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大宗农产品已进入收获期,为了加快农产品流通,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交通厅省农牧厅关于开通我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意见的通知》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建立我县鲜活农产品运输 “绿色通道”,减少公路检查,降低运输成本,创造快捷便利的农产品运输环境。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要大开绿灯,减少检查。凡整车运输产自我县境内的大宗鲜活农产品(指各类新鲜蔬菜、时鲜瓜果、活畜、活禽产品)的县内外各种运输车辆,以县动植物检疫部门签发的检疫证和县农产品运销办公室发放的绿色通行证为依据,县内公路、车辆等各有关管理部门要切实搞好服务,尽可能减少检查。
二、要特事特办,减免费用。坚决杜绝公路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保证我县农产品运输畅通。县公安、交通部门对我县境内农产品运输车辆,没有违章行为的,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和罚款;有违章行为的,处理要以教育、警告为主,不卸载、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证;对有明显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帮助消除隐患;对超限超载的,要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扣留车辆;对有超速行驶等其他严重危及交通安全行为的,县交警大队要按简易程序的规定,当场处罚,及时放行。
三、要提供信息,搞好服务。县农牧部门要搞好服务,及时准确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保证农产品适销对路,并加强检查,保证农产品顺畅运输;县动植物检疫部门要加强对鲜活农产品检疫证的签发管理,核实运输鲜活农产品的数量、品种以及运输路线、时间和车辆牌照,增设检疫站点,坚持24小时值班,随到随检,实行一车一次一证单,不得重复使用。
四、要加强协调,增强运力。铁路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车次车皮,解决好洋葱、胡萝卜和洋芋等大宗农产品的运销问题。
五、要强化监督,优化环境。广播电视部门要加强对“绿色通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县农产品运销办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主要农产品运输安全和畅通的执法监查,为农产品创造良好的运输环境。
六、要规范运销,保障增收。各农产品运销户、车主和装载配货单位以及承运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杜绝超载、超限和其它违规运输行为,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合理装载和运输户守法经营。总之,要通过多方努力,为全县农产品流通营造安全、便捷畅通的环境,切实保证“绿色通道”畅通,促进全县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绿色通道”监督投诉电话为:0938-3421028
0938-342080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