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3年度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奖补的公告
县内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
为持续做好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积极鼓励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43号),对经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年度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
一、奖补对象
经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发文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
二、奖补标准
年度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
三、申报资料
1.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脱贫劳动力花名册;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脱贫劳动力6个月工资发放凭证(工资流水);
4.脱贫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5.与脱贫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四、申报程序
1.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提交申请;
2.县人社局审核资料,并会同乡村振兴局核查脱贫劳动力身份信息;
3.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报请县财政局支付奖补资金。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