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申请变更非公司企业法人应提交的文件 1、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住所(经营场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新住所(经营场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领取);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济性质 (1)法定代表人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企业资产性质改变的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性质必须经过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经营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 (3)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注册资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国有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注册资本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经营期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出资人变更营业期限的文件。 (4)企业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分支机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国有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验资报告; (4)企业法人任命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文件; (5)撤消分支机构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企业改制为公司应提交的资料: ⑴、企业改制为公司的申请报告(企业盖章); ⑵、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⑶、《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