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加入收藏 登录 注册 甘肃政务服务网-武山
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正文

2025年武山县社会救助服务办事指南之二

发布机构:民政局 索引号:wsmzj/2025-00104 来源: 时间:2025-05-20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简称特困供养

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均可申请特困供养: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具体规定以《天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实施办法》为准)。

供养标准2024年,武山县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继续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年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11160元(每人每月930),农村特困人员7260元(每人每月605);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情况评定为三个档次,每人每年一档的5412元(每人每月451)、二档的3612元(每人每月301)、三档的1800元(每人每月150),既可全部或者部分统筹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也可发给监护人用于照料服务。

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1特困供养申请书(书面或者填写制式申请均可);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的复印件,60周岁以下残疾人需提供有效《残疾人证》的复印件;3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也可在申请中一并说明);4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

申请方式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有困难的,办理委托手续可由村(居)委会或者其他亲属代为申请。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受理——提请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自理能力评估——提出初审意见——拟供养人员公示——县民政部门视情抽查——供养人员认定——认定结果长期公布——发放供养金。

办理时限申请受理之日起乡镇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包括5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县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查和认定

供养形式特困人员供养形式分为居家分散供养、入住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依法享有自主选择供养形式的权利。未成年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应当安排到儿童福利机构。

受理电话武山县电话:0938-3261616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