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省、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以强科技行动和科技与产业融合为引领,聚力推动县委、县政府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经研究,2026年度武山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科研条件改善
围绕省内外科研院所在武山县设立的基层科研工作站、试验室,以及县内科技服务部门、企业科研实验室等,支持新建、已建或连续使用多年以上、且已不能适应科研工作需要的科研用房及科研辅助设施的维修改造,以及特殊条件下的科研用房及科研辅助设施,科研实验室专用水、暖、电、气等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支持直接投入科研的科学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等)购置。利用成熟技术,自主研制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或对尚有较好利用价值、直接服务于科研的仪器设备所进行的功能扩展、技术升级等。
(二)技术研究开发
围绕全县工业园区发展,重点支持入园工业企业在装备制造、食品精深加工、风光电新能源、生物医药产业、军民融合、工业新材料等方向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集成创新。聚焦基础研发、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新设备新技术引进、新工艺新生产线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新材料研发、新一代信息技术转化应用等。支持开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新产品。围绕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支持粮食作物、林果产业、蔬菜产业、畜牧产业、中药材种植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与贮藏运输技术等特色产业培育。支持种业工程建设、新品种选育、组织培养、规模化繁种及高效栽培、旱作栽培、农业生物、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有机肥试验、农机农艺融合等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集成创新。围绕医疗卫生事业,支持人畜重大疾病防控技术研发、高发病传染病临床诊疗关键技术、医疗康养及大健康产业等方面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集成创新。
(三)成果应用推广
围绕工业产业发展和“双碳”战略,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新产品、新工艺、新生产线、新技术、新成果等的转化应用、推广生产、扩大规模,着力推动产学研应用深入结合,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降低生产成本和单位能耗,减少污染排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引入数字技术等途径,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壮大科技骨干企业等。围绕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创造研发新成果、选育引进新品种、创新栽培新模式、发明提炼新技术、引进先进的新物资新材料在农业产业中的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增加群众收入。围绕社会民生科技,加快生态环保、食品安全、教研教改、非遗保护、医疗康养等领域新技术、新技法、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引导文旅农康、康养大健康等产业迅速发展壮大。支持智慧城市、医疗健康、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生态保护、食品安全、文化旅游、智慧交通、智慧旅游及便民惠民公共服务技术等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四)人才培育
围绕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在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等方面求突破的优秀科技人才;围绕医药卫生、教育科研和服务业等领域,支持能够推动我县民生改善的专业技术人才;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支持能够选育优良品种、示范种植养殖技术、建立科技示范基地、提升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创新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农业专家、乡土人才和科技特派员队伍。
(五)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科技服务机构、创新型企业为重点的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产业技术联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提升服务平台开展工农业和社会事业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等,为各行业及县域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支撑服务。聚焦全县工、农业特色新兴产业,积极构建满足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更多科技创新成果覆盖生产建设一线。支持学校、有关单位关于科技创新方面的创意空间、平台开发建设等。
二、申报条件
(一)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武山县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以及其他性质单位(组织)。
(二)申报单位成立或登记注册时间应满1年(招商引资及重点项目可缩短为半年)。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和条件,具备配套自筹资金的能力,与科研院所存在科技合作、有固定的办公或研究场所、有科研团队、有知识产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
(四)武山县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在参照省、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文件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主要依据《武山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管理。项目执行期为1年。
(五)东西部协作项目,应具有与东部协作地区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如在产品引进、设备引进 、技术指导应用等方面与天津有并联,并在联农带农上有保障,项目实施能够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和相关单位,均可申报东西部协作科技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书的同时,另需提供与东部协作地区相关的合作依据。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
1.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创新联合体以及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企业研发投入占营收总额3%以上,新产品销售收入、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显著,有明确研发活动能提高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较强科研组织协调能力的青年科研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的县级科技计划项目;
4.已通过自筹资金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以及通过项目实施形成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项目;
6.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融资或银行贷款支持的项目;
7.招商引资企业实施的科技创新项目。
8.在技术合同交易登记工作中积极配合且交易额登记超额完成企业申报的项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正在实施省、市、县列科技计划项目或实施的项目已逾期没有结题验收的;
2、申报单位不具备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缺乏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条件、资金投入、试验设备的;
3、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秉持科学、公平、公正原则,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申报单位要具备一定的项目实施基础,立项后要能够落地实施;既要与我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密切结合,又要具备巨大的经济增长潜力和广阔的推广应用前景,实施后要能够产生显著的项目绩效和科技成果。
(二)项目申报文本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技术路线正确,技术方案科学,考核指标合理,科研数据真实,文字叙述专业,结构逻辑严密。并合理设定项目完成时限、项目经费筹措及支出预算、科研人员分工与职责、知识产权分配等事宜。初稿完成后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广泛吸收多方面意见建议,并进行多轮修改、校对、审核,力求基础工作扎实,数据准确无误,文本质量过硬。
(三)多家单位联合研发的项目需由项目申请单位牵头签订研发合作协议。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须填写《武山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推荐单位要对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和筛选,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淘汰。确定推荐的项目经单位负责人在项目申请书上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纸质件2份(A3骑缝装订),同时报送电子版,于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报送我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五、申报时间
此批次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储备申报工作从2025年11月17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武山县政务综合楼323#
联系人:陈 楠 张静乐
联系电话:18393749585 0938—4930883
武山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