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办公室,中央在甘各单位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大退役军人典型挖掘、培养、宣传力度,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23年度“陇原最美退役军人”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三抓三促”行动,通过开展“陇原最美退役军人”选树活动,深入挖掘全省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热爱祖国、奉献人民的家国情怀,自强不息、砥砺前行的奋斗精神,积极进取、崇德向善的高尚情操,引导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牢记使命、接续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凝心聚力。
二、推荐范围、条件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推荐具有甘肃户籍或长期在甘肃工作、学习、生活的退役军人。推荐对象向基层一线倾斜,突出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应急抢险、志愿服务、就业创业、公益慈善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退役军人村支书(委员)、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优先推荐。各市州推荐的“陇原最美退役军人”原则上从本地区选树的“最美退役军人”中产生,曾获“全国最美退役军人”“陇原最美退役军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不再作为推荐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主要推荐处级以下干部或职工,企业主要推荐一线岗位标兵、技术能手等。
(二) 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宣传党的创新理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道德品质高尚。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济贫扶弱,无私奉献,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模范遵纪守法,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赢得群众广泛认可。
3.工作实绩突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勇于争先,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能够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重大考验和风险挑战面前能够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特别是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应急抢险和志愿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方面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4.对社会贡献较大。为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在服现役期间功勋卓著。退役后永葆革命军人本色,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大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5.群众基础扎实。大力弘扬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良好社会风尚中发挥模范作用。
(三)名额分配
2023年度“陇原最美退役军人”计划评选20名(含集体),每个市(州)各推荐2名个人或集体,兰州新区、甘肃矿区、东风场区、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各推荐1名个人或集体。省属、部属在甘高校由省教育厅组织推荐,省属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组织推荐,可分别推荐不超过2名个人或集体。
三、活动安排
(一)深入挖掘典型(5月10日—5月2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优秀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层层推选出一批更贴基层、更接地气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要兼顾不同身份类别、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工作岗位,使推选典型覆盖面更广、影响力更大;要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政治合格、品德良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挖掘出来、宣传出去。
(二)逐级择优推荐(5月26日—6月15日)。推荐工作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逐级上报。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直接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好中选优的方式确定推荐对象,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面向本地区或本单位公示,确保推荐对象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公示无意见的,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
(三)认真遴选公示(6月16日—7月31日)。综合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情况,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推荐对象资格进行复审,并按一定比例提出初选名单;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媒体记者、退役军人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遴选确定2023年度“陇原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个人和集体候选名单,提交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省级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公开发布(8月1日—9月30日)。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举行2023年度“陇原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对“陇原最美退役军人”予以通报。同时,在省级电视台、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上全方位、立体化开展事迹宣传。各级党委宣传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充分利用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陇原最美退役军人”典型事迹和高尚品质,形成舆论宣传声势,迅速兴起学习宣传热潮,扩大活动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五)开展学习实践(10月—11月)。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学习实践活动与“传承红色基因·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融合,举办“陇原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报告会,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发全社会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热情。适时组织“陇原最美退役军人”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进乡村、进社区,开展故事会、报告会、交流会等,激励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陇原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投身我省全面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选树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题教育深入融合,与“三抓三促”行动有机结合,统筹做好事迹挖掘、审查把关、推荐上报、媒体宣传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整体谋划有力、务实高效推进。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审核工作,成立选树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沟通协调、推荐人选资料初审等工作。各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陇原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人员的评选、审查和上报工作。
(二)严格推选标准。要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甄别,严把质量,不搞迁就照顾和地域平衡,杜绝“带病”推荐,确保推荐出的先进典型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起到激励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推荐对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政治审查,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推荐企业和社会组织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意见,出具个人征信报告。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原则,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推荐评选。对未严格按照推选程序上报的推荐人选或者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发现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撤销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确保工作进度。要按时完成调查、评选、初审、政审、公示、推荐等阶段的工作任务,6月16日前各市(州)以各地党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名义,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和中央在甘各单位以党委(党组)名义,将“陇原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材料(详见附件5)报送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1666号),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请各地各部门确定1名联系人,将相关信息(姓名、职务、手机号)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
联 系 人:文 怡 邮箱:372346099@qq.com
联系电话:0931-7851190
附件:1“陇原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个人) 202305271555093826.doc
2“陇原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集体) 202305271555201603.docx
3 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2305271555298206.doc
4 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企业或社会组织人员) 202305271555405980.docx
5 “陇原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材料报送说明 202305271556016757.docx
6 “陇原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汇总表 202305271555506778.docx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2023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