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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中小学生骑乘电动车的倡议书

发布机构:公安局 索引号:wsgaj/2026-00008 来源:武山县公安局 时间:2026-03-23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平安是成长最美的底色,安全是出行最严的底线。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因出行便捷,成为部分中小学生上下学的代步工具,但未满龄骑行、不戴头盔、超速逆行、闯红灯、违规载人等不文明、不安全骑行行为屡有发生,给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也严重威胁着广大青少年的生命健康。

为切实守护全县中小学生出行安全,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护网,武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向全体家长、广大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年龄底线,坚决杜绝违规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依法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请家长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绝不向未满法定年龄的子女提供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坚决不购买、不使用拼装、改装、加装、超速超标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车,从源头消除风险隐患,守护孩子平安。

二、全程佩戴头盔,牢牢守住生命防线

安全头盔是电动车骑乘人员的“最后一道生命防线”。请家长和学生共同树立“头盔就是护头盾”的安全理念,骑行必戴盔、佩戴必规范,系紧卡扣、调整松紧,杜绝不戴、歪戴、挂而不戴等现象。

家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接送学生时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用实际行动为孩子树立文明出行榜样。

三、严守交通规则,自觉摒弃危险行为

倡导全体学生文明骑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

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越线停车;

不驶入机动车道、不随意变道、不穿插抢行;

不超员载人、不搭载同学、不并行嬉闹;

不单手骑车、不接打手机、不追逐竞驶;

行经路口减速观察,远离大型车辆盲区,确保出行安全。

四、强化安全素养,主动提升避险能力

希望广大中小学生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清违法骑行的严重危害,掌握避险自救技能,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家长要经常性开展家庭交通安全教育,以案为警、以案为戒,引导孩子敬畏生命、敬畏规则,真正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五、履行监护责任,家校警携手护平安

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家长严格管好家中电动车钥匙,加强日常监管与提醒,及时纠正孩子的危险骑行行为;主动配合学校和公安交管部门工作,共同参与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

让我们以责任守护成长,以行动保障安全,携手织密青少年交通安全防护网。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骑行有道,文明随行。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自觉抵制违法违规骑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让平安伴随每一位孩子成长,让幸福守护每一个家庭!

祝愿全县中小学生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祝愿所有家庭和顺安康、幸福美满!


                                  武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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