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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nyncj1/2024-00149 来源: 时间:2024-01-2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武山县2024年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省、市、县相关安排、部署精神,持续培壮做强蔬菜特色优势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武农领组发〔2023〕2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建基地、强龙头、延链条、聚集群、培园区、创品牌”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要求和全县“六抓六化六促进”农业农村工作总体思路,紧盯“五十亿级”蔬菜全产业链工作目标,以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突出示范引领和规模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助推武山蔬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实现产业兴旺、百姓富裕。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按照“一区五片两带”蔬菜产业发展布局,坚持以点带面和示范引领,支持各乡镇积极建设集中连片豆角标准化规模示范基地,积极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在城关、马力等11个乡镇建设200亩以上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点24个、建设面积9500亩以上,并带动全县完成以豆角为主的高原夏菜种植6万亩。

(二)预期效益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激发群众发展豆角产业的积极性,扩大种植规模,提高规模化程度;助推豆角富民产业做大做强,提高生产效益,亩均产值4000元以上;示范和带动全县蔬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带动广大群众持续增收。

三、建设内容

项目立足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实际,通过对参与基地建设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按照500元/亩标准进行补贴的方式,积极支持各乡镇积极建设集中连片豆角标准化规模示范基地,计划在城关、马力等11个乡镇建设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9500亩。各乡镇建设任务为

(一)城关镇2024年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通过项目实施,在康瓦坪、南峪、杨坪、磨儿4村相对集中连片发展豆角种植200亩(其中,一般农户种植180亩、村集体种植20亩),结合监测对象蔬菜种植奖补项目和脱贫户豆角种植奖补项目的实施,建成200亩以上规模生产示范点1个。

(二)马力镇2024年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通过项目实施,在杨坪、柴庄、余寨、民武4村相对集中连片发展豆角种植500亩(其中,一般农户种植485亩、合作社种植15亩),建成500亩规模生产示范点1个。

(三)滩歌镇2024年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通过项目实施,在樊庄、赵沟、费庄、本深沟、兴城村5村相对集中连片发展豆角种植400亩(其中,一般农户种植370亩、村集体种植30亩),建成樊庄—费庄、本深沟—兴城2个200亩规模生产示范点。

(四)四门镇2024年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通过项目实施,在上湾、下湾、尧儿、侯堡、硬湾、周咀、松树、西川、南坪、三衙、录坪11村相对集中连片发展豆角种植2400亩(其中,一般农户种植2005亩、村集体种植395亩),建成上湾—下湾、尧儿—侯堡、硬湾—周咀、松树、西川—录坪5个200亩以上规模生产示范点。

(五)鸳鸯镇2024年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通过项目补贴,在盘古、丁门、鸳鸯、广武、颉门、包坪6村相对集中连片发展豆角种植400亩(其中,一般农户种植220亩、村集体种植180亩),结合监测对象蔬菜种植奖补项目和脱贫户豆角种植奖补项目的实施,建成盘古—丁门、鸳鸯—广武2个200亩规模生产示范点。

(六)温泉镇2024年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通过项目实施,在李子沟村相对集中连片发展豆角种植300亩(其中,一般农户种植275亩、村集体种植25亩),建成200亩以上规模生产示范点1个。

(七)桦林镇2024年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通过项目实施,在寨子、上沟、高崖、鲍湾4村相对集中连片发展豆角种植200亩(其中,一般农户种植150亩、村集体种植50亩),结合监测对象蔬菜种植奖补项目和脱贫户豆角种植奖补项目的实施,建成寨子—高崖、上沟—鲍湾2个200亩规模生产示范点。

(八)榆盘镇2024年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通过项目实施,在河程、苏家、马河3村相对集中连片发展豆角种植550亩(其中,一般农户种植350亩、村集体种植200亩),建成河程、苏家—马河2个400亩规模生产示范点。

(九)杨河镇2024年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通过项目实施,在中梁、军民、牛山、西山、闫山、庄科6村相对集中连片发展豆角种植2600亩(其中,一般农户种植2280亩、村集体种植320亩),建成千亩规模生产示范点2个。

(十)高楼镇2024年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通过项目实施,在高楼等10村相对集中连片发展豆角种植1500亩(其中,一般农户种植1460亩、村集体种植40亩),建成高楼—高窑500亩、陈门—刘川300亩、柳滩200亩、泄兵村—张门300亩、斗底—大坪200亩5个规模生产示范点。

(十一)沿安乡2024年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通过项目实施,在李庄、泉峪、中川、川儿、冯山5村相对集中连片发展豆角种植450亩,(其中,一般农户种植395亩、合作社种植55亩),结合监测对象蔬菜种植奖补项目和脱贫户豆角种植奖补项目的实施,建成500亩规模生产示范点1个。

