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武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武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总论……………………………………………………4
第一节 前言…………………………………………………4
第二节 基本原则……………………………………………4
第二章 “十三五”工作成效和“十四五”面临问题机遇…6
第一节 “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6
第二节 “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成效……………………7
第三节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压力分析……………………12
第四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15
第五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17
第三章 “十四五”总体思路…………………………………20
第一节 “十四五”发展指导思想…………………………20
第二节 “十四五”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20
第三节 “十四五”规划指标………………………………22
第四章 重点领域污染防治……………………………………24
第一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24
第二节 大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27
第三节 土壤环境保护主要任务……………………………31
第四节 噪声污染防治主要任务……………………………33
第五节 农村环境主要任务…………………………………34
第六节 绿色生态监管主要任务……………………………36
第七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任务………………………37
第八节 核与辐射安全主要任务……………………………39
第九节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主要任务…………………40
第十节 应对气候变化和应急能力建设主要任务…………42
第十一节 宣传教育主要任务………………………………44
第十二节 生态环境机构和能力建设主要任务……………45
第五章 “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48
第六章 保障措施………………………………………………49
第一节 健全组织保障………………………………………49
第二节 强化管理保障………………………………………49
第三节 政策投资保障………………………………………50
第四节 深化公众参与………………………………………50
第一章 总 论
第一节 前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以2019年为基准年,科学编制武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远景展望至2035年,是在更高层次上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对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化美丽武山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武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总结分析“十四五”期间面临的问题和机遇,系统梳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统筹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推动形成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根据武山县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特征、产业布局,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坚持稳中求进主基调,确保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巩固改善水、气、土壤等环境质量。
坚持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坚持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统筹,生态建设和气候变化应对相统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安全屏障。
坚持创新引领、科技支撑。聚焦多污染源综合防控、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建立从源头控制到生态修复的全过程技术支撑体系。
坚持多方共治、全民行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明晰党委、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左右协同,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第二章“十三五”工作成效和“十四五”面临问题机遇
第一节 “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空气质量方面。“十三五”期间,全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3.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考核起点年(2018年)下降8.5%。2019年,全县空气质量达到Ⅱ级(良)的平均天数为323天,占全年有效天数比率为91.5%。
水环境质量方面。“十三五”期间,全县流域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均达到地表水水质Ⅲ类(良)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其中桦林断面由2015年的四类水质稳定提升至三类,磐安大桥和榜沙河二号桥断面水质稳定提升至三类及以上。县城区水源地和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省、市考核标准,水源地环境质量安全可控。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十三五”期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市级考核标准,涉镉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与2015年相比实现零增长,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超标或疑似污染地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方面。“十三五”期间,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经省生态环境厅核定,2019年全县主要污染物
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比例分别为化学需氧量9.67%、氨氮15.62%、二氧化硫2.45%、氮氧化物2.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节 “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立足构建 “大环保”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八项机制”,认真实施污染防治“十大工程”,着力补齐生态环境建设短板,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理念显著增强。
(一)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常态化听取和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县人大每年听取并审议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每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
扎实构筑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制定印发《武山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武山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武山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武山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善了武山县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持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制定印发《武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武山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武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优化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了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协同联动、闭环管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二)绿色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推动绿色生态产业持续发展。编制完成《武山县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唐人神集团100万头生猪绿色养殖全产业链投产,祁连山集团武山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正式投产,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持续下降,推动绿色生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空间格局和产业结构。编制完成《武山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0年)》,全县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更加符合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绿色发展节能先行”等主题宣教活动和生态创建工作,主题宣传达46场次,创建生态乡镇(村)26个、绿色学校25个、绿色社区5个、环境友好型企业2个。
