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发〔2026〕1号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6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甘肃省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的方式。集中学习分为会前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全年计划安排会前学法12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具体时间由县政府办公室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学法内容
(一)会前学法。会前学法安排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开始前,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司法局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做好学习辅导材料准备等工作。参加人员为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
(二)法治专题讲座。法治专题讲座由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专家、学者、法律专业人员或者有关领导进行辅导。讲座内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与全县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主。参加人员为县长、副县长,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及驻县有关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完成时间:2026年11月底前)
(三)行政执法专题讲座。行政执法专题讲座由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专家、学者或法律专业人员主讲,讲座内容以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为主。参加人员为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执法队队长、法制审核人员、执法人员。(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前)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执行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严格根据学法计划时间安排,精心准备学习辅导材料,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组织学习,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按规范格式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要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做好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学法质量,确保学习效果。各行政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示范带动、依法决策、法治宣传等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全面推进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学法计划,特别要将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时纳入年度学习计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并按规定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行政执法专题讲座,做到学法计划、时间、内容、人员、效果“五到位”“五落实”。
附件:2026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安排表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
附件
2026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安排表
序 号 | 学习内容 | 制定/修订时间 | 施行 时间 | 学习 时间 | 责任 单位 |
1 | 《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 | 2025年 7月31日 | 2025年 10月1日 | 2026年1月 | 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2021年 7月2日 | 2021年 9月1日 | 2026年2月 | 县自然 资源局 |
3 |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 2025年 11月16日 | 2026年 1月1日 | 2026年3月 | 县应急 管理局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2025年 9月12日 | 2025年 12月1日 | 2026年4月 | 县市场 监管局 |
5 |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2025年 12月17日 | 2026年 2月1日 | 2026年5月 | 县司法局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2025年 4月30日 | 2025年 9月1日 | 2026年6月 | 县卫生 健康局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2025年 6月27日 | 2026年 1月1日 | 2026年7月 | 县公安局 |
8 | 《农村公路条例》 | 2025年 7月16日 | 2025年 9月15日 | 2026年8月 | 县交通 运输局 |
9 |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 2025年 3月17日 | 2025年 6月1日 | 2026年9月 | 县工信局 |
10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 2022年 9月29日 | 2022年 11月1日 | 2026年10月 | 县市场 监管局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2025年 10月28日 | 2026年 1月1日 | 2026年11月 | 县委网 信办 |
12 | 《住房租赁条例》 | 2025年 7月16日 | 2025年 9月15日 | 2026年12月 | 县住建局 |
备注:根据工作需要,本学法计划可调整、新增学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