四、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

(一)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项目对参与基地建设的一般农户、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进行补贴。监测对象和脱贫户享受到户产业奖补政策,不享受本项目补贴。

项目按照500元/亩标准进行补贴。其中,对一般农户、新型经营主体按照标准进行物化补贴,对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进行资金补贴。

(三)资金使用安排该项目共安排资金475万元,由各乡镇实施使用。其中,城关镇10万元,马力镇25万元,滩歌镇20万元,四门镇120万元,鸳鸯镇20万元,温泉镇15万元,桦林镇10万元,榆盘镇27.5万元,高楼镇75万元,杨河镇130万元,沿安乡22.5万元。

项目所涉及的物化补贴的种类、数量,要严格按照500元/亩标准,由各乡镇结合实际在制定实施方案时确定,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统一采购。采购物资的主要指标必须达到该种物资的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采购地膜的,地膜厚度应不小于0.01mm,鼓励使用0.015mm的加厚膜。

五、实施步骤

(一)上报方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前期上报的项目库计划和县上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本乡镇的项目实施细化方案,并附实施计划表(附表2),以正式文件上报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审核批复。(2月1日前)

(二)方案审批。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对乡镇上报的方案进行审核、批复。(2月6日前)

(三)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安排项目村,积极组织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合作社预留地块,根据实施方案采购物资供应到村并发放至户,有序开展基地建设。(正茬5月31日前,复种7月31日前)

(四)镇村自验示范基地豆角全部种植并抽蔓后,由镇村先行开展自验,并形成项目验收花名册和有日期、位置水印的照片资料,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公示。自验完成后,需将自验报告、物化补贴发放花名册(附表3)、项目验收花名册(附表4和5)、照片资料(含物资放发、基地建设、公示照片)等相关软件资料报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正茬6月15日前,复种8月15日前)

(五)县级验收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将根据乡镇上报情况,邀请县财政局等部门对各乡镇建设情况进行县级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公示。在完成乡村自验、县级核验后,对村集体兑付豆角种植奖补资金。(正茬7月1日前,复种9月1日前)

(六)项目总结。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结合县级验收情况和乡镇上报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县级领导和农业农村局审阅。同时,如项目有资金结余情况,由乡镇政府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变更,经同意后调项使用。(9月15日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责任。为确保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和相关乡镇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包抓、专人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责任到人。同时,要强化协调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齐心协力抓好项目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工作调度、检查督促和汇总上报,配合乡镇开展技术服务,安排技术人员适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牵头开展县级验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政策宣传和项目具体实施,指导和督促农户、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合作社落实种植任务,具体做好豆角标准化规模基地建设,扩大示范引领效应。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为项目监管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检查指导、资金使用监督,参与项目县级验收。

(三)强化促检,狠抓落实项目实施中,各乡镇要安排专人,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汇总。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加强对各乡镇示范基地建设情况的检查指导和工作调度,督促乡镇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将豆角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情况做为各乡镇“五评十星、双向量化”蔬菜产业发展部分评分的重要依据,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任务未完成的将在年终考核中进行扣分。

(四)严格项目管理,提高实效。严格落实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从村级项目申请、乡镇审核、县级立项批复到项目实施、验收全过程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告,确保群众知情权,广泛接受监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管理,实行封闭运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招投标和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制度,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武山县2024年村集体发展蔬菜种植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省、市、县相关安排、部署精神,持续培壮做强蔬菜特色优势产业,培植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武农领组发〔2023〕2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全县“六抓六化六促进”农业农村工作总体思路,结合“一区五片两带”蔬菜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政策奖补,支持和引导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发展蔬菜种植,积极建设“一村一品”或“连片成带”规模生产示范点,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引领带动当地蔬菜产业持续发展壮大。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计划支持城关、洛门、马力等9乡镇63村村集体发展各类蔬菜种植12000亩,建设规模生产示范点20个。

(二)预期效益通过项目支持,进一步支持村集体发展产业,示范和带动当地蔬菜产业规模化、区域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村平均增加收入10万元以上;引领带动当地蔬菜产业规模化、区域化发展,同时积极带动区域内农户发展蔬菜产业,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三、建设内容

项目以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实际为基础,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落实500元/亩奖补,支持和引导全县村集体因地制宜建设“一村一品”或“连片成带”蔬菜规模生产示范点。

(一)城关镇2024年村集体发展蔬菜种植奖补项目。支持清池村村集体建设200亩甘蓝、菜花种植示范点,进一步带动清池蔬菜示范园区发展。

(二)洛门镇2024年村集体发展蔬菜种植奖补项目。支持32村村集体发展蔬菜种植6800亩,建设规模生产示范点9个。

1.支持下康村村集体建设200亩露地韭菜种植示范点,新龙、曲里村2村村集体建设400亩水萝卜种植示范点,宋庄、西康、龙泉、北街、塔麻、罗屲、响河7村村集体建设1500亩果菜(辣椒、西红柿)种植示范点,刘坪、李堡、百泉、石堡、石岭5村村集体建设1000亩叶菜(菠菜、油菜)种植示范点,大柳树、金川、裴庄、营儿、汉坪5村村集体建设1000亩露地韭菜种植示范点;孟庄、高桥、林庄3村村集体建设500亩露地蔬菜种植示范点,进一步示范带动渭河设施蔬菜生产区发展。

