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基础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上关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县建筑行业进行资质初步审查,质量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限额内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检查全县建设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县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五)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建筑企业的县内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及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建设的政策,参与全县城乡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限额内房屋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立项审批,监督城镇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镇雕塑、环境卫生等工作;指导城区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镇供热供暖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市场开发建设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
(八)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物业和房屋拆迁市场。
(九)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节能推广,先进成果引进工作。
(十)按有关权限规定报审全县建设行业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监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专项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一)按照有关管理权限规定,负责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人才交流工作。
(十二)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县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辖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市场建设中心、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园林绿化站、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供热公司、给排水公司、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域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9个基层单位,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建设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6个职能股室。主要负责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建筑安全监管、工程监督、供热供水、污水收集处理、城市园林绿化、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3276852.29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714915.36元,下降10.22%,主要原因是申请落实的项目及投资额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73276852.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276852.29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73276852.29元,其中:基本支出6070290.48元,占3.50%;项目支出167206561.81元,占96.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3276852.29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9709915.36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是新申请项目数和资金额度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220234.0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512791.16元,增长61.62%,主要原因是增加渭河武山县城区南岸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武山县四门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渭河武山城区段堤岸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220234.0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50000.00元,占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126.86元,占0.54%;卫生健康支出623234.57元,占0.42%;节能环保支出23137863.00元,占15.61%;城乡社区支出111770574.10元,占75.41%;农林水支出7333000.00元,占4.95%;住房保障支出4308635.56元,占2.9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9800.00元,占0.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547087.51元,支出决算为148220234.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83%。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2024年武山县无线城市租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8177.30元,支出决算为797126.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2024年自收自支人员养老保险等单位配套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7565.51元,支出决算为623234.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武山县医学隔离观察点建设项目资金。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1378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2024年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缺口补助、武山县马力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93539.50元,支出决算为11177057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行政运行、2024年城市维护费、武山县高速公路北侧排洪渠治理工程、武山县万星小镇二期东侧道路建设工程等项目。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33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帮扶队经费、武山县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压缩转运项目、武山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农房抗震改造项目等。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7805.20元,支出决算为4308635.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8.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住房公积金、天水市武山县2019年度陈门片区棚户区改造(新明街和谐家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央、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9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2024年武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70290.48元。其中:
人员经费5561634.32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269.42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配套资金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508656.16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261.34元,增长13.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配套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25056618.20元,本年支出25056618.2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马力、四门、滩歌污水处理站运营经费,2024年供热公司购煤补贴,2024年武山县无线城市租费,2024年国开行6000万贷款本金及利息,2024年国开行700万贷款本金及利息,2024年基础设施配套费,2024年污水处理厂经营性收费(污水处理收费),武山县渭北城区集中供热工程。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9.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县“过紧日子”要求,我部门开源节流、缩减“三公”开支,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9.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9.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相应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9.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产生一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8656.16元,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办公费等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261.34元,增长13.19%,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配套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0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7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部门工作人员下乡、清运垃圾等。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44个,涉及资金421378826.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39%。对2024年度2024年马力、四门、滩歌污水处理站运营经费、2024年供热公司购煤补贴等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056618.2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61%。组织对“2024年城市维护费”“2024年污水处理厂经营性收费(污水处理收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327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50000.0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有27个项目结果为“优”,12个项目结果为“良”,9个项目结果为“中”,6个项目结果为“差”。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市管理提升年行动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费用、武建发【2024】95号武山县渭北东城区供水和供热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等5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具体评价情况以报告的形式在单位本级随附件公开。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5个项目,下级单位整体绩效评价1个。具体评价情况以报告的形式在单位本级随附件公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单位绩效评价资料.rar】
附件【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重点绩效评价.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