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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人社局 索引号:rsj1/2025-00011 来源:县人社局 时间:2024-01-0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为更好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切实发挥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积极作用,全力保障县域内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近就地就业需求,更好保障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精准落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15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脱贫攻坚就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32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73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甘肃省财政厅及甘肃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20年开发3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3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延续执行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4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武山县计划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3545个。

二、补助对象和范围

必须为我县户籍、16周岁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即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基本劳动力)、责任心强可以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一、二类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村干部家庭成员(此处村干部包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文书等享受财政较高补助人员。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困难残疾人家庭成员、困难重病家庭成员、困难家庭妇女、易地扶贫搬迁低收入家庭成员、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家庭成员优先安排。对344个行政村选聘的3545个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补贴,根据政策,岗位总量保持稳定,县人社局可结合资金及镇村实际需求,适量增设岗位。

三、补助标准和方式

根据中共武山县委办公室、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山县村级服务性岗位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县委办发〔2018〕70号)精神,我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按照原深度贫困村1.2万元/人∙年、原一般贫困村1万元/人∙年、原非贫困村0.8万元/人∙年三个层级核定,资金通过财政惠民系统按月打卡发放至农户社保卡。

四、资金规模和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381万元,投资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15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863万元、县级财政县级资金1368万元。

五、实施步骤)

(一)镇村申报。

该项目系政策落实类项目,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自上而下落实,无需镇村申报。

(二)县级核验。

按照“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岗位人员选聘、管理、使用由镇村两级具体负责,县级组织力量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检查,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管理情况及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同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结合上级部门问题反馈、同级部门数据联审、乡镇村自查,全力杜绝不符合安置人员聘用及考勤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资金补助。

根据岗位人员在岗情况,按照原深度贫困村1.2万元/人∙年、原一般贫困村1万元/人∙年、原非贫困村0.8万元/人∙年三个层级标准,按月核发补助资金。

六、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通过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精准帮扶措施,持续发挥就业岗位托底保障作用,可有效解决脱贫户和监测户就近就地就业需求,通过就业扶贫提高贫困家庭收入水平,激发内生动力,同时在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群众精神面貌改善等方面,乡村公益性岗位已成为镇村两级不可或缺的重要帮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市政策要求及方案指导,由各乡镇具体负责做好政策落实,县人社局全力做好业务指导及工作协调,及时衔接县农业农村局做好选聘人员审核确认工作,县发改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各乡镇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确保村级公益性岗位项目精准落实。

加强项目镇村两级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吃透政策,严格按照选聘条件及选聘程序开展工作,把好入口关,根据其自身意愿、工作表现情况、群众认可度等方面深入研判,精准选聘遵守纪律、爱岗敬业、热心公益事业的岗位人员,切实履行好人员监督管理责任,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因政策调整,不具备选聘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开展动态调整。

(三)强化资金监管。县人社局积极协同各乡镇及相关行业部门,对发放资金强化审核比对,通过衔接乡村振兴局、林草局、民政局、劳务输转中心、残联等相关行业部门对岗位人员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岗位人员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重复设岗及不符合岗位选聘条件等情况,审核通过后及时按照程序拨付岗位补贴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四)强化责任追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岗位补贴由各乡镇统一申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发放;人员退出时,要及时停发补贴,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违反规定使用资金、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按照国家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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