2.支持金刚、郭庄、文家寺3村村集体建设1000亩莴笋蒜苗种植示范点,汪沟、郭台、赵碾、冶扶4村集体建设800亩蒜苗种植示范点,蓼阳、史庄村2村村集体建设400亩露地韭菜种植示范点,进一步示范带动大南河流域蔬菜生产示范带发展。

(三)山丹镇2024年村集体发展蔬菜种植奖补项目。支持8村村集体发展蔬菜种植1500亩,建设规模生产示范点3个。

1.支持周庄村村集体建设400亩西瓜种植示范点,渭河、堡子、车岸、贺店4村村集体建设800亩甘蓝、菜花种植示范点,进一步示范带动渭河设施蔬菜生产区发展。

2.支持贾河、漆河、任门3村村集体建设300亩露地韭菜种植示范点,进一步带动山丹河流域蔬菜生产示范带发展。

(四)马力镇2024年村集体发展蔬菜种植奖补项目。支持5村村集体发展蔬菜种植800亩,建设规模生产示范点2个。其中,北顺、柴庄、苗丰3村村集体建设500亩果菜(黄瓜、辣椒)种植示范点,余寨、黎堡2村村集体建设300亩辣椒、西瓜种植示范点,进一步示范带动榜沙河流域蔬菜生产示范带发展。

(五)鸳鸯镇2024年村集体发展蔬菜种植奖补项目。支持鸳鸯、砚峰、盘古、颉门、广武、包坪6村村集体建设800亩菜用马铃薯种植示范点1个,进一步示范带动榜沙河流域蔬菜生产示范带发展。

(六)高楼镇2024年村集体发展蔬菜种植奖补项目。支持高楼、高窑、吴坪、八院、纸碾、陈门6村村集体建设800亩露地蔬菜种植示范点1个,进一步示范带动漳河流域蔬菜生产示范带发展。

(七)桦林镇2024年村集体发展蔬菜种植奖补项目。支持孙堡、牛庄2村村集体建设300亩蔬菜种植示范点1个,进一步示范带动桦林镇蔬菜产业发展。

(八)滩歌镇2024年村集体发展蔬菜种植奖补项目。支持上街村村集体建设300亩地葫芦种植示范点1个,进一步示范推广地葫芦种植。

(九)嘴头乡2024年村集体发展蔬菜种植奖补项目。支持王山、吴庄、多家3村村集体建设500亩山地辣椒种植示范点1个,进一步示范推广山地辣椒种植。

四、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

(一)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乡镇资金分配按照奖补标准,该项目共安排资金600万元,由各乡镇实施使用。其中,城关镇10万元,洛门镇340万元,山丹镇75万元,马力镇40万元,鸳鸯镇40万元,高楼镇40万元,桦林镇15万元,滩歌镇15万元,嘴头乡25万元。

(三)资金使用建议按照40%物化补贴、60%资金奖补,即每亩200元物化、300元资金补贴安排使用资金。其中,城关、洛门、山丹、鸳鸯、桦林5个乡镇物化部分采购微生物菌剂,用于改良土壤环境、提高产品品质;马力、高楼、滩歌、嘴头4个乡镇物化部分,由各乡镇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确定。采购物资的主要指标必须达到该种物资的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采购时严格执行政府招投标程序。采购地膜的,地膜厚度应不小于0.01mm,鼓励使用0.015mm的加厚膜。

五、实施步骤

(一)上报方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前期上报的项目库计划和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本乡镇的项目实施细化方案,以正式文件上报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审核批复。(2月1日前)

(二)方案审批。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对乡镇上报的方案进行审核、批复。(2月6日前)

(三)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采购物资并发放到村,安排村集体开展项目实施。各村村集体通过流转土地办点、村集体种植示范引导、吸纳群众参与的方式建设规模生产示范点,有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5月31日前)

(四)镇村自验村集体蔬菜规模生产示范点完成全部种植任务后,待植株地上部分达到10cm以上,可开展镇村自验。镇村自验时需留存好自验表册和有日期、位置水印的照片资料,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公示。自验完成后,需将自验报告、自验表册、项目实施表册、补贴物资发放或接收清单、照片资料等相关软件资料报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6月10日前)

(五)县级验收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将根据乡镇上报情况,邀请县财政局等部门对各乡镇建设情况进行县级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结果在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县级验收完成后,根据验收结果兑付奖补资金。(6月30日前)