(三)水气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榆盘光伏扶贫项目正式并网发电,祁连山集团武山水泥生产线7.5兆瓦余热发电项目全面建成。“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渭河沿线村庄“三改一补”土炕清洁能源改造14000户。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西关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正式启用,同步配套建成除尘脱硝脱硫设施,全县燃煤锅炉通过拆除并网,提标改造等方式全部完成整改。加强煤炭市场管控和煤质检测,完成了煤炭一级配送市场“三防”设施改造提升,规范整改煤炭二级销售网点,联合专业检验机构定期进行煤炭监督抽样检验,实行24小时查堵劝返,以一级市场为核心、二级网点覆盖全县的源头可溯、流通可查、质量可控的煤炭销售网络体系初步建成。强化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在重要道口设立执法亭3个,督促全县在续建工程严格落实了“六个百分百”防尘抑尘措施,严肃严处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覆盖不严、抛洒遗漏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了建筑和道路扬尘污染。
全县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县89条河沟道及15座淤地坝全部纳入统筹管理,实现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责任全覆盖、巡查常态化。加强重点涉水企业日常监管和医疗行业污水收集处理,全面推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备第三方运维、出厂水质第三方监测等常态管控机制,铁疗、矿疗及县内民营医院全部安装了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县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完成提标改造,县中医院污水处理站项目建成投运。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系统治理,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工程建成投运,《武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编制完成,建成杨河新村、四门三衙村、滩歌漆湾新村和洛门蓼阳新村4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初步核查确定各类型排污口,建立了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渭河流域断面水环境水质量持续改善。加强流域沿线供水安全保障,城区第二水源工程正式竣工通水,全面完成城区和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年度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和水源地保护区矢量图划定任务。
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配合省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可防可管可控范围之内。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安全处置设施建成投运,每年度开展垃圾填埋场地块土壤质量监测和隐患排查,全县境内无新增涉重金属污染源、无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全面推进农用地质量管理工作,完成全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及质量类别划分。扎实推进固体废物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民营医院与天水安泰环卫签订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实现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统一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制定了《武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划定禁养区41.23km2,占县域面积的2.05%。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了《武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9”实施意见和方案》,全方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清理转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四烧”管控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户容户貌整治提升、道路清扫、绿化美化等村庄清洁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安全屏障筑牢。
全面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三线一单”成果已印发公布。扎实开展了自然保护地野外生态系统年度实地核查工作和秦岭余脉自然保护地违规违建和2017-2020年“绿盾”专项行动等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编制了《武山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武山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了地表工矿废弃地、矿山开采裸露山体、矿山废弃渣堆场等排查摸底和复核,持续加大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和矿山开采区苗木栽植补植工作,矿山生态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加快新一轮退耕还林、退化林地修复、天保人工造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全县森林覆盖率达24.2%。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了“绿卫”草原执法专项行动,修订了《武山县草原禁牧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草原禁牧区四至界限并核准了禁牧面积。持续推进渭河支流等16条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全县流域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进一步完善。
(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挂牌成立了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武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天水市武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全部实现轮训轮考、持证上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量得到加强。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十三五”期间累计依法收缴罚款145.38万元,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率达100%,形成了高压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效应,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增强。加强环境信访查处和矛盾纠纷化解,信访查处率、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到100%。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渭河干流土店子断面等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全部建成投运,集中供热锅炉废气、县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以及祁连山水泥武山生产线项目等3个在线监测设备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
第三节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压力分析
一、大气环境现状及压力分析
“十三五”期间,武山县环境空气质量逐年好转,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为良,年空气质量达到Ⅱ级(良)。全县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3项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标准。经对比分析各项环境质量指标变化情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污染源数量和污染物产生量不断增加,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面临的压力还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1.城区建成区内大气排放源管控难。建成区部分餐饮炉灶及商业网点普遍使用燃煤,造成烟雾浓度增高,是冬季二氧化硫、烟尘的主要排放源。
2.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逐年增加。城区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提高,汽车尾气污染加重,造成城区内PM2.5和二氧化氮污染加重。
3.全县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基数小,缺乏工业减排项目。全县只有1家(祁连山水泥厂)工业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其他企业暂时还未实施工业减排,规划期内,工业污染源持续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呈逐年上升态势。
2017-2020年武山县空气质量数据统计表 | ||||||||||||
站点 | 年份 | 平均浓度(μg/m3) | CO第95百分位数 | O3_8h第90百分位数 | 综合质量指数 | 有效天数 | 优良天数 | 优良比率% | 备注 | |||
SO2 | NO2 | PM10 | PM2.5 | |||||||||
武山县空气自动站 | 2017年 | 12 | 21 | 88 | 31 | 1.4 | 159 | 4.21 | 358 | 265 | 74 | 标况原始数据 |
武山县空气自动站 | 2018年 | 16 | 17 | 83 | 31 | 1.1 | 112 | 3.75 | 350 | 305 | 87.1 | 实况审核数据 |
武山县空气自动站 | 2019年 | 11 | 15 | 71 | 27 | 1.1 | 129 | 3.62 | 353 | 323 | 91.5 | 实况审核数据 |
武山县空气自动站 | 2020年 | 10 | 15 | 63 | 25 | 1.1 | 120 | 3.19 | 324 | 307 | 94.75 | 实况审核数据 |
说明:武山县空气自动站2017年建成运行,数据均来自空气自动站。
