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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2008-6-20 15:05:43)    来源: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武政发〔20086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规范政府自身行为的重要法规,认真贯彻施行是推进民主、完善法制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顺利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贯彻施行《条例》的准备工作

1、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搞好教育培训是推动《条例》施行、提高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特别组织人事、司法、法制等部门要把《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列入公务员、“五五”普法、法制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抓紧制订详细教育培训计划,并在近期内尽快组织实施教育培训。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科学严谨的信息公开制度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本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明确职责、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本乡镇、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围绕申请方式、申请受理、审查、处理及答复等制订依申请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单位内部应公开信息和所辖区域公民及有关法人组织申请公开的信息在单位网站、公开栏、广播电视及县政府网站、县档案馆等场所及时、规范公开。

3、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是搞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根本保证,为此,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韩大有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丁晓来、副主任石磊、法制办主任聂增旺为副组长,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文化局、档案局、县编办、招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武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抓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

1、总体要求

按照“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由近及远、重点梳理”的原则,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对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属于应当公开信息的《目录》(《目录》分为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编制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是对各编制单位的普遍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编制与否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本方案以下所称《目录》均为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指南》编制及公开内容的准备工作要立即开展。

2、编制范围

《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范围为县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以下统称“各编制单位”)。

3、《目录》编制办法

围绕《条例》规定的4大类主动公开信息和重点公开内容,确定《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纲》(附件1)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附件2)。县政府《目录》编制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完成;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目录》编制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完成;公用事业单位《目录》编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政府部门自行组织完成。

各编制单位可参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纲》(附件1)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附件2),均按部门标准编制。

4、《指南》编制内容

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传真、E-mail等);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主要内容、获取方式和公开时限等;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受理方式、受理程序和收费标准等;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各编制单位可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附件4)编制。

5、工作步骤

1)整理信息。各编制单位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收集整理本届政府(部门)的各类信息,完成公开属性(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3类)的界定和审查,做好信息电子文档的整理工作。

2)组织编制。各编制单位要将收集整理的主动公开信息条目编入《目录》之中,并完成初步审查。同时,根据《目录》内容分类和《指南》编制内容,完成《指南》编制。

3)审查确认。各编制单位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按照“谁编制、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编制的《指南》和《目录》以及与《目录》对应的信息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认。

4)全面公开。各编制单位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各自公开栏等为辅,将《指南》和《目录》向社会公众公开。

三、职责及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编制工作,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县级网络平台。

2.县财政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设备及相关经费的保障工作。

3.县法制办负责对各编制单位编制工作进行法律和政策的指导、培训,对宜公开事项会同县委保密局共同审核、审定。

4.县编办负责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清理、审核及资料汇总上报。

5.县档案局指导目录分类和索引号编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归档,提供查询服务。

7.县监察局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对违反信息公开的失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汇总及上报。

8.县文化局和县档案局负责在县内有关场所建立信息公开资料查询点。

四、工作要求

1、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2. 各编制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抓紧开展公开信息的清理及发布工作,务必在525前将领导小组名单、教育培训计划、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在各自公开场所公开的同时,以文本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以便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3. 各编制单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性任务,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地及设施,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开展。

 

附件:1、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纲

2、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样本)

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

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

6、武山县编号一览表

7、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分类及编号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

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纲

第一部分  县政府本级

一、县政府领导名单

县政府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和分工。

二、县直部门及其主要职责

包括各机构标准名称、机构职能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等。

(一)县政府组成部门

(二)县政府直属机构

(三)县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四)县政府议事协调办事机构

(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六)省、市属有关单位

三、县政府工作规则及规范性文件

(一)县政府工作规则

(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武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一)《武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专项规划

五、武山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数据

(一)每月的主要统计数据

(二)年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六、县政府提交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一)政府工作报告

(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财政预决算和执行情况报告

(四)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报告

(五)其他各类专题报告

七、县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县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内容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内容

八、县政府重点工作及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县政府重点工作

(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九、县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二)加强应急管理的各类文件

(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情况

十、县政府人事任免情况

第二部分  县直部门

一、机构概况

(一)机构职能

(二)机构领导及其分工

(三)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职能

二、政策法规

(一)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律

(二)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规、规章

(三)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政策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

包括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

(一)中长期规划

(二)阶段性规划、计划

(三)年度工作计划

四、业务工作

主要指除政策法规和规划计划外的其他各类业务工作信息。

(一)本单位各类业务工作信息

(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三)工作总结

五、其他信息

包括其他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等。

除上述内容外,各部门还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重点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第六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第七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第九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第十一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具体操作中,可在“其他信息”类之前,“业务工作”类之后增加涉及上述内容的分类,也可将涉及上述内容的信息归入“业务工作”类。

第三部分  公用事业单位

公用事业单位(包括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单位)的目录提纲由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政府部门目录编制办法自行确定。主要应包括单位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及监督电话;单位办事依据、条件、流程、期限、收费情况和办理结果;单位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及处理办法;其他与服务或执法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等。

 

附件2

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

一、编制原则

(一)稳定性

从编制成本和可操作性上考虑,目录结构的设计应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宜经常有大的变动。

