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1号)和《关于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4号)文件精神,为全力做好2022年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毕业生和青年提升职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将我县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时间
武山县县内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统一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三、征集条件和要求
(一)武山县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均可自愿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
(二)见习单位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行业信誉、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见习岗位设置合理,便于监管,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技术含量较高的见习岗位,年度见习岗位数不少于2个;
(三)见习计划制定合理,见习管理和考核制度完善,具备一定的带教师资力量,能有效开展见习管理;
(四)能够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能够按月足额通过社保卡方式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
(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就业见习工作相关规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四、提供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单位时,提交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包含单位规模、人力资源状况、规章管理制度、岗位设置、见习条件、指导人员配备、福利待遇等情况);
(二)填写《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一);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租赁或自有房屋、场地证明原件(留存复印件)(附工作场地照片2-3张);
(五)企业纳税票据、企业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相关票据、人员入账工资单(以上票据均为2022年1-4月的);
(六)承担见习任务承诺书(附件二),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和补贴标准
(一)用人单位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除符合岗位征集范围条件外,还须能够先行垫付和按比例分担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承诺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予以留用。
(二)按照每接收一人给予10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单位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报名地址:武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13室
联系电话:0938-3555196
联系人: 邓晓芳
附件一: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doc
附件二: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doc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