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名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该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在公告结束后,按其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需要,武山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m2) | 备注 |
1 | 武国用(2016)字第01028号 | 天水市宁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出让(商住) | 武山县城关镇北滨河路北侧 | 19046.9 | 该证遗失 |
2022年5月24日
武山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因权利人名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该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在公告结束后,按其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需要,武山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m2) | 备注 |
1 | 武国用(2016)字第01028号 | 天水市宁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出让(商住) | 武山县城关镇北滨河路北侧 | 19046.9 | 该证遗失 |
2022年5月24日
武山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