二、水环境现状及压力分析
武山县评价总水资源量为80142万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79526万m3,占总供水量的99.23%,地下水资源量616万m3,占总供水量的0.77%。武山县总供水量为7304.17万m3,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工业、城镇生活用水、农村人畜饮用等。受限于特殊的地形和气候条件,全县降水和水资源分布不均,水资源利用率较低,水资源供需矛盾日渐突出,水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污水收集问题。渭河沿线污水收集率不高,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缺,大部分区域企业生产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现象还很突出。
2.水源保护问题。水源保护地周边有大量的耕地,农田化肥、农药的使用造成不同程度的药物残留,对水源保护地构成潜在隐患。
3.渭河上游及境内水质管控问题。“十四五”经济社会的发展,渭河上游以及境内水污染物排放量将有所增加,水环境治理压力增大,入境口需继续加强监管。
武山县2016-2020年6月地表水水质监测情况表 | ||||||||
监测县区 | 监测断面 名称 | 执行标准 | 监测结果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1-6月 |
武山县 | 桦林断面 (入境)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水质类别 | Ⅲ类 | Ⅲ类 | Ⅲ类 | Ⅲ类 | Ⅲ类 |
超标项目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水质状况 | 良好 | 良好 | 良好 | 良好 | 良好 | |||
是否符合规定的水域类别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武山县 | 磐安大桥断面(出境)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水质类别 | Ⅲ类 | Ⅲ类 | Ⅲ类 | Ⅲ类 | Ⅲ类 |
超标项目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水质状况 | 良好 | 良好 | 良好 | 良好 | 良好 | |||
是否符合规定的水域类别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三、土壤环境现状及压力分析
2017年土壤污染现状调查以来,武山县加大了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化肥使用量逐渐降低,但由于武山县是天水市主要的蔬菜种植区,农药、化肥使用量仍然较大,而农药、化肥残留物长期累积于土壤中,极易形成富集放大效应。根据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结果,武山县共有55个详查点位,土壤PH值均在8以上,土壤呈偏碱性,土壤重金属污染仍未完全消除,城乡固体废物处置,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依然存在。
四、自然生态保护与建设现状及压力分析
“十三五”期间,武山县实施了天然林保护、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退耕还林、三北防护、国家级森林生态补偿、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生态治理工程,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4.2%,草原植被覆盖度提高到80.23%,林木绿化率达29.05%,武山县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十四五”期间,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不可避免。农村生态环境工作基础薄弱,环境管理长效机制不健全,部分已建成的农村环境整治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的情况,加之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难以在短时间内补齐,历史遗留问题也难以短时间完全消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度大、效能低是制约全县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问题。
第四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比中央和省、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短板。一是城区建成区部分餐饮炉灶及商业网点仍在燃用煤炭等,是建成区冬季二氧化硫、烟尘的主要排放源。二是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不平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短缺。三是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不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压缩等设备仍有大量缺口。
(二)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仍需提升。一是生态环境联合监管执法等工作统筹还不够有力,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选择性落实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动性不高。三是我县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编制少、监测和执法仪器设备配备不足,无法满足和适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需要。
(三)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仍然艰巨。一是现有治理措施减排空间明显收窄,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环境质量指标和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压力持续增加。二是气候变化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低空面源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自然生态监管等基础薄弱,对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要求逐步升级。三是生态经济产业链还不完善,绿色发展的治污根本之策仍有待落实,全县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进展还不够平衡。一是经济发展对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开发需求仍然居高不下,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二是生态环境治理资源整合不充分、任务推进不平衡。三是河道倾倒垃圾现象还未彻底杜绝,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还需持续发力。四是全县畜禽养殖生产条件差、周边环境脏、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投入不足。我县环保投资呈现稳定的上升趋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现状有了一定改善,但城市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污染治理的难度不断加大,区域性、流域性、生活性、非点源污染逐渐成为新的矛盾焦点,对环境保护投资的要求越来越高。
第五节 “十四五”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高水平发展重要机遇期。
(一)党中央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政治定力,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工作,并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大,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时期的“三大攻坚战”之一。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正式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用“四个一”、“三个体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用“四个要”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要求;同年3月和8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对甘肃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这些都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更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
(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为“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提供了重大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9年9月18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定位为国家战略,提出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武山县境内地表水系为黄河流域—渭河水系,渭河干流自西向东从武山中部穿过,有五大支流,其中一级支流有榜沙河、山丹河、大南河和聂河,二级支流漳河。因此,抓住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进一步做好渭河干支流整治、河道疏浚、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实现武山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让渭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目标的重大机遇。
(三)国家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机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提供了内生动力。有利于农村环境整治和环境质量改善。
(四)国家宏观经济和财政政策支持,为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近年来,中央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解决好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些部署为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宏观政策环境。