(六)项目总结、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书面上报县级领导和农业农村局审阅。同时,如项目有资金结余情况,由乡镇政府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变更,经同意后调项使用。(7月15日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责任。为确保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和种植任务的有效落实,相关乡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包抓、专人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责任到人。同时,要强化协调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齐心协力抓好项目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工作调度、检查及汇总上报,配合乡镇开展技术服务,安排技术人员适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牵头开展县级验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指导项目村村集体落实种植任务,建设好规模生产示范点,带动当地群众因地制宜发展优势蔬菜种植,提高蔬菜种植规模和标准化生产水平,发挥好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为项目监管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检查指导、资金使用监督,参与项目县级验收。

(三)强化促检,狠抓落实项目实施中,各乡镇要安排专人,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汇总。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加强对各乡镇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和工作调度,督促乡镇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将村集体发展蔬菜种植工作做为各乡镇“五评十星、双向量化”蔬菜产业发展部分评分的重要依据,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任务未完成的将在年终考核中进行扣分。

(四)严格项目管理,提高实效。严格落实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从村级项目申请、乡镇审核、县级立项批复到项目实施、验收全过程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告,确保群众知情权,广泛接受监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管理,实行封闭运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招投标和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制度,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武山县2024年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省、市、县安排、部署精神,持续培壮做强蔬菜特色优势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武农领组发〔2023〕2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建基地、强龙头、延链条、聚集群、培园区、创品牌”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要求和全县“六抓六化六促进”农业农村工作总体思路,紧盯“五十亿级”蔬菜全产业链工作目标,着力加快“一区五片”区域设施蔬菜发展,通过“村集体+农户”“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带动群众积极建设钢架大棚,全力推进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不断拓宽群众增收来源,努力实现产业兴旺、百姓富裕。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和突出特色并行。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工作紧密结合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和全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开展,综合考虑产业布局、区域特色、环境条件、农民意愿等因素,加快形成“一乡一品”“连乡成片”“连片成带”的发展格局。

(二)坚持集中连片和突出重点并列。按照全县“一线六圈”城乡振兴计划,结合各乡镇产业发展规划,划定重点区域,突出示范带动创亮点,建成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标准化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带动全县蔬菜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三)坚持设施改造和机制创新并举。注重生产要素集成和资源整合,在改造升级原有生产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新示范点,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提高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促进生产经营方式现代化。

(四)坚持村级发展和农户增收并重。通过村集体经济带动,形成村有固定资产收益,户有富民产业增收的良好局面。积极探索入股分红、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统一销售等多种利益链接机制,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

三、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

项目计划在全县10乡镇新建钢架大棚3575亩,持续推动我县设施蔬菜产业发展。

(二)预期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生产设施改造升级,提升蔬菜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亩均产值8000元以上;加快村集体经济积累,联结更多农户增收;带动全县设施蔬菜基地改造升级,促进蔬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四、建设内容

项目按照全县“一区五片两带”蔬菜产业发展布局,对全县适宜发展设施蔬菜的区域和乡镇,按照1.15万元/亩标准进行财政补贴,通过“村集体+农户”“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等方式,持续带动群众填空补齐建设钢架大棚,或新规划建设设施蔬菜生产示范点,在全县10乡镇新建钢架大棚3575亩。

(一)城关镇2024年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总建设任务500亩,一是在坪源村拆除老旧日光温室后,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新建1个设施蔬菜钢架大棚规模生产示范点;二是在清池—下庄蔬菜园区,划定重点区域,集中推进老旧竹木大棚改造和填空补齐建设,切实改善该园区生产现状。

(二)洛门镇2024年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总建设任务2000亩,其中本项目建设1200亩。一是在蓼阳—金刚、汪沟—郭台2个区域,以洛礼公路和产业路沿线区域为重点,进行集中连片建设,新建2个设施蔬菜钢架大棚规模生产示范点,进一步扩大大南河流域设施蔬菜生产示范片规模;二是在宋庄—刘坪区域,以连霍高速沿线区域为重点,进行集中连片和填空补齐建设,进一步提升洛门上渭北片设施蔬菜规模化生产程度;三是在洛门下渭北片区域,以连霍高速和产业路沿线区域为重点,进行填空补齐建设,进一步提升洛门下渭北片设施蔬菜规模化生产程度。

(三)马力镇2024年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总建设任务400亩,在杨坪、王门等村,以主干道路沿线区域为重点,进行集中连片和填空补齐建设,新建1~2个设施蔬菜钢架大棚规模生产示范点,进一步带动榜沙河流域设施蔬菜生产示范片发展。

(四)滩歌镇2024年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总建设任务300亩,在漆庄、兴城、董坪等村,以主干道路沿线区域为重点,进行集中连片建设,新建1~2个设施蔬菜钢架大棚规模生产示范点,进一步带动山丹河流域设施蔬菜生产示范片发展。

