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盛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5243322316229):
经查,你公司负责实施的甘肃盛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武山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公司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水市水务局或者武山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武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山县水土保持站
2024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