第三章 “十四五”总体思路
第一节 “十四五”发展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美丽武山建设起好步开好局,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十四五”发展总体思路和规划目标
一、总体思路
“十四五”期间(2020年至2025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落实黄河流域渭河支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突出渭河及其支流生态环境治理,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紧盯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任务,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二、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武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到2025年,PM10和PM2.5均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得到巩固改善。水环境质量方面,县域监测断面三类水质稳定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辖区内无黑臭水体,到2030年水环境质量巩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全县无污染地块。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比例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达到省、市要求。自然生态保护方面,自然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等重点工作任务达到时序要求,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绿色发展方面,清洁能源利用率提升,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明显提升,绿色建筑得到推广。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度稳步提升,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武山。
第三节 规划指标
武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值
序号 | 指标类别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2035年 | 指标 属性 |
1 | 环境质量改善 | 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 | -3.4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2 |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1.5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3 |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4 |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0 | 约束性 | |
5 | 黑臭水体比例(%) | 0 | 0 | 0 | / | |
6 | 重要江河胡泊水功能区达标率(%) | — | — | — | 预期性 | |
7 | 应对气候变化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13.8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8 | 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少(%) | —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9 | 其中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任务排放总量减少(万吨) | —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10 | 环境风险防控 | 超筛选值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11 | 超筛选值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12 |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 0 | 0 | 0 | 预期性 | |
13 |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 —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14 |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15 | 县级以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6 | 五年突发环境事件总数 | 0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17 | 生态保护 | 生态功能指数 | — | 完成市上下达指标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18 | 森林覆盖率(%) | 24.2 | >29 | >33 | 约束性 | |
19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完成市上下达指标 | 完成市上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第四章 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第一节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到2025年,渭河流域武山段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稳定;渭河及其主要支流现状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并保持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城市建城区内无黑臭水体;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一、推进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大力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程,采取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河道内源污染系统治理,确保水质断面考核达到省市下达任务。高效运用渭河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和污染源调查评估结果,综合分析流域水环境质量、水文水资源、入河排污口、污染源、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积极开展河道内生态修复,恢复河流水生态,提升河流自净能力,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开展系统性全过程管理,切实改善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开展排污口治理。根据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底数,建立流域生态环境数据库,对渭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按照“一口一策”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推进分类整治。有序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出水达到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县渭河干支流和重点区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应收尽收。
二、加强水源地保护
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保护。对城区水源地和乡镇集中式水源保护区进行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水源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全力推进供水人口在1000人或日供水量在1000吨以上的其他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定期开展风险源排查,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预警。统筹做好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和农村供水工程风险源排查和水质监测工作,推广饮用水源在线预警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响应机制,强化环境风险管理,防范突发性污染事故,提高涉饮用水污染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三、狠抓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加快工业企业结构调整,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生产项目市场准入。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杜绝已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违规生产。强化企业“谁污染,谁治理”的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建立企业环境守法自我约束机制。
全面整治水污染重点行业。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抓好重点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日常监督检查,在重点水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产业准入制度,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强化排污许可与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总量减排等制度措施的有效衔接,落实容量总量管控要求。
