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组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负责婚姻管理政策的落实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负责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落实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按照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待遇落实。
(八)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九)贯彻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老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等未成年救助、保护政策的落实,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社会慈善捐助、接收等工作。落实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统计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察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负责落实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三)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负责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的落实,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
(四)慈善事业和儿童福利股。落实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相关政策,承担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等工作。
(五)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行政区划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
(六)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股(政务服务管理股)。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承担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负责人:林建周
邮政编码:741300
联系电话:0938-3410045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和平街西侧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