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畜牧兽医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文电、政务信息、提案(议案)办理、保密、档案、信访、财务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和文件;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资金使用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劳资、劳动保护和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聘任工作;负责办理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制定、督查、考核及奖惩工作。
(二)畜牧水产股(挂草业股牌子)
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畜牧各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畜牧法》、《草原法》、《渔业法》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宣传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畜牧各产业先进技术和优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鉴定及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畜牧各产业生产的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制定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畜牧业商品基地、龙头企业建设工作;承办畜牧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和起草工作;负责局志和年鉴的编制等工作;指导草原保护、草原建设及草业资源开发工作;负责草原防火及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三)防疫监督股
负责《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拟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及执法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防疫物资的采购、储备和配发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和上报等工作;拟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措施、应急预案,并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动物卫生科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行政工作;负责饲料、兽药、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