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武山县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1日
武山县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22〕25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围绕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紧密联系实际,不断创新政务服务管理方式,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实行范围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以及为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提供便利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利用公共资源提供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救助帮扶、法律服务、创业需求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
全县各行政部门、单位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安全、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重点在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高频热点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四、工作任务
本方案所称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相对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政务服务机构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和内容、许可条件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政务服务机构不再索要有关材料并依据书面承诺予以办理的工作机制。
(一)实施清单制度。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办法》规定,从最大化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角度出发,以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高频热点领域为重点,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同时要认真梳理本部门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政务服务机构编制本机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在服务场所、官方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布。
(二)规范工作流程。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措施,并向社会公布。经申请人签署的承诺文书,要作为该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档案的组成部分予以存档。要根据政务服务事项难易程度、风险可控程度、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积极探索开展告知承诺制的不同实施模式。
(三)加强核查监管。要根据各部门、单位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结合工作实际,逐项同步确定线上核查、线下核查(现场核查)、免予核查等核查方式以及核查标准、时限,没有确定核查方式和标准的,不得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具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政务服务机构确定对申请人承诺内容免于核查前,以及不具备现场核查、勘验等职责的政务服务机构需要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的,应当充分征求监管部门意见,建立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双方职责,避免风险后移、监管真空。
(四)完善信用机制。要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告知承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完善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对一般失信的计入信用记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法,对严重失信的要实施联合惩戒;行业监管部门要依据申请人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区分不同虚假承诺失信情形,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五)推进数据共享。各部门、单位要全力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工作,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提供线上申报、查询、评价等服务,暂不具备条件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的,应提供同质线上或线下服务。要根据告知承诺制业务办理需求,调整完善系统流程和环节设置,在系统现有流程基础上增加补齐补正和撤销模块,实现告知承诺制事项网办功能。
(六)强化风险防范。要强化告知承诺制的告知和指导义务,会同行业监管部门梳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作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防范政务服务机构依据申请人虚假承诺办理的事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以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风险防控;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对政务服务事项未办理完结的要及时依法终止办理,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完结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行政相对人承担;对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的地方和部门,要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和保险机构市场化运营服务工作的界限,依法依规运行。
五、工作步骤
(一)梳理清单阶段。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办法》规定,在前期以公布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从最大化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角度出发,以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高频热点领域为重点,进一步梳理本部门、单位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细化任务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并于5月30日前报送联络员一名。各部门、单位按要求梳理的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30日前与合法性审核意见一并报县司法局(电子版同时报送)。由县司法局统一汇总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县政府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二)推进实施阶段。在2021年6月底前,我县分四批印发了武山县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要对照前期已公布的本部门、单位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切实制定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并按照本方案积极有序开展工作,逐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确保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做法。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提升告知承诺制各项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及时汇总完善后,按要求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办法》颁行的重要意义。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具体行动,对减少证明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将起到重要支撑和推动作用。《办法》对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作出了制度设计和安排部署,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办法》颁行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贯彻落实《办法》作为推进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加强组织推动,迅速安排部署,细化实化措施,确保落地见效。要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全面理解掌握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步骤,创新理念方式,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县政府各部门要密切跟踪政策动向,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对接,按照国家政策精神有序推进本系统告知承诺制工作。
(三)做好工作衔接。各部门、单位要总结梳理近年来本系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经验做法,加强与“一网通办”“证照分离”“互联网+监管”等改革措施的衔接,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制度叠加效应,对《办法》确定的新规定、新举措,要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立足实际深入研究,分类推进接续政策,优化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政策有序街接。
(四)注重示范宣传。各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县上将适时对示范创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工作中要注重做好宣传培训,及时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业务培训,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其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等。要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五)加强督促检查。要把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加强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并定期进行通报,推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
武山县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领导小组名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决定成立武山县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温阿军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李睿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宏斌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飞豹 县司法局局长
王立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 康随成 县教育局局长
王 涛 县公安局政委
戴存生 县民政局局长
杜永胜 县人社局局长
郭 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斌 县住建局局长
赵旺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喜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孟瑞祥 县水务局局长
曹军胜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汪向理 县文旅局局长
李响林 县卫健局局长
陈文武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林建周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彧杰 县医保局局长
丁世雄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开展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具体负责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和沟通协调等日常工作,由张飞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发文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