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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申报第140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机构:商务局 索引号:wsswj/2026-00024 来源:甘肃省商务厅 时间:2026-05-17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将于2026年10月15日-11月4日分三期在广州举办线下展。为切实发挥好广交会贸易平台作用,根据广交会大会《关于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6〕194号),请各市(州)、兰州新区做好第140届广交会企业展位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动员审核。根据本地区内企业发展实际需求,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展,同时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报省商务厅信息中心。省商务厅将以各地报送的评审材料和审核意见为依据,参考企业出口额、协助引进外贸主体情况及往届参展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本届广交会拟参展企业名单并在《甘肃商务网》进行公示。企业展位申请条件如下:

(一)展位申请企业须在甘肃省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且已办理海关注册登记。

(二)申请企业在一年内具有对应展区出口业绩(海关统计数),流通企业不低于40万美元、非流通企业不低于20万美元,且参展企业进出口商品和展品符合广交会相关展区展品范围要求,与主营业务相一致。

(三)申请企业近3年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无违反广交会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申请联营参展企业继续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详见附件。

二、优化参展企业结构。第140届广交会是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举办,又恰逢广交会创办70周年重要节点,各市(州)、兰州新区在参展企业审核推荐过程中,要以企业外贸实绩为基础,鼓励外向型生产型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和新引进培育企业,引导企业升级转型,进一步提升参展企业对全省外贸发展的贡献度。同时,为充分发挥第140届广交会重要节点作用,深入了解本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积极邀请符合第一期参展题材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企业服务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优质企业参展。

三、放大展会政策效益。广交会自设立‌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以来,已成为推动脱贫地区和乡村特色产品“走出去”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我省企业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展区,促成多个“甘味出海”成功案例。请有关地区商务部门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参展,助力脱贫地区“甘货、甘味”更好拓展国际市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联系人:李玲  陶永刚

联系电话:0931-8614788  8619831

附件:《关于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6〕194号)

甘肃省商务厅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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