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我县制定了《武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现就各级路长具体职责及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一、组织体系
全县设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县级设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县道路长:县道由县级领导担任路长。
乡道路长:乡道由所在乡镇乡镇长担任路长。
村道路长:村道由道路所在村负责人担任路长。
二、路长职责
1.县级总路长: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组织、调度、指导和监督管理,统筹安排农村公路建设管养资金,督促指导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重点工作,协调处理“四好农村路”建设管养过程中堵点难点问题;督促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乡镇路长考评结果;对工作落实不力、考核不合格的下级路长进行约谈问责。
2.县级副总路长:包抓乡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负责包抓乡镇路长制工作的组织、调度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包抓乡镇总路长履行职责;审定乡镇路长考评结果;对履职不严格、考核不合格的下级路长依规进行问责。
3.乡镇总路长:本辖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负责建立本辖区农村公路路长制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具体路段养护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专题会议1次,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完成县级总路长和副总路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和房屋征迁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农村公路管养和运营等方面的应急事件;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协助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管养机构开展路产路权保护,配合解决农村公路日常管养管护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负责对村级路长和乡、村道养管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4.村级路长: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负责推进落实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公路建设用地和房屋征迁工作,落实村道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