四、推进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全面开展地下水污染基本环境状况调查和污染防控。摸清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重点工业源等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和污染源清单;新建加油站地下油罐严格落实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定期调查评估城区水源地以及人口密集的河谷区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的环境状况。到2025年,地下水污染无新增污染风险,防控工作得到持续加强。
五、消除水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加大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严格落实赔偿制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节大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为切入点,以燃煤锅炉、工业炉窑脱硫、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机动车废气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PM10、PM2.5)、以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5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市上任务。
一、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快开展建材、锅炉等涉气行业全面达标整治工作,强化工业企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理,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处理过程,按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完成深度治理。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违规生产。
二、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和渣土车扬尘控制措施,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格管控辖区内煤场、料场、渣场、砂石厂和采矿场地扬尘污染,做好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业企业粉状物料或者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均采取入棚、入仓等方式密闭存储和运输。
三、开展低空面源污染防治。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严厉查处各类焚烧行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持续拓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渠道。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源头治理,完善城市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推进小区规划餐饮配套用房及专用烟道设施建设力度。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实施定期清洗,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建立餐饮油烟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四、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工业氢氧化物(NOX)深度治理,鼓励水泥企业实施全流程污染深度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定期开展路检路查,严肃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以“管车、控量、限行、治理”为抓手,统筹油、路、车管理,私家车、汽油车、出租车推广清洁油品。加大清洁油品保障,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以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为导向,以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达标为保障,以柴油车(机)达标排放为主线,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确保尾气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城市公交新能源率达到100%以上。加强汽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五、深度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有序推进城乡冬季清洁取暖替代工程。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开展改炉、改灶、改炕等专项工作,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巩固燃煤小锅炉淘汰成果,逐步完成城乡地区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加强煤炭市场管控,严格用煤环节和储(售)煤场环保监管,进一步督促煤炭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规划储煤场地环保设施建设,完善优质洁净煤集中配送体系,推进散煤治理,优先以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确保用煤符合要求。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
六、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对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入场作业。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排放检验制度,经第三方检验机构现场检测合格后发放环保标识。
七、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企业和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台账式、网格化管理。突出抓好重点时段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接到省级预测可能发生大范围臭氧污染过程时,配合开展针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主要工序应急减排工作。
八、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局。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提高煤炭能源的利用效率,完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加大天然气消费比重,进一步完善天然气输配管网,推进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拓展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低碳能源、可再生能源发电优惠政策,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以风能、太阳能、光伏能、水电为重点发展方向,以建筑节能和设施农业为重点领域,有序推进清洁能源利用。
九、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通过划定的县域“三线一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同时,立足全县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推进绿色产业,建立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主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领域的骨干龙头企业和高端产品,推动产业扩规增容、提质增效、集聚发展。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
十、建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落实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预报制度,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按照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要求,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降低污染程度。完善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责任,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指导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
第三节 土壤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化建设用地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加快推进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积极探索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到2025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一、抓好土壤污染调查成果运用。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快数据共享,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作用。巩固我县境内无严格管控类耕地数据成果,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及时更新分类数据库。
二、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土壤环境监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土壤环境保护专业水平和环境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常态化监管力度,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等敏感区域常规监测点位,提高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完善我县基本农田和农产品产地监测点空间布局,丰富监测点信息采集数据种类和数量。
