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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奖补和跨省运费补贴的通知

发布机构: 索引号:rsj-2022-00073 来源: 时间:2022-06-0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各乡村就业工厂(乡村就业帮扶车间):

为积极应对疫情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稳定运营的影响,进一步做好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持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甘发〔2020〕5号)有关稳岗就业政策措施,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43号)要求,对经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落实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奖补和跨省运费补贴。

一、奖补对象

经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发文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

二、奖补标准

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疫情防控期间,跨省区调用原料和成品的运输,对其运输费按50%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申报资料

(一)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奖补

1. 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脱贫劳动力花名册;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脱贫劳动力6个月工资发放凭证(工资流水);

4. 脱贫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5.与脱贫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二)跨省运费补贴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原料或成品的运输协议或运输合同;

3.运输费用发票;

4.高速公路过路费发票或凭证;

四、申报程序

   1.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提交申请;

        2.县人社局审核资料,并会同乡村振兴局核查脱贫劳动力身份信息;

   3.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报请县财政局支付奖补资金。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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