(二)关联性

编制目录时既要注意处理上、下级机关以及横向机关之间的关系,又要从方便公众查阅需求出发,将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公开信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将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但非本部门形成或发布的文件尽量编入目录,并对发布机构和相关责任等情况做出说明。

(三)标准性

目录的编制应当参照本规范确定的格式和标准。

(四)精简性

目录的编制应在方便查询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重复和交叉。

(五)统一性

目录的编制应尽量确保检索体系的完整和统一,要统一方法、统一格式。

二、目录分类

信息公开目录原则上设置三级类目,分为固定类目和非固定类目两种,一级类目为固定类目,二、三级类目为非固定类目。固定类目由本《规范》确定,不能随意变更;非固定类目可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或扩展、缩减目录层次。具体的目录分类见《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分类及编号》(附件7)。

三、编制要求

信息目录由编制说明和目录数据项两部分组成,分为纸质目录和电子目录。

(一)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是目录前面用以说明目录编制目的和作用的部分。它包括编制目的、入编范围、数据项释义、目录层次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目录数据项

纸质目录至少由信息名称、文件编号、产生日期、内容概述、索取号等数据项组成。电子目录从管理和检索体系的完整性出发,应包含信息名称、文件编号、产生日期、发布机构、公开属性、内容概述、公开形式、索取号等全部数据项。

1.信息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或表达信息中心内容、形式特征的名称。无论信息以何种格式出现,如文本、表格、图片等,都必须有信息名称。如果信息是文件形式,则信息名称就是该文件正式公开的标题。假如该信息没有正式标题,则应创建一个尽量简短且能准确反映信息内容的标题作为信息名称。信息名称不得使用简称或别名。

2.文件编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件编号包括发文字号、标准规范文件的统编号等。

3.产生日期:是指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的时间。对于政府文件,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产生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日期需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如果政府信息除发布日期外,另有实施日期的,实施日期应在内容概述中说明。

4.发布机构:是指公开信息的责任机构。由一个机构产生的信息,该机构为发布机构。由多个机构联合产生的信息,文件类信息以编制文号的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信息以编制该信息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标准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5.公开属性: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3类。

6.内容概述:是对信息内容的解释和说明,用来帮助用户确定信息是否符合需求。内容概述应包括:主要内容、重要数据和有必要说明的事项等。描述应尽可能简洁,一般控制在100个字以内。

7.公开形式:包括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等形式,可根据实际多重选择或增加公开形式。

8.索取号:是为方便信息检索所赋予的一组代码。由地区及部门编号、分类号、目录编制年份、流水号4部分组成,中间用“—”相连,其结构为:地区及部门编号—分类号—年度号—流水号,总长度为19位字符。

1)县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编号。用6位字符表示,前4位为县政府编号,后2位为部门和乡镇编号。具体见《武山县编号一览表》(附件6)。

2)分类号。按目录提纲的结构层次编号,用6位字符表示。具体见《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分类及编号》(附件7)。其中:

一级类目用1位字符(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二、三级类目共用5位字符(数字)表示。可按下面的建议进行编制:①当类目设置到二级为止,没有三级时,5位数字只编二级目录的2位数字,后面3位数字采用补“0”的方式,保证5位数字不空缺,即用“01000,02000……98000,99000进行编制。②当类目设置到三级为止时,二级类目为2位,从01开始编制,三级类目为3位,从001开始编制。③当类目设置到三级以下时,可采用二级类目为2位,从01开始编制,三级类目和三级以下类目为3位,根据自身实际进行编制。

3)年度号用4位字符(数字)表示。

4)流水号用3位字符(数字)表示,指最低一级类目信息的排列顺序号。

5)索取号编制示例:

2007年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武政发〔200712号,索取号可编为GSEC01C020002007012。其中,GSEC为武山县的编号,C为一级目录(县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号,02为二级目录(规范性文件)编号,000表示没有设置三级目录,2007为年度号,012为流水号,表示信息的顺序号为12

②县发展和改革局2007年的政策性文件武发改投〔200796号,索取号可编为GSEC02B03000200796。其中,GSEC02为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部门编号,B为一级目录(政策法规)编号,03为二级目录(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政策性文件)编号,000表示没有设置三级目录;2007为年度号,96为流水号,表示信息的顺序号为96

如果本部门当年的某类文件超过999份,则无法编号。因此,建议在编制过程中,当二级目录包括内容较多,应尽量考虑设立三级及以下目录。

 

附件3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样本)

一、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特编制本目录。

(二)入编范围

本目录所收信息系本机关截止××××年×月×日之前发布的,根据《条例》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

(三)数据项释义

1.索取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一组编号;

2.信息名称: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3.内容概述:信息内容简介;

4.产生日期:信息形成或变更的时间;

5.文件编号:文件的发文字号或统编号。

(四)目录层次

(五)其他说明事项

 

索取号

信息

名称

内容

概述

产生

日期

文件

编号

发布

机构

公开

属性

公开

形式

 

 

 

 

 

 

 

 