三、提升污染场地分类管理水平。开展已关停并转或搬迁企业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已关停并转或搬迁企业用地潜在污染场地清单,并逐年更新,实施建设用地分级管理。严格控制污染场地开发建设和流转的审批。加强未开发利用污染场地的环境管理,组织相关责任方开展环境监测,评估影响。强化建设用地环境准入,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重污染高排放企业新建项目需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明确土壤污染防范措施。
四、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城乡规划、供地等环节的土壤环境监管,开发利用的各类地块,必须达到相应规划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达不到的,经治理修复后方可开发利用。
五、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来源。加强涉重金属企业和持久性有机污染企业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规范农业生产过程,严格管制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肥料、农药、地膜。严格控制化肥施用量,禁止登记、生产、销售和施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完善集中治理设施和防渗措施;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监管,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理处置。
六、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和塑料制品管控。加强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管控,推进“禁塑”“限塑”行动。深化巩固全域无垃圾治理成效,全面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和收集运输体系,逐步推进城区垃圾分类处理。
第四节 噪声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一、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加强建筑施工和市政施工噪声控制,严格执行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执法;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实施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相应标准。加大夜间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督促建筑工地规范施工行为,做到文明施工。
二、加强交通噪声管理。加强对主要交通干线、铁路两侧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噪声监督管理;根据道路和生活功能区调整机动车辆禁鸣区,设立明显的禁鸣标志;加强公交车辆噪声污染控制,推进公交站场噪声控制改造。
三、加强社会生活噪声防治。加强商业区、娱乐场所和餐饮行业噪声源控制;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娱乐、餐饮行业持续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及时有效解决噪声扰民投诉;加强敏感时段噪声管制;加强社会文明宣传,提高市民降低噪声的自觉性,提高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四、加强工业企业噪声防治。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做好重点噪声污染源监测工作;新建、扩建和改建工业企业,应合理选择厂址,确保企业周边敏感点达到距离标准要求,并建设必要的噪声控制设施。
第五节 农村环境主要任务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到2025年,力争实现生态保护系统化、环境治理全域化、村容村貌品质化,构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
一、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指导,以项目为抓手,优先治理人口密集、沿河或水源地区的乡镇和村庄,采取先易后难,因地制宜使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模式,积极采用低成本、低耗能、易维护、高效能的污水处理技术,努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源头减量,深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二、努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为抓手,科学选址、合理建设垃圾压缩站,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问题。加快农村户用厕所卫生化无害化改造,在乡镇人流量较大的集市、文化广场、村镇地等场所建设一批公共卫生厕所。深入实施“村庄美化、道路硬化、生态绿化、照明亮化、环境净化、色泽彩化、气味香化、保护利用乡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提升工程。
三、综合整治农村污染。一是严格控制农田化肥农药施用量。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化,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综合应用诱虫灯、悬挂诱芯、粘虫板等技术以及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方式,降低农药使用频次和用量,实现农药减量化,有效控制农药对环境的污染。二是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效率。三是强化农膜管控。实施源头质量控制,加强对农膜生产销售市场的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探索“谁生产、谁回收“机制,提升农民、企业参与旧农膜回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加强尾菜回收利用。加强田间尾菜处理利用,鼓励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尾菜治理运营机制,推动流通环节尾菜处理市场化运行,构建“企业主营+政府补贴+菜库缴费+社会共治”的尾莱处理利用工作机制。
四、积极促进畜禽养殖监管与污染防治。鼓励发展适度规模化养殖小区、养殖场,全面推广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雨污分流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探索试点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雨污分流和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便污水集中处理中心,建立健全禽畜粪污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减少畜禽粪便和养殖污水排放。
五、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农村黑臭水体调查成果,坚持“统一布局、统一实施、梯次推进”原则,通过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方式,采用生态治理资源化模式,少量工程等综合措施,推动全县农村黑臭水整治取得新成效,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第六节 绿色生态监管主要任务
坚持绿色发展、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快建立生态保护与恢复长效机制,持续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生态环境保护“三线一单”分区分类管控,积极协调省市推进分类管控落地。
二、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加快绿色矿山创建。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类林地的管控和经营,认真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草原禁牧制度,探索建立草原资源定期调查制度,强化草原资源开发审批管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造林补贴等重点工程,提升林草生态建设水平。
三、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强力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新增违法违规问题,提高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配合省市完成卫星遥感监测及野外点位核查工作,确保自然保护地安全稳定。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完善生物补偿、服务补偿、设施补偿、对口支援等方式,科学合理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第七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到2025年,全面掌握全县重点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管理能力大幅提升,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严控固废危废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准入。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管,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根据“严进宽出”的原则,控制跨省、市、县转入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和流向,禁止环境风险高、综合利用率低、利用后产生的二次废渣无妥善处置方案的危险废物转移进入。规范医疗机构医废内部分类贮存,加强医疗废物流向监控。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纳入到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切实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自觉承担环境污染治理第一责任,提高工艺技术水平,落实清洁生产要求,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全面完善和巩固城乡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提高全县垃圾回收利用率和处置水平。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建设,强化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推行污泥转运联单制度,建立从污泥产生、运输管理到末端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管理系统。
