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考在即,为最大限度降低噪音污染,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武山县公安局就中考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时间:
中考(2023年6月16日至6月18日)。
二、禁放区域:
武山县城区
三、有关要求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执行本通告各项规定,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通告有关规定,做到不在限定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及时劝阻身边人,营造良好氛围,共同助力广大考生参加。
四、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
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欢迎广大群众向公安部门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共同为考生营造安静考试环境。
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武山县公安局
2023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