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道管理,有效管理国家公共资源,规范渭河河道采砂秩序,禁止在河道内乱采、滥挖行为,确保河道防汛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境内渭河部分河道采砂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区段:将渭河主干流内30公里的适宜采砂区分为10个区段,对各区段进行分期分批公开拍卖,凡拍卖区段以外的区域为控制禁采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采。
一级区段:
1、山丹河河口——城关韩川段 3公里;
2、城区庙峪河沟口——城关红沟山河口段 3公里;
二级区段:
3、鸳鸯渭河大桥——广武大桥段 2公里;
4、城关红沟山河口——城关史家庄大桥段 3公里;
5、城关史家庄大桥——洛门林家庄段 3公里;
6、洛门林家庄——洛门渭河大桥段 3公里;
三级区段:
7、桦林牛庄——鸳鸯渭河大桥段 5公里;
8、山丹车家川——山丹河河口段 3公里;
9、洛门渭河大桥——洛门营儿村段 2公里;
10、洛门营儿村——甘谷县界段 3公里。
二、采砂权期限:三年。
三、拍卖底价:一级区段5万元/公里,二级区段4万元/公里,三级区段3万元/公里。
四、拍卖要求:
1、经营者在取得采砂权后,3日内在水利局办结《河道采砂许可证》,国土局办理《采矿许可证》,水利、国土资源部门不再收取采砂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费用,取证后依照采砂规范实施作业。在采砂期限内不得转让,更不得转包;经营者要按照《武山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要求,接受水利、国土、安监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负责河道的治理、乱倒垃圾等工作,同时,必须严格执行砂石销售合同限价制度,不得乱涨价。
2、下列河段为永久性禁采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保护区域内进行采、挖砂活动:
(1)县城区西关北顺渠进水口上游300米处至庙峪沟新桥下游300米范围内;
(2)鸳鸯公路大桥上、下游各150米范围内;
(3)鸳鸯铁路大桥上、下游各150米范围内;
(4)洛门镇渭河大桥上、下游各150米范围内。
3、拍卖区段每一公里为一个标段。
五、竞买须知:
1、竞买人须有采砂设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经济实力。
2、竞买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于7月8日内在县水利局水政办(水利局五楼)进行咨询和报名。
3、报名时竞买的个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代理人须持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在拍卖前缴纳合同履约金5000元,竞卖保证金15000元。
4、拍卖时间段为:
一级区段拍卖时间:7月10日;
二级区段拍卖时间:8月10日;
三级区段拍卖时间:9月10日。
5、采砂权拍卖会地点在县水利局,由水利局负责组织拍卖。
二○○七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