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基础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上关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县建筑行业进行资质初步审查,质量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限额内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检查全县建设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县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五)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建筑企业的县内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及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建设的政策,参与全县城乡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限额内房屋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立项审批,监督城镇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镇雕塑、环境卫生等工作;指导城区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镇供热供暖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市场开发建设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
(八)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物业和房屋拆迁市场。
(九)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节能推广,先进成果引进工作。
(十)按有关权限规定报审全县建设行业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监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专项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一)按照有关管理权限规定,负责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人才交流工作。
(十二)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县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辖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市场建设中心、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园林绿化站、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供热公司、给排水公司、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域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9个基层单位,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建设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6个职能股室。主要负责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建筑安全监管、工程监督、供热供水、污水收集处理、城市园林绿化、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7859.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28.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281.91万元,下降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及投资额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7859.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281.91万元,下降14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及投资额减少。
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1.21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7742.3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7.2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1.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5.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2.28万元,增长10.2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26.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02.79万元,下降22.79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及投资额减少。
其中: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个,主要是:武山县无线城市租费。
2.保障运转经费4 个,主要是:城市维护费、宁远湿地公园保护中心维护经费、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经费、全域无垃圾工作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4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61.8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7.72万元,增长28.66%,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务员车补等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40.97万元,增长5.4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及投资额增加。项目分别是:
G310线馨满园金色堤岸—渭北新一中校区道路两侧市政人行道护栏安装工程经费、四门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及运营费用、马力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及运营费用、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暨宣传教育展馆项目及配套工程资金、武山县人民广场建设资金、东城区渭河人行桥建设项目资金、供热公司购煤补贴资金、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等。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非税收入196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1.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99.8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100 平方米,价值176.21万元。共有公务用车0 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81.6万元。2023年本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3.5万元,主要为中高速复印机,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1.重点项目名称:武山县东城区渭河人行桥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武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实施周期及计划:2022年5月30日开工至2023年5月30日竣工,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完成桥梁全部桩基、桥墩、第一联钢箱梁吊装作业。于2023年5月前完成第二联钢箱梁吊装及主副塔、梯道、栏杆、桥面铺装作业。
4.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5.项目概况:武山县东城区渭河人行桥建设项目,位于武山县一中新校区正门西侧,上跨G310国道后横跨渭河,南至滨河南路与东顺街北口交汇处。桥梁总长228m,桥梁跨径30m(跨越G310国道)+55+85+55m(跨越渭河)。主梁桥面总宽4.0m;梯道总宽3.0m。其类型为矮塔单索面钢箱梁斜拉桥,2联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钢箱梁;下部结构采用实体墩、柱式墩、墩台采用桩基础。
6.项目总目标:完成横跨渭河人行桥一座,总桥长228米。方便新一中校区师生及周边居民通行,缓解交通压力,提高交通安全系数。
7.项目立项依据:武发改〔2021〕221号。
8.项目绩效:项目建设坚持投资少,工期短,建设质量高的标准,项目建成后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东城区的区位优势,对武山县知名度的推广及武山县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21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21个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9个,涉及财政支出7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102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14个,涉及财政支出6228万元。2023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3年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公开表
2.2023年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绩效目标申报表.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