二、提升固废管理能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执法监管的培训,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队伍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线申报登记工作,推行台账管理,建立一套稳定动态的数据体系。制定分工明确、上下协调、责任落实、管理有效的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危险废物转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执证、企业规范化考核结果及整改落实、企业违法违规经营及处理等涉及污染防治的重点情况。充分运用综合环境管理手段,实现全过程联动管理,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危险废物产生重点源监管清单,加大对重点源的抽查和监管,实现重点突出、分级监管,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第八节 核与辐射安全主要任务
健全核与辐射应急工作机制,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到2025年核与辐射设施运行达标率100%,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辐射工作人员100%持证上岗,确保不发生放射性污染环境的辐射事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核安全、辐射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一、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台账;加强核与辐射执法检查,实现伴生放射性矿、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全覆盖;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转入转出、异地作业及回收审批备案制度,放射源全过程监管及重点移动放射源跟踪监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严格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全面落实核与辐射类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确保全县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
二、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强化核与辐射监管人员、监测设备和经费保障,持续推进全县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核技术利用规章制度,加强核与辐射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建成一支与辐射监管要求和任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核与辐射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完善核安全工作机制及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核安全领域工作机制及辐射事故应急机制,定期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实施程序,加快辐射事故预警应急监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核与辐射应急决策、指挥调度系统及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辐射应急培训,提升辐射监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核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媒介,通过制作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宣传册页和标牌,持续对社会各界核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核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增强群众核安全意识,着力加强核安全事故应急防范能力。建立健全企业与公众沟通机制,公开核与辐射类项目建设、运行、辐射监测等信息。
第九节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主要任务
围绕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目标责任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核查反馈问题坚决有效整改落实,全面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一、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制。严格按照《武山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责任,督促各乡镇认真落实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业监管职责,将乡镇和有关部门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
二、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督查机制。规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督查机制,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级以上部门例行督察及专项督察移交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整治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方面,开展常态化监督和督查,全力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工作质量,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部门会诊、通报督办、预警约谈、问题整改销号和责任追究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生态环境问题和整改任务涉及多部门的,由牵头督导部门组织会诊,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和部门监管职责等方面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并督促落实。严格落实验收销号工作制度,坚持整改一项、核查一项、验收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质量。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上级专项督察移交问题整改不力、进度滞后、整改情况上报不及时的,视情况采取函告、通报、预警约谈等措施,督促切实履行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
第十节 应对气候变化和应急能力建设主要任务
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完成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确保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取得明显成效。逐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治环境,气候变化相关统计、核算体系不断健全,基础理论研究明显进步,应对气候变化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持续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传统产业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加快更新改造,严把产业能耗、碳排放、环境影响的准入门槛,开展清洁生产、产品碳标签,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从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资源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加大落后产能调整力度,推动能耗高、附加值低的工序和产品调整淘汰。
二、大力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散煤消费总量削减力度,全面完成集中供热及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提高低碳能源比重,在发电、供热、交通等领域增加天然气应用,加大风电、光伏、光热、生物质等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力度。
三、控制交通碳排放。完善公共交通体系,积极发展大运量、集约化的交通运输方式,加大低碳交通方式推广。引导货物运输方式由高能耗的道路交通运输向低能耗的铁路运输转移。加快推进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及其他清洁燃料汽车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四、控制农业和废弃物碳排放。控制农业温室气体排放,推广低排放农业品种,控制农田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结合高效生态农业建设,鼓励使用有机肥,因地制宜推广深松深耕等保护性耕作技术等低碳循环生产方式,提升土壤有机质。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大幅减少畜禽养殖总量,减少农业养殖温室气体排放。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降低废弃物处置温室气体排放。
五、促进低碳消费。培育绿色消费理念,开展全民绿色消费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纳入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组织开展第二课堂等社会实践。积极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环境日、“地球一小时”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挥公益广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强化宣传推广,加快形成绿色消费的社会氛围。
