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重大决策部署, 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以创 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民生改善,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甘肃 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请2022年就业补贴资金办理事宜公告如下,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单位、个人积极申报。
一、补贴项目
(一)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申请条件及补贴范围
(1)申报条件:
在武山县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 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就业困难人员(下同)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大龄人员;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③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④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⑤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⑥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
⑦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补贴范围:
①补贴缴费时间界定: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底
②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最长不超过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 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③补贴方式: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 企业可在县人社部门进行申请。
2.申报资料:
各类企业申请社保补贴资金,需向武山县人社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认定。
(1)武山县2022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
(2)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人员花名册(包括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就业创业证编号、劳动合同起止时间、联系电话等)(附件2);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工资发放册;
(7)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8)社保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9)其他需要佐证的资料;
①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附件12);
3.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 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公示: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扶持条 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核拨资金: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
2.补贴标准:均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申请资料:
(1)武山县2022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2)吸纳人员花名册;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工资发放表;
(5)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
(6)企业营业执照;
(7)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
(8)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数据);
(9)吸纳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由人社部门对企业申报的材料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 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 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公示: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扶持条 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核拨资金: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登记注册时间在2018年7月10日之后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4月22日之后的脱贫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
2.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向符合条件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申请资料:
(1)武山县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申请表(附件6);
(2)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创业人员提供返乡创业证明,建档立卡户提供建档立卡证明,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5)真实性承诺书(附件7)。
4.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 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公示: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扶持条 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核拨资金: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就业见习补贴
1.补贴对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申报就业见习单位、设立就业见习岗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可按规定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对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对留用率达到50%—70%(不含7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50元,对留用率达到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
3.申请资料:
(1)武山县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附件8);
(2)武山县见习补贴花名册(附件9);
(3)参加见习人员名单补贴申请报告;
(4)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见习申请表(附件10);
(6)见习协议书(附件11);
(7)见习人员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8)《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9)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复印件;
(10)发放生活补贴明细单。
4.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见习单位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 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公示: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扶持条件的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核拨资金: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每个工作日均可受理。
三、受理部门
武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938-3555196
附件;
1.武山县2022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资金申请审批表;
2.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3.社保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武山县2022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申请审批表;
5.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真实性承诺书;
6.武山县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申请表;
7.一次性创业补贴真实性承诺书;
8.武山县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
9.武山县见习补贴花名册;
10.见习申请表;
11.见习协议书;
1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