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2、负责承担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各类文件、领导讲话(稿)、汇报 材料的起草、审核、传递、督办、催办、印发、归档工作。 3、负责承担县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议定事项的催办、督查和落实工作。 4、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工作部门之间的有关事宜。 5、负责上级领导部门及外事接待工作。 6、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编辑政务信息及工作动态,为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办理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提案,做好协调督办、落实反馈工作。 8、负责检查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部门公文处理和政府系统信息网络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9、负责县政府系统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 10、负责县政府机要、法制、信访工作。 11、负责县政府机关管理。 12、负责协调归口管理县统计工作。 13、负责县政府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