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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县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人社局 索引号:rsj1/2025-00101 来源:县人社局 时间:2025-09-0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各学区、局直学校、九年制学校、乡镇中心小学,有关局属事业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县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38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等四个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25〕133号)精神,结合全县教育实际,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1.中小学教师系列全省有效职称评审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98号)文件执行。

2.县以下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以下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99号)文件执行。

3.中职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仍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75号)文件执行。

4.鼓励业绩突出的基层人才申报全省有效职称,但同一年度全省有效和基层有效职称不能同时申报。

二、申报方式

全县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均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szcxt.rst.gansu.gov.cn/zcfwpt/home,可通过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窗口登陆)。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职改办)和评委会均须使用职称系统,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各有关单位审核、推荐、评审的具体操作程序参考系统通知公告栏中的《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三、有关申报要求

(一)业绩时限。申报人员的业绩均计算到今年9月30日为止,该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人才在该时限之后的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二)任职年限。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任职年限,均计算到今年的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任当月起计算。

(三)年度考核。申报人须如实填报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材料,以上传年度考核结果通知册和经县级人社部门、县级教育部门同时加盖印章的《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花名册》为判断依据。

(四)破格晋升。符合破格申报全省有效高级职称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符合破格申报基层有效高级的,须在单位基层有效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申报。

(五)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转系列申报需在系统中填报现有同级职称。

(六)继续教育。推进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有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我省、市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申报人员需向申报评审信息系统上传继续教育证书(包括公需课和专业课)等佐证材料。

(七)论文标准。论文应当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以系统检索为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告单;未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统一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严禁私自修改和伪造查重报告。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论文须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页等资料。

(八)倾斜基层。职称评审继续向基层“三长两突出”(基层工作时间长、任职时间长、任低一级岗位时间长和任现职前业绩突出、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人员倾斜,特别注重向临近退休人员倾斜。继续执行乡村任教、工作20年以上评聘中级职称和任教、工作30年以上评聘高级职称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政策,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外单列,让扎根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做出贡献有成就感获得感。

(九)资料上传。申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实事求是填报相关信息,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需将所有业绩材料分模块按顺序整合为PDF文件,并将证明材料中和个人有关的信息标注出来(期刊目录页、年度考核备案花名册、获奖通知文件等),未标注清楚的将不予审核。所有符合评价条件标准的业绩全部扫描清晰并按照要求规范上传。手机号码应准确填写申报人本人手机号码,以便在“钉钉”视频答辩中准确及时连线。

(十)其他要求。严格落实“凡晋必下”,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如实填写《天水市专业技术人员帮扶基层经历登记表》扫描上传至“帮扶基层经历”模块。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扫描《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档案》上传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模块;《空岗证明》(岗位限额介绍信)由县人社局出具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单位岗位信息”模块;《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扫描上传至“工作业绩总结”模块。单位公示材料、推荐报告、职称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研究职称申报人员推荐会议纪要、集体评议记录由单位经办人员上传。

四、申报流程

全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评审功能开启时间为2025年9月1日0时。

(二)个人申报2025年9月1日0时至9月30日24时

为个人申报时间,共30天(逾期未完成个人申报的责任自负),其中,全县高级职称(含正高级、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为避免届时全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拥堵,各设岗单位要督促申报人员提早完成个人申报工作。全县教师初级职称申报时间为11月中旬。

个人申报账号由用人单位或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和创建,申报人登录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推荐,因申报人个人上传资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的,后果由申报人个人承担。

(二)网上审核。根据今年省、市职称评审工作完成时限要求,用人单位于10月11日24时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用人单位推荐前要在本单位宣传栏等明显场所、单位网站(办公群)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情况(单位岗位总数和空岗数)、申报对象基本情况、符合评价条件标准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等,公示中公布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938—3421576)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8—3169911)的监督受理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使用“破格”条件以及申报“基层有效”的人员延长公示期,但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方可提交上级审核部门。同时将单位申报中、高级职称推荐报告、公示报告、《申报职称人员业绩汇总表》(A3打印)一式一份(附电子版)和本单位申报人员中系统中暂时无法认证的资料原件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三)组织评审。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于12月中旬组织召开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结束后,将通过评委会所在机构官方网站和线下宣传栏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印发职称资格文件确认取得职称资格,制发职称电子证书。用人单位应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相关工作要求

1.严密组织申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的重要性、复杂性、严密性和敏感性,严格按照《武山县教育局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中职)教师职称晋升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武教发〔2021〕123号)及《武山县教育局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武教发〔2021〕123号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的通知》(武教函字〔2025〕20号)要求,做好本单位中、高级教师职称人选推荐工作,继续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务必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布、程序公平、结果公正,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申报“破格晋升”“基层有效”“艰苦单位”等职称评价类别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采取职工大会集体评议,适当延长公示期和扩大公示范围等方式,确保推荐对象的业绩条件真实有效,能力素质群众认可。

2.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向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传达文件精神,按照规定时限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审核、公示工作,及时上报评审材料。对申报人员信息及证明材料逐项审查,认真落实个人和单位承诺制度,要求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名承诺,并填报上传《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全面负责,严格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人把好申报资料审查关。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如发现申报人或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一次性反馈修改意见后及时退回,退回总次数不超过3次。如确属工作需要,审核部门可要求申报人提供申报材料原件并进行核查。

3.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切实维护组织评审、评议推荐以及评审的公平性、独立性和权威性,发现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直接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记入诚信体系。对用人单位出现的作风不实、工作不细、履行工作责任不到位等情况要及时加以纠正,对包庇纵容申报人弄虚作假,甚至将本单位账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的,要追究用人单位及经办人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市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新增调整事项,以最新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准。

附件:1.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 职称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3. 天水市专业技术人员帮扶基层经历登记表。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山县教育局

2025年9月5日

附件【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2.职称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3.天水市专业技术人员帮扶基层经历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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