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积极鼓励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39号),对经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年度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现将有关政策要求公示如下:
一、奖补对象
经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发文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
二、奖补标准
年度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
三、申报资料
1.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脱贫劳动力花名册;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脱贫劳动力6个月工资发放凭证(银行工资流水);
4.脱贫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5.与脱贫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四、申报程序
1.资金下达后,县人社局将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第一时间进行网上公示。
2.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向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奖补申报资料;
3.县人社局通过审核机制严格审核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审核通过后由县人社局报请县财政局支付奖补资金。
五、审核机制
1.数据比对联审。将拟享受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奖补申报名册与全县三类户名册、公益性岗位补贴名册、劳务奖补人员名册等数据进行实时比对,坚决防止“一人多岗”、虚报冒领情况。
2.电话随机抽查。按照不少于申报吸纳就业人员总数1/3的原则,随机抽查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奖补名册,电话访问脱贫劳动力就业时长、工资发放等情况,了解掌握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就业的真实性。
3.实地走访核查。以数据比对、电话抽查发现的疑点问题为重点,对申报奖补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开展实地走访核查,综合核查运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前发展运营是否稳定、用工关系是否真实、提交的劳动合同及工资流水等资料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4.局务会议研究。将拟享受奖补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情况、拟落实奖补金额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综合分析审批奖补金额。
5.奖补公示公开。严格落实事前公示公开制度,对拟兑现奖补奖补政策企业名称、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拟落实奖补金额等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同步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落实奖补。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