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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申请变更非公司企业法人应提交的文件
        1、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住所(经营场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新住所(经营场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领取);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济性质
(1)法定代表人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企业资产性质改变的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性质必须经过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经营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
(3)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注册资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国有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注册资本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经营期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出资人变更营业期限的文件。
(4)企业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分支机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国有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验资报告;
(4)企业法人任命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文件;
(5)撤消分支机构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企业改制为公司应提交的资料:
⑴、企业改制为公司的申请报告(企业盖章);
⑵、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⑶、《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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