(五)山丹镇2024年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总建设任务350亩,在车岸、渭河、贺店等村,以连霍高速和316国道沿线区域为重点,进行集中连片和填空补齐建设,新建1~2个设施蔬菜钢架大棚规模生产示范点,进一步提升渭河流域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区规模化生产程度。

(六)鸳鸯镇2024年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总建设任务500亩,在鸳鸯、砚峰等村,以连霍高速和316国道沿线区域为重点,进行集中连片建设,新建2~3个设施蔬菜钢架大棚规模生产示范点,进一步带动榜沙河流域设施蔬菜生产示范片发展。

(七)高楼镇2024年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总建设任务300亩,其中本项目建设100亩。在八院等村,以主干道路沿线区域为重点,进行集中连片建设,新建1个设施蔬菜钢架大棚规模生产示范点,进一步带动漳河流域设施蔬菜生产示范片发展。

(八)桦林镇2024年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总建设任务100亩,在兰沟村,以连霍高速和316国道之间区域为重点,进行集中连片建设,新建1个设施蔬菜钢架大棚规模生产示范点,进一步带动本乡镇设施蔬菜产业发展。

(九)四门镇2024年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总建设任务100亩,在录坪、下湾村,以洛礼公路沿线区域为重点,进行集中连片建设,新建1个设施蔬菜钢架大棚规模生产示范点,进一步带动本乡镇设施蔬菜产业发展。

(十)沿安乡2024年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总建设任务25亩,在中川村,在现有设施蔬菜生产示范点基础上,进行扩展建设,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和带动本乡镇设施蔬菜产业发展。

五、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

(一)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资金使用本项目按照1.15万元/亩标准,共安排资金4111.25万元。其中,4004万元(即每亩1.12万元)用于购置钢架大棚建设材料,107.25万元(即每亩0.03万元)用于购置配发微生物菌剂。

钢架大棚搭架费用,由建棚乡镇负责自筹,或由村集体组织群众自建。

六、实施步骤

(一)上报计划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前期上报的项目库计划和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再次组织摸底上报到村建棚计划,做好建棚地块查验和登记工作,报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审核。(2月29日前)

(二)招投标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根据项目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招投标,确定钢架大棚建设材料和微生物菌剂供货企业。(3月15日前)

(三)实施建设项目由中标企业负责提供建棚材料和安装技术指导,由各乡镇安排相关村通过统一建设或群众自建等方式完成大棚的安装、搭建。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加强对各乡镇的技术指导和工作调度,并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和招标合同约定情况,及时支付项目资金。(6月30日前完成)

(四)镇村自验各乡镇钢架大棚建设任务完成后,先由镇村先行开展自验,同时留存好自验表册和有日期、位置水印的照片资料,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公示。自验完成后,需将本乡镇实施情况的报告、自验资料、建棚花名册、照片资料等相关软件资料报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7月15日前)

(五)县级验收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将根据乡镇上报情况,邀请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对各乡镇建设情况进行县级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公示。(7月31日前)

(六)项目总结。项目验收完成后,提交县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同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县级领导和农业农村局审阅。(8月15日前)

七、联农带农工作机制

(一)工作机制一是项目建设所形成的钢架大棚需确权至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协议方式,搭建到有需求的农户或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地块中,每年按照财政投入资金的3%—5%(农户3%,合作社5%)的标准向村集体交纳钢架大棚使用费;二是村集体制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其中的60%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40%用于带动本村至少10户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增收。项目联农带农情况由各乡镇负责向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填报。

)后续管护。项目完成后,项目村要及时和农户或经营主体签订使用协议,建立钢架大棚固定资产台账和使用收益台账,每年向村民进行公示,确保项目实施取得良好成效。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统筹协调。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和相关乡镇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项目工作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包抓、专人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责任到人。同时,要强化协调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齐心协力抓好项目实施。

(二)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各乡镇分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对项目实施的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参与项目检查和验收;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进度调度,负责项目资金使用和招投标工作,牵头开展项目县级验收;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具体落实实施,督促村级完成钢架大棚建设,并指导做好后续生产经营和承租承包工作。

(三)强化培训指导,加大技术创新。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等技术部门对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技术指导服务,配合镇村两级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讲解和技术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实地指导等方式,指导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承租农户落实技术要求,规范建设钢架大棚,同时加强生产经营技术指导,确保大棚建成后尽快取得收益。

(四)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建设进度。项目实施中,各乡镇要安排专人,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汇总。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加强对各乡镇钢架大棚建设情况的检查指导和工作调度,督促乡镇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将设施蔬菜钢架大棚建设做为各乡镇“五评十星、双向量化”蔬菜产业发展部分评分的重要依据,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任务未完成的将在年终考核中进行扣分。

