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yhcyj-2022-00002 | 发布机构: | 林草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
办改字〔20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动全国林草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编制了《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