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2025年牛羊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支持稳定牛羊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持续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甘农领办发〔2024〕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母牛养殖补助。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的能繁母牛,每头一次性补助500元,享受补助后的母牛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
(二)母羊养殖补助。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的能繁母羊(6月龄以上),每只一次性补助100元,享受补助后的母羊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
(三)奶牛养殖补助。对全县 存栏100头以下的养殖户饲养的奶牛给予每头一次性补助1000元,享受补助后的奶牛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摸底登记。各乡镇对辖区内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现有的能繁母牛、能繁母羊和存栏100头以下的养殖户饲养的奶牛数量登记造册,经乡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县畜牧中心备案。
(二)乡镇自验。各乡镇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养殖户(时间截止2月28日,之后新增的不纳入范围)进行初验,验收完成后在镇、村两级同步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以正式文件报县畜牧中心,申请县级验收。
(三)县级抽验。县畜牧中心利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对乡镇初验符合奖补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进行核对审核,并组织县级验收组按照乡镇自验结果(能繁母牛、能繁母羊数量)的30%随机抽取样本;奶牛逐户核查。
(四)资金兑付。县级验收结束后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相关资料和资金拨付报告上报县畜牧中心。奖补数量以本次摸底数据为主,奖补资金兑付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资金只兑付能繁母羊;能繁母牛和奶牛待第二批衔接资金下达后再进行奖补。
(五)跟踪服务。资金拨付6个月后,对所有项目实施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享受项目补助的母畜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并提供养殖、动物防疫以及粪污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三、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2025年省级衔接资金。
(二)时间安排。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摸底登记上报,3月18日前完成乡镇初验,待完成县级抽验并公示后兑现其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奖补政策宣传,做好摸底登记、公示及补助主体的初验,配合做好县级验收等工作。要对享受补助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补助产业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格按程序落实补助政策。
对符合本《实施方案》的养殖主体,按照“优先保障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落实,若省市出台政策和县上农业产业奖补政策与本文件扶持项目相同的,补助标准高于本《实施方案》的,按照省市政策或县上农业产业奖补方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