(五)加强公示公告,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落实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从村级项目申请、乡镇审核、县级立项批复到项目实施、验收全过程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告,确保群众知情权,广泛接受监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管理,实行封闭运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招投标和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固定资产,镇村两级要建立健全台账,资产使用和收益情况要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确保项目实施取得良好成效。

武山县2024年山区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武山县马铃薯产业区域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拓宽群众的增收渠道,按照《中共武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武山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武农领组发〔2023〕25号)的要求,前期通过对山区晚熟马铃薯的摸底调研,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县“六抓六化六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思路和“2+5+N”产业布局,以马铃薯产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为抓手,由乡村负责推进、政府部门进行政策资金技术支持服务,采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种植方式,建设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推进全县马铃薯特色种植产业区域化发展,提高群众收入。

二、目标任务

加快马铃薯集中连片示范基地建设,计划建成榆盘镇、城关镇、龙台镇、高楼镇、鸳鸯镇、桦林镇、滩歌镇、山丹镇、嘴头乡9个马铃薯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基地,建设面积1.45万亩,对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区域内种植马铃薯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农户进行马铃薯种子补贴,由乡村负责推进,政府部门进行政策资金技术支持服务,进一步推进全县马铃薯特色种植产业区域化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榆盘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榆盘镇河程村、康沟村、梁沟村、马寨村、榆盘村等村建成晚熟马铃薯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基地9000亩,补贴资金450万元。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补贴。

(二)城关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城关镇坡儿村、令川村等村建成晚熟马铃薯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基地500亩,补贴资金25万元。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补贴。

(三)龙台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龙台镇大庄村、阳屲村、杨咀村等村建成晚熟马铃薯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基地500亩,补贴资金25万元。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补贴。

高楼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高楼镇高窑村、吴坪村等村建成晚熟马铃薯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基地500亩,补贴资金25万元。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补贴。

鸳鸯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鸳鸯镇苟山村建成晚熟马铃薯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基地500亩,补贴资金25万元。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补贴。

桦林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桦林镇郝山村、赵坪村、包门村、鲍湾村、朱湾村、漆坪村、高河村、马滩村、寨子村等村建成晚熟马铃薯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基地500亩,补贴资金25万元。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补贴。

滩歌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滩歌镇董坪村、卢坪村、赵沟村等村建成晚熟马铃薯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基地900亩,补贴资金45万元。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补贴。

山丹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山丹镇漆河村、干树村、崔山村、任山村、刘屲村、明山村等村建成晚熟马铃薯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基地70亩,补贴资金35万元。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补贴。

嘴头乡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嘴头乡多家村、宋坡村、何区村等村建成晚熟马铃薯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基地1400亩,补贴资金70万元。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补贴。

四、资金来源及补贴标准

(一)资金来源项目财政投入资金725万元,来源为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补贴范围按照全县特色产业布局要求,突出区域特色,结合乡镇项目库申报计划,对榆盘镇、城关镇、龙台镇、高楼镇、鸳鸯镇、桦林镇、滩歌镇、山丹镇、嘴头乡9个乡镇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区域内种植晚熟马铃薯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补助。

补贴标准由相关乡镇根据各自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精心组织采购所需的种子,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农户每亩按照500元的标准进行种子补贴。所采购种子等级应不低于一级种,主要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且在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的推广品种内。

五、实施步骤

(一)上报方案(1旬—2旬)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目标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在2月1日前以乡镇政府正式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新型经营主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参与集中连片示范基地建设的,要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协议、联农带农协议等)。

(二)审核阶段(2旬)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实施方案在2月6日前完成审核批复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计划下达乡镇,乡镇组织统一招标采购和抓好项目推进。原则上补贴资金首次支付比例不得超过项目资金计划的70%,其余资金经县级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

(三)实施阶段(3旬—10月中旬)各乡镇按照审核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推进,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的积极性,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采购马铃薯种子。相关乡镇要靠实工作责任,落实种植地块,建好相关工作台账,积极拓宽销售渠道,抓实抓好马铃薯生产工作。

(四)验收阶段(6旬—7旬)基地建设完成后,在镇(乡)、村两级开展自验,自验结果在镇(乡)村两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形成自验报告申请开展县级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等单位开展县级抽验,抽验结束形成验收报告,对验收结果在政府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出具验收报告,乡镇据验收报告兑付(确认)奖补资金;若有结余资金,由乡镇政府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变更,同意后缴回资金或调项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把马铃薯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来抓,做到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实责任,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发动,招标采购、面积落实,资金拨付等工作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强化技术指导,提高种植水平县农业农村局与各相关乡镇配合成立技术领导小组,技术领导小组要及时开展技术培训,要按照《武山县山区晚熟马铃薯高产栽培技术方案》要求,对整地施肥、品种选择、播期安排、田间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进行全程指导,把种植管理技术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切实解决种植户的后顾之忧。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地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面积任务落实、田间指导管理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度缓慢、推动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进行通报。相关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山区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任务。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具体任务详见《武山县2024山区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表》

