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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领2022年就业补贴资金的公告

发布机构: 索引号:rsj-2022-00070 来源: 时间:2022-08-02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重大决策部署, 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以创 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民生改善,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甘肃 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请2022年就业补贴资金办理事宜公告如下,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单位、个人积极申报。

一、补贴项目

     (一)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申请条件及补贴范围

       1申报条件:

武山县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 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就业困难人员(下同)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大龄人员;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③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④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⑤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⑥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

⑦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补贴范围:

①补贴缴费时间界定:

2022年1月1—202212月底

②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最长不超过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 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③补贴方式: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 企业可在县人社部门进行申请。

2.申报资料:

各类企业申请社保补贴资金,需向武山县人社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认定

1)武山县2022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

2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人员花名册(包括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就业创业证编号、劳动合同起止时间、联系电话等)(附件2);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工资发放册;

7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8社保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9其他需要佐证的资料

①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附件12);

3.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 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公示: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扶持条 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核拨资金: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

2.补贴标准:均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申请资料:

(1)武山县202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2)吸纳人员花名册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工资发放表

5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

6企业营业执照

7)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

8)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数据)

9)吸纳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由人社部门对企业申报的材料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 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 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公示: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扶持条 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核拨资金: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登记注册时间在2018年7月10日之后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4月22日之后的脱贫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

2.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向符合条件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申请资料:

1)武山县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申请表(附件6);

(2)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创业人员提供返乡创业证明,建档立卡户提供建档立卡证明,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5)真实性承诺书(附件7)。

4.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 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公示: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扶持条 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核拨资金: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就业见习补贴

1.补贴对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申报就业见习单位、设立就业见习岗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可按规定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对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对留用率达到50%—70%(不含7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50元,对留用率达到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

3.申请资料:

(1)武山县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附件8);

(2)武山县见习补贴花名册(附件9);

(3)参加见习人员名单补贴申请报告;

(4)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见习申请表(附件10);

(6)见习协议书(附件11);

(7)见习人员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8)《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9)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复印件;

(10)发放生活补贴明细单。

4.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见习单位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 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公示: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扶持条件的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核拨资金: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每个工作日均可受理。

三、受理部门

武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938-3555196

附件;

      1.武山县2022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资金申请审批表;

2.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3.社保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武山县202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申请审批表

5.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真实性承诺书

6.武山县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申请表;

7.一次性创业补贴真实性承诺书;

8.武山县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

9.武山县见习补贴花名册;

10.见习申请表;

11.见习协议书;

1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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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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