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科学技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有关科技领域地方性规划和县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研究制定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培育发展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载体,组织推荐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类创新基地、平台等,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4、牵头建立统一的武山县科技管理平台,健全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经费预决算及监督管理。
5、研究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重大研发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器建设。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建立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国际、区域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院地院企合作事宜。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全县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在武山工作外国专家。拟订全县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科学传播规划及政策,并推动实施重大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研究拟定局机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局系统干部考核。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机关安全保卫、机关后勤服务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组织申报实施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项目,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全县引智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科技计划管理股。负责贯彻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科技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类科技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草拟全县科技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科技项目的调研、论证、审查、申报、立项、组织实施、鉴定、验收以及科技项目库建设等系统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和科技信息、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交流、科技保密、科技外事活动等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推荐认定、指导管理和技术引进与技术交易。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3、农村与社会发展股。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拟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组织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等科技服务活动。负责乡镇科技创新工作考核。负责指导全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示范园区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并做好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乡村实用科技人才培育、管理以及科技示范户认定等工作,推进各类乡村振兴实施主体的科技素质和职业技能提升。
二、科技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368.7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68.72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195.06万元增加73.66万元,增长37.76%,主要原因科技计划项目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100万元,为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科技局支出为368.7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4.52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109.18万元增加55.34万元,增长50.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204.2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97.3万元增加106.9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项目增加。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47.8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贴。
4.卫生健康支出0.1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
5.农林水支出103.2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项目和驻村队员补助经费。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科技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8.7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195.06万元相比增加73.66万元,增长37.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7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195.06万元相比增加73.66万元,增长37.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科技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8.72万元,与上年109.18万元相比增加159.54万元,增长146%;完成年初预算200.41万元增加68.31万元的34.1%。
1.科学技术支出348.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初预算233.43万元的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遗嘱生活补助和60年代精退人员补助,完成年初预算16.64万元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0.1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
5.农林水支出103.2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项目和驻村队员补助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科技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52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47.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144万元。
1.人员经费14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1.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科技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科技局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无新购置车辆。
2021年科技局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批次,接待人次人,较上年无变化。无国外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2万元,比 2020年11.4万元增加9.62万元,增长84.39%。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公车补助。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项目、科技三项经费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或优、良、中、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对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项目实施。
科技三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或优、良、中、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有效的利用了资金,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科技三项经费财务相关管理制度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该项资金的使用明显激发了单位、企业对专利科技计划项目的热情,各项申报程序有序进行,效率极高,效果明显。
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或优、良、中、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经费、生活补助。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武山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208191709555310.xls
武山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09021041422943.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