(二)政策法规

索取号

信息

名称

内容

概述

产生

日期

文件

编号

发布

机构

公开

属性

公开

形式

 

 

 

 

 

 

 

 

(三)规划计划

索取号

信息

名称

内容

概述

产生

日期

文件

编号

发布

机构

公开

属性

公开

形式

 

 

 

 

 

 

 

 

(四)业务工作

索取号

信息

名称

内容

概述

产生

日期

文件

编号

发布

机构

公开

属性

公开

形式

 

 

 

 

 

 

 

 

(五)其他信息

索取号

信息

名称

内容

概述

产生

日期

文件

编号

发布

机构

公开

属性

公开

形式

 

 

 

 

 

 

 

 

 

二、目录数据项

附件4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政府应当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包括政府公开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等。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每条政府信息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等内容。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将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同时结合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明确×××机构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日期、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子邮箱地址等。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政府网站(网址:/)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及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依照国家规定标准,受理机构可以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的成本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5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

申请人信 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件

 

法人 / 其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地址

 

传真

 

电子邮件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

 

所需信息的用途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其他提示

 

所需信息的制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附件6

武山县编号一览表

一、县政府编号

GSEC (武山县)

二、部门和乡镇编号

GSEC+ 部门(乡镇)编号

名 称

编号

名称

编号

县 政府办公室

01

县 发展和改革 局

02

县 商务局

03

县 监察局

04

县 科 学 技 术 局

05

县 民族宗教局

06

县 公安局

07

县中小企业发展局

08

县 民政局

09

县 司法局

10

县 财政局

11

县 人事局

12

县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3

县 国土资源局

14

县 建设局

15

县 交通局

16

县 水利局

17

县 农 牧 局

18

县 林业局

19

县文物局

20

县 文化 旅游 局

21

县 卫生局

22

县人口与 计 划 生 育局

23

县 审计局

24

县环境 保 护 局

25

县广播 电 影电视 局

26

县教育体育 局

27

县 统计局

28

县 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

29

县 物价局

30

县粮食局

31

县农办

32

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33

县扶贫办

34

县蔬菜局

35

县劳务办

36

县招商局

37

县编委办

38

县档案局

39

县旅游办

40

县供销社

41

县地震局

42

县市场建设中心

43

县残联

44

县规划局

45

县综合执法局

46

县妇儿工委办公室

47

县房管局

48

药监局

49

农电局

50

电信局

51

技术监督局

52

移动公司

53

邮政局

54

联通公司

55

气象局

56

公路段

57

供电站

58

烟草专卖局

59

武山火车站

60

农调队

61

新华书店

62

运管所

63

国税局

64

地税局

65

工商局

66

人行

67

农行

68

建行

69

工行

70

农发行

71

信用联社

72

财险公司

73

寿险公司

74

石油公司

75

交警队

76

征稽站

77

盐务局

78

城关镇

XA

洛门镇

XB

鸳鸯镇

XC

滩歌镇

XD

四门镇

XE

马力镇

XF

杨河乡

XG

沿安乡

XH

榆盘乡

XI

温泉乡

XJ

龙台乡

XK

山丹乡

XL

桦林乡

XM

高楼乡

XN

咀头乡

XO

 

 

附件7

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分类及编号

一、县政府本级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编号

名 称

编号

名 称

编号

名称

A

县政府领导

01

县政府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和分管工作

 

 

B

县直部门及其主要职责

01

县政府组成部门

 

 

02

县政府直属机构

 

 

03

县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04

县政府议事协调办事机构

 

 

05

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06

省市属有关单位

 

 

C

县政府工作规则及规范性文件

01

县政府工作规则

 

 

02

规范性文件

 

 

D

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01

《武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02

专项规划

 

 

E

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数据

01

每月的主要统计数据

 

 

02

年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F

县政府提交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01

政府工作报告

 

 

02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03

财政预决算和执行情况报告

 

 

04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报告

 

 

05

其他各类专题报告

 

 

G

县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01

县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内容

 

 

02

县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内容

 

 

H

县政府重点工作及为民办实事项目

01

县政府重点工作

 

 

02

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I

县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

01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02

加强应急管理的各类文件

 

 

03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情况

 

 

J

县政府人事任免

 

 

 

二、县直部门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编号

名 称

编号

名 称

编号

名称

A

机构概况

01

机构职能

 

 

02

机构领导及其分工

 

 

03

内设机构职能

 

 

B

政策法规

01

与业务有关的法律

 

 

02

与业务有关的法规、规章

 

 

03

与业务有关的政策性文件

建议根据工作实际,考虑继续分类

C

规划计划

01

中长期规划

 

 

02

阶段性规划、计划

 

 

03

年度工作计划

 

 

E

业务工作

01

本单位各类业务工作信息

 

 

02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03

工作总结

 

 

Z

其他信息

 

 

 

 

注:“其他信息”类用“ Z ”表示,是考虑有些单位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分类类目进行扩充或调整,增加的一级类目要排在“其他信息”类的前面。如在“业务工作”类之后、“其他信息”类之前增加“行政审批”类,其类目代号可编为“ Z ”,而不需要调整“其他”类的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