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基础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上关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县建筑行业进行资质初步审查,质量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限额内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检查全县建设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县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五)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建筑企业的县内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及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建设的政策,参与全县城乡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限额内房屋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立项审批,监督城镇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镇雕塑、环境卫生等工作;指导城区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镇供热供暖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市场开发建设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
(八)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物业市场。
(九)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节能推广,先进成果引进工作。
(十)按有关权限规定报审全县建设行业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监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专项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一)按照有关管理权限规定,负责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人才交流工作。
(十二)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党政工作;拟订机关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政务督办、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以及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建议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各类档案整理,保存和查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查询服务,对接收进室的城乡建设档案和资料进行管理;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网络化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收集、整理网络信息,组织协调媒体宣传,开展信息综合调研和信息研讨等工作;组织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网络宣传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建设行业诚信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电子邮件)和网上信访事项,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综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聘用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和有关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计划生育以及局属企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建、党务和系统工青妇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组织开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拟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监督实施;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县级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资质标准、审批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变更和上报市住建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初审等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办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协调和监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窗口日常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承担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依据城市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监督实施。
2.计划财务股。负责城建项目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和使用;负责监督管理建设资金和局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建设项目筹资融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预算编制及收支核算、决算、审计;承办机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工作。
3.建设股。参与编制审查城乡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或参与全县城乡建设重大、重点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和储备,参与城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城市设计等工作,并组织参与实施;负责城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专业市场、社区市场、城市综合体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或参与市政工程项目论证、勘察设计方案报批、施工进度协调等工作;指导全县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城市设计等工作;负责新建建筑实施节能标准的监督管理,既有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负责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绿色环保项目,推进城镇减排;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负责城市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及信息系统维护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4.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城市公用事业、市政基础设施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改革发展及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及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运行监管;负责指导城市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排水、供水、供热、燃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养护维修;落实水污染防治政策,监管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企业运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推行清洁能源运营,监管集中供热企业运营;指导城市防汛减灾工作;指导依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的强弱电、通信塔、杆线、管网等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县城和建制镇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
5.村镇建设股。参与全县镇、乡、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承担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旧房改造;指导全县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参与村镇建设试点工作,重点镇(村)建设;参与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传统村落的统计上报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统计村镇建设报表和收集村镇建设档案资料。
6.建筑市场监管股。负责建筑市场、建筑行业管理,综合管理建设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上报地方材料;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相关资料备案;负责工程项目合同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
7.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全县建设工程有重要或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调查等工作。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为:武山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武山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武山县市场建设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5218.92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5218.9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5.42万元,占61.9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83.5万元,占38.01%;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5218.9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其中:基本支出700.42万元,占13.42%; 项目支出4518.5万元,占86.58%; 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3235.42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8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7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700.4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5.05万元,增长15.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变动。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40.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79.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53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09万元,增长147.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大节能环保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0个。
其他项目7个,主要是项目1.2024年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2.2024年城市维护费、项目3.2024年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经费、项目4.2024年宁远湿地公园保护中心维护经费、项目5.2024年武山县无线城市租费、项目6.2024年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经费、项目7.武山县医学隔离观察点建设项目资金。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 项)2024 年预算数为5.219万元,比 2023 年预算无变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58.48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6.27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项)3.13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 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行政单位医疗( 项)2024 年预算数为23.76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2.55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公共卫生( 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项)2024 年预算数为39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3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武山县医学隔离观察点建设项目。
3.城乡社区支出( 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款)行政运行( 项)2024 年预算数为499.05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10.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变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项)2024 年预算数为881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375.2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加大。
4.住房保障支出( 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4 年预算数为110.78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73.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动。
5.科学技术支出( 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项)2024 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投入。
6.节能环保支出( 类) 污染防治( 款)水体( 项)2024 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16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投入。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动。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3万元,增长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动。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5.24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58万元,增长12.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49.9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722.9万元,下降93.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安排的委托业务费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6万元。
2024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0.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14.5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100平方米,价值176.22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其他用车9辆,价值172.1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983.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4244.5万元,下降主要原因项目投入减少。
1.城乡社区支出( 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项)2024 年预算数为66万元,较2023 年预算减少86.03万元,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下安排项目减少。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项)2024 年预算数为667.5万元,较2023 年预算增加609.03万元,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下安排项目增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项)2024 年预算数为250万元,较2023 年预算减少510.29万元,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下安排项目减少。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项)2024 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较2023 年预算增加860.95万元,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下安排项目增加(污水处理投入增加)。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10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1个,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费用
1、项目概况: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甘建设〔2020〕228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的通知》(甘建设〔2020〕32号)、《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68号)文件精神,从2021年起,需按照预算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规定,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
2、立项依据:甘建设〔2020〕228号)、甘建设〔2020〕32号、天市建〔2020〕268号
3、实施主体: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周期:2024年1月-12月
5、实施计划: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招投标,12月延续上年度施工图审查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项目资金由县财政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采用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事项支出的合规性等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没有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截留资金的情况;该项目的建设可带动我县相关产业链的增长,缓解当地就业压力,为本地区高质量消费奠定基础。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0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20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8月,组织开展1-7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9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8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9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20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9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规定随部门决算依法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4个,压减率21.05%。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2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