六、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部门、乡镇、工业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环境风险企业、取供水单位等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宣传培训。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与应急、公安、消防、交通、水务、气象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提升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水平。以深化环境应急管理、理顺环境安全职责、提升应急应对能力为主线,建成与应对环境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相适应,覆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事后恢复和应急保障全程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综合协调保障能力、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能力以及协同应对能力。
第十一节 宣传教育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引导能力。通过采访、访谈、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借助媒体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全面解读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法规,及时宣传报道大气、水、土壤等防治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绩,围绕热点问题,建立新闻宣传口径素材库,主动回应公众关心关注,凝聚社会治理力量,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大力开展环境执法宣传,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和优化舆情管理机制,及时掌握媒体关注、公众关心的问题,主动回应关切,解疑释惑,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发声。
二、深化绿色传播平台建设,拓展宣传阵地。推动渠道平台深度融合,发挥传统宣传手段优势,与时俱进运用各种宣传新手段,建立生态环境宣传微平台联盟。建立健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体系,加强与社会各界生态环境公益力量的联系和合作。
三、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能力为目标,采取脱产培训、在职学习、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
第十二节 生态环境机构和能力建设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态环境机构建设。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完善“局队合一”运行机制,理顺机构改革后组织结构、工作职能、人员力量。加强机构建设,捋顺股室职能,提升人员能力素质,建强基层力量。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加大环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填平补齐监测设备短板,切实提升监测能力。
二、强化生态环境人才培养。鼓励企业引进培养急需紧缺生态环保专业人才和专业团队,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和依法行政、防范风险、规范管理的本领。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岗位历练,着力激发干部职工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热情。
三、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装备、车辆、经费不足等问题,配齐配强执法设备,提升县级生态环境执法能力。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广泛应用移动执法系统,推行环境执法文书电子化,运用拍照、摄像等技术手段强化执法过程记录。加强执法平台建设、应用和联网工作,做好移动执法系统与自动监控系统的数据衔接工作,实现“发现问题—触发任务—处理处置—结果反馈—过程留痕”的闭环式系统运行模式。加快建设完善污染源实时自动监控体系,充分应用无人机、视频监控、手机终端、微信平台等科技手段,打造大数据平台,不断完善立体化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渠道和处置模式。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通过参加中央、省市举办的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国家和省市环境执法大练兵和重点区域环境保护交叉督察。
四、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优化配置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才,强化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土壤环境监测网、声环境监测网、农村环境监测网、辐射监测网、生态状况监测网以及污染源监测网,强化生态环境监测,
五、持续推进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以“智慧环保”建设为核心,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数字化等技术,推进环境监测监控、移动执法、电子处罚、污染物综合管理、环境应急、环保信息发布等信息化应用建设,建立完善环保大数据平台,形成数据获取、传输、处理、分析、决策、服务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加快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及相关数据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互联互通与协同共享,提升数据共享、信息交换和业务协同能力。
第五章 “十四五”规划谋划项目及投资
根据我县实际、围绕水源地保护,生态修复与保护、重点领域整治、环境能力建设等8个方面,初步谋划“十四五”项目25个,总投资25.08亿元,其中饮用水源保护工程1个,总投资0.05亿元;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工程1个,总投资0.1亿元;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2个,总投资0.5亿元;水环境水生态重点治理修复工程6个,总投资3.8亿元;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1个,总投资0.8亿元;农村环境整治工程6个,总投资5.9亿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4个,总投资13.54亿元;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工程3个,总投资0.37亿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乡镇和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运行机制,通过构建各司其职、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调推进的责任体系,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确保高质高效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第二节 强化管理保障
完善“三线一单”环境管理体系,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基础,在全县范围内划定环境管控单元,严格按照环境分区管控规定要求,落实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控制发展规模、保障生态功能,为各类项目环评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撑,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指导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节能减排和保障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保对策措施上,增强环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环评效力,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推进排污许可制度与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融合,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行业执法检查,强化证后监管,逐步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信息化的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新模式。
第三节 政策投资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年增加生态环保年度预算,加大对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对森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与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立健全以合同约束、信息公开、过程监管、绩效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制度体系,探索以资源开发项目、资源综合利用等收益弥补污染防治项目投入和社会资本回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为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重点环保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第四节 深化公众参与
推进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建设,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行绿色办公,创建节约型机关。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依托政府网站、微信、电视台等多种媒体,曝光突出环境问题、报道整改进展情况。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构建环保信息服务平台,完善环境质量信息、环境管理信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大气、水等生态环境质量数据,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建立重点工业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制度,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依法公开排污信息,鼓励企业争当绿色发展的模范。充分发挥12345举报热线和微信平台的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