武山县2024山区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基地名称

建设地点

计划补贴面积(亩)

补贴资金计划(万元)

乡镇责任人

部门责任人


包抓领导

技术负责


1

榆盘镇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榆盘镇河程村、康沟村、梁沟村、马寨村、榆盘村等村

9000

450

漆建勇

宋应全

王东红

李宗明

李小雷

宋明宝

宋凤鸣

杨红英

刘凤麒

马 亮

汪孝莲


2

城关镇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城关镇坡儿村、令川村等村

500

25

邓晓东


3

龙台镇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龙台镇大庄村、阳屲村、杨咀村等村

500

25

兰亮


4

高楼镇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高楼镇高窑村、吴坪村等村

500

25

吕卯来


5

鸳鸯镇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鸳鸯镇苟山村、大林村等村

500

25

鲜生华


6

桦林镇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桦林镇郝山村、赵坪村、包门村、鲍湾村、朱湾村、漆坪村、高河村、马滩村、寨子村等村

500

25

包正卿


7

滩歌镇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滩歌镇董坪村、卢坪村、赵沟村等村

900

45

孟奇明


8

山丹镇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山丹镇漆河村、干树村、崔山村、任山村、刘屲村、明山村等村

700

35

罗康斌


9

嘴头乡2024年晚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嘴头乡多家村、宋坡村、何去村等

1400

70

汪晓龙


合计



14500

725



武山县2024年川区早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武山县马铃薯产业区域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拓宽群众的增收渠道,按照《中共武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武山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武农领组发〔2023〕25号)的要求,前期通过对川区早熟马铃薯的摸底调研,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县“六抓六化六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思路和“2+5+N”产业布局,以马铃薯产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为抓手,由乡村负责推进、政府部门进行政策资金技术支持服务,采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种植方式,建设早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推进全县马铃薯特色种植产业区域化发展,提高群众收入。

二、目标任务

在洛门镇、马力镇建成2个早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种植面积1740亩,对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区域内种植马铃薯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农户进行马铃薯种子补贴,由乡村负责推进实施,政府部门进行政策资金技术支持服务,进一步推进全县马铃薯特色种植产业区域化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洛门镇2024年早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刘坪、李堡、百泉、石堡、汪沟、郭台、赵碾等村建成早熟马铃薯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基地1240亩,补贴资金62万元,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补贴。

(二)马力镇2024年早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马力镇王门、余寨、北顺等村建成早熟马铃薯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基地500亩,补贴资金25万元,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补贴。

四、资金来源、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资金来源项目财政投入资金87万元,来源为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补贴范围按照全县特色产业布局要求,突出区域特色,结合乡镇项目库申报计划,决定对洛门镇、马力镇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区域内种植早熟马铃薯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马铃薯种子补贴。

补贴标准由相关乡镇根据各自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精心组织采购所需的种子,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农户每亩按照500元的标准进行种子补贴。所采购种子等级应不低于一级种,主要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且在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的推广品种内。

五、实施程序

(一)上报方案(1旬—2旬)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目标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在2月1日前以乡镇政府正式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新型经营主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参与集中连片示范基地建设的,要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协议、联农带农协议等)。

(二)审核阶段(2旬)县农业农村局在2月6日前完成对乡镇报送实施方案的审核批复,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计划下达乡镇,乡镇组织统一招标采购和项目推进。原则上补贴资金首次支付比例不得超过项目资金计划的70%,其余资金经县级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

(三)实施阶段(1旬—7月中旬)各乡镇按照审核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推进,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的积极性,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采购马铃薯种子。相关乡镇要靠实工作责任,落实种植地块,建好相关工作台账,积极拓宽销售渠道,抓实抓好马铃薯生产工作。

(四)验收阶段(5旬—5旬)基地建设完成后,在镇(乡)、村两级开展自验,自验结果在乡镇、村两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形成自验报告申请开展县级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等单位开展县级抽验,抽验结束形成验收报告,对验收结果在政府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出具验收报告,乡镇据验收报告兑付(确认)奖补资金;若有结余资金,由乡镇政府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变更,同意后缴回资金或调项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把马铃薯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来抓,做到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实责任,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发动,招标采购、面积落实,资金拨付等工作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强化技术指导,提高种植水平县农业农村局与各相关乡镇配合成立技术领导小组,技术领导小组要及时开展技术培训,要按照《武山县川区早熟马铃薯高产栽培技术方案》要求,对整地施肥、品种选择、播期安排、田间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进行全程指导,把种植管理技术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切实解决种植户的后顾之忧。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地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面积任务落实、田间指导管理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度缓慢、推动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进行通报。相关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早熟马铃薯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任务。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具体任务详见《武山县2024年川区早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表》

