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基础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2)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上关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县建筑行业进行资质初步审查,质量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限额内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检查全县建设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县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5)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建筑企业的县内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及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6)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建设的政策,参与全县城乡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限额内房屋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立项审批,监督城镇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镇雕塑、环境卫生等工作;指导城区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镇供热供暖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市场开发建设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
(8)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物业和房屋拆迁市场。
(9)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
(10)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节能推广,先进成果引进工作。
(11)按有关权限规定报审全县建设行业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监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专项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2)按照有关管理权限规定,负责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人才交流工作。
(13)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7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建设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人防股。
2.目前共有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家:武山县宁远湿地公园保护中心;下属国有企业5家:县自来水公司、县供热公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域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县恒安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 2022年底,我局共有职工55人,其中:在职55人(含经费自理11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744.1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947.52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加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136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61.9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204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02万元,占1.88%;项目支出31442.11万元,占98.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744.1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2947.52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加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52.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6.15万元,增长35.85%。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加大。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防项目投入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项目投入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7.75万元,支出决算为605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房抗震改造投入加大。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房抗震改造投入加大。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7万元,支出决算为9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自然灾害普查工作。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2.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5.82万元,下降50.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本年养老保险统一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抚恤金。
公用经费4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1万元,增长168.11%,主要原因是经费测算标准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1万元,增长168.13%,主要原因是经费测算标准变化。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 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区基础设施维护等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382.19万元,本年收入22509.84万元,本年支出23192.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0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农村人居环境治理152.03万元;2.武山县城区供水改扩建10.45万元;3.偿还国开行贷款本金和利息48.02万元;4.武山县高速公路北侧道路建设500万元;5.城区路灯节能改造服务费176.83万元;6.武山县东城区热源厂拆除工程50万元;7.城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维10.46万元;8.武山县城区供水改扩建23万元;9.污水处理费安排139.05万元;10.武山县渭北城区集中供热19200万元;11.武山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2200万元;12.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682.19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203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武山县城区供水改扩建工程等2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203.1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人民广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等2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0.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03.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实施项目基本能达到年初项目绩效申报要求,按进度实施项目并拨付资金。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经费、污水处理厂运营费、人民广场建设、农房抗震改造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宁远生态园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城市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4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1万元,执行数为669.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2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426.83万元,完成预算的42.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0万元,执行数为800万元,完成预算的6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行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2.4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10.46万元,完成预算的2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无线城市租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暨宣传教育展馆项目及配套工程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215.86万元,完成预算的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武山县人民广场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0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武山县供水改扩建工程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城市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全域无垃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结转(基金)天财农【2021】5号武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2.03万元,执行数为15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执行数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省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万元,执行数为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4万元,执行数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结转-天财建【2021】83号-武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97万元,执行数为22.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结转-武财预【2021】1号-渭北19号北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万元,执行数为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已完成预算目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绩效自评表.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