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武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4841”战备工程烈士陵园、郭化如烈士陵园保护级别和划定保护范围公布如下。
一、设施名称
“4841”战备工程烈士陵园、郭化如烈士陵园
二、设施地址
“4841”战备工程烈士陵园:天水市武山县山丹镇贺店村;郭化如烈士陵园: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郭家庄西南100米
三、保护级别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四、保护管理单位
4841”战备工程烈士陵园:中国人民解放军32608部队;郭化如烈士陵园: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保护范围
烈士陵园界址点坐标、纪念设施宗地图、现状图范围为界
六、保护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1. 武山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面积及保护范围界址点
2. 武山县烈士纪念设施宗地图、现状图
武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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