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四种方式” 实现“三个转变”
——效能建设督查组全面督查各项重点工作
为了切实加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各单位的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从4月10日起,武山县效能建设督查组按照“监察不徇私、督查不包办、参与不干预、建议不决策”的原则,对2007年34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涉及责任单位46个,内容包括城镇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三农”工作等。督查中采取“四种方式”,实现了“三个转变”。
“四种方式”:一是听取汇报。认真听取责任单位关于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全面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工作滞后的原因,并提出今后抓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明确完成时限。二是实地检查。直接深入工作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查有实据、问有所依。三是查阅资料。不图形式,不走过场,认真查阅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相关资料,了解工作责任的分解落实情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四是反馈提高。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向责任单位如实反馈,并督促责任单位深入研究,认真探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力抓好落实。
“三个转变”: 一是立足工作中心,实现督查内容由面面俱到向重点突破转变。2007年,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了一系列工作,内容较多,范围较广。为使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在督查中,一改过去把工作内容逐项分解、面面俱到的督查方式,抓主抓重,精心排查,确定了34项重点工作。二是立足工作实际,实现督查方法由牵头督查向跟踪督查转变。督查中,有许多重点工作涉及部门多、要求完成时限长、推进难度大,督查起来困难较多。针对这一情况,督查组坚持跟踪督查,实施“一件事跟到底、抓出头”的工作方式,对每项工作明确了责任单位。一项工作涉及几个责任单位,督查组就督查几个单位,咬住目标不放松,真抓实抓,一抓到底。三是立足工作时限,实现督查机制由工作推动型向责任追究型转变。为了维护县委、县政府决策的严肃性,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督查的“助推器”作用,县效能建设办公室下发了督查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列入督查的重点工作,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落实”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并全力抓好落实。对督查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及时办理的责任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县效能办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