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发展畜牧、兽医、渔业和动物卫生、饲料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畜牧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一)制定全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和动物疫病防控规划。
(三)研究拟订畜牧渔业产业政策;指导畜牧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畜牧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研究并提出有关畜产品及畜牧业生产资料价格、畜产品流通、信贷、税收和畜牧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有关畜牧、渔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四)研究制定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指导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市场体系、信息体系建设及生产资料体系和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负责全县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预测并发布畜产品及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
(五)参与研究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渔业水域、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草原野生动物及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六)负责畜牧渔业建设项目和动物防疫、检疫、兽药、饲料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县动物防疫和检疫监督工作;负责对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并组织扑灭;负责对定点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行政及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八)负责畜产品质量监督、认证和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产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牧渔业生产的防灾抗灾救灾工作;负责草原防火和草原监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畜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及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指导优质、高产、高效畜牧业基地建设;管理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十)负责制定畜牧业各产业技术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畜牧渔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推荐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畜牧业经济发展服务。
(十二)制定全县草产业及饲料工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对饲料工业的监督管理。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内设办公室、畜牧股、产业股、渔业股;在职人员实有16人,事业编制人数16人。
二、武山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4733.6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05.70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3930.98万元增加774.72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增加了扶贫产业项目的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4、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5、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减少187万元,减少100%,主要是减少了对贫困户补助的天津帮扶资金。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7、上年结转和结余27.9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支出为4733.6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18.83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757.77万元减少38.94万元,减少5.13%,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
项目支出4014.85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3400.84万元增加614.01万元,增加18.05%,主要原因增加了扶贫产业项目资金的支出。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本年度的支出情况: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92.15万元,农林水支出2931.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33.69万元,与上年4117.98万元相比增加615.71万元,增加14.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05.7万元,与上年3930.98万元相比增加774.72万元,增长19.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33.69万元,与上年3936.64万元相比增加797.05万元,增长20.25%;完成年初预算100%
1、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市上下达我单位的办公、印刷、培训等科目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遗嘱生活补助和60年代精退人员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体检费。
4、节能环保支出1792.15万元。
5、农林水支出2931.1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8.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46万元,农林水支出713.42万元。
1、人员经费698.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0.23万元、津贴补贴320.19万元、奖金57.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7万元、生活补助4.96万元、医疗费0.46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0.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7万元、印刷费1.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1.52万元、差旅费3.2万元、培训费0.49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88万元,决算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原因:1.车辆由县机关服务中心统一调拨使用;2.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和公务接待。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49万元,有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39万元,较上年0.39万元没有变化,同时,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陪同人数,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因此,对接待费相应做了控制。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8批次,接待人次53人。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没有变化。无国外公务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减没有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4.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业务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25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55%。共组织对1、畜牧业保险县级配套项目;2、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3、动物疫病防疫(含非洲猪瘟防控);4、结转甘财建(2020)195号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中央基建;5、结转甘财农(2020)59号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金(粮改饲);6、结转甘财农(2020)92号关于下达现代畜牧业标准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7、渔业专项等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6.57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畜牧业保险县级配套项目自评得分99分;2、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自评得分99.5分;3、动物疫病防疫(含非洲猪瘟防控)自评得分100分;4、结转甘财建(2020)195号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中央基建自评得分100分;5、结转甘财农(2020)59号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金(粮改饲)自评得分98.89分;6、结转甘财农(2020)92号关于下达现代畜牧业标准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自评得分100分;7、渔业专项自评得分99分。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动物防疫经费(含非洲猪瘟防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表 .xls
结转甘财建(2020)195号/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中央基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表 .xls
结转甘财农(2020)59号/2020年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表 .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