武山县2024年川区早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基地名称

建设地点

计划补贴

面积(亩)

补贴资金

计划(万元)

乡镇责任人

部门责任人

包抓领导

技术负责

1

洛门镇2024年早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洛门镇刘坪村、李堡村、百泉村、石堡村、汪沟村、郭台村等村

1240

62

汪晖睿

宋应全

王东红

李宗明

李小雷

宋明宝

宋凤鸣

杨红英

刘凤麒

马 亮

汪孝莲

2

马力镇2024年早熟马铃薯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马力镇王门村、余寨村、北顺村等村

500

25

许小亮

合计



1740

87




武山县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助推农村群众稳定增收,按照《中共武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武山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武山县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武农领发〔2023〕25号)的要求,通过前期摸底调研,征求各方面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全县“六抓六化六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思路和“2+5+N”现代农业产业布局,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二、目标任务

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重点建设榆盘款冬花,桦林款冬花,杨河款冬花、柴胡,温泉当归、连翘、款冬花,城关大黄、万寿菊、款冬花,龙台赤芍、万寿菊、七月菊、贯叶连翘,鸳鸯黄芩、金银花,高楼黄芩,山丹柴胡,四门柴胡,嘴头柴胡,沿安柴胡12个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1.167万亩(其中:柴胡3770亩、款冬花2300亩、黄芩1600亩、万寿菊1200亩、金银花700亩、当归600亩、连翘500亩、大黄500亩、赤芍贯叶连翘300亩、七月菊200亩),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

三、建设内容

(一)榆盘镇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在榆盘镇堡东、苏家建设款冬花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2个800亩,其中堡东村500亩,苏家村300亩,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苗、肥料、地膜等物化补贴。

(二)鸳鸯镇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在鸳鸯镇焦寺、费山建设黄芩、金银花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3个1700亩,其中焦寺村黄芩500亩、金银花700亩,费山村黄芩500亩,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苗、肥料、地膜等物化补贴。

(三)龙台镇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在龙台镇董庄-沟门-青山、马年-山羊坪-东沟、龙山-王山、杨咀-大庄-阳屲建设万寿菊、七月菊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4个1100亩,其中万寿菊900亩,七月菊200亩;在龙山村建设赤芍、贯叶连翘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2个300亩,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苗、肥料、地膜等物化补贴。

(四)桦林镇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在桦林镇郝山-陈咀、包门-鲍湾-朱湾建设款冬花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2个700亩,其中郝山-陈咀500亩、包门-鲍湾-朱湾200亩,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苗、肥料、地膜等物化补贴。

(五)四门镇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在四门镇松树-水洞、周湾建设柴胡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2个600亩,其中松树-水洞300亩、周湾300亩,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肥料等物化补贴。

(六)城关镇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在城关镇黄山、上沟、磨儿、令川建设万寿菊、款冬花、大黄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3个1000亩,其中黄山村万寿菊300亩,上沟村、磨儿村款冬花200亩,令川村大黄500亩,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苗、肥料、地膜等物化补贴。

(七)山丹镇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在山丹镇漆河、丁湾、漆窑建设柴胡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3个600亩,其中漆河村200亩、丁湾村400亩、漆窑村200亩,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肥料等物化补贴。

(八)杨河镇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在杨河镇牛山、杨楼建设柴胡、款冬花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2个900亩,其中牛山村柴胡500亩,杨楼村款冬花400亩,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种苗、肥料、地膜等物化补贴。

(九)高楼镇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在高楼镇李坪、独岭建设黄芩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2个600亩,其中李坪村300亩、独岭村300亩,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苗、肥料等物化补贴。

(十)温泉镇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在温泉镇草川、双碌、大坪建设当归、款冬花、连翘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4个1300亩,其中草川村当归300亩,双碌村当归300亩、款冬花200亩,大坪村连翘500亩,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苗、肥料、地膜等物化补贴。

(十一)头乡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在嘴头乡张沟-管山、管沟建设柴胡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2个1770亩,其中张沟-管山村1270亩,管沟村500亩,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肥料等物化补贴。

(十二)沿安乡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在沿安乡川儿村建设柴胡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1个300亩,对参与基地建设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种子、肥料等农资物化补贴。

四、补贴标准

(一)资金来源《中共武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武山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武山县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武农领发〔2023〕25号)下达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470.4万元,来源为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补贴范围结合乡镇项目库申报计划,对榆盘镇、鸳鸯镇、温泉镇、城关镇、桦林镇、四门镇、龙台镇、杨河镇、高楼镇、山丹镇、嘴头乡、沿安乡12个乡镇基地内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种植的中药材进行物化补助(基地种植区域内的监测对象享受2024年中药材种植奖补打卡直补奖励)。

(三)补贴标准按照移栽类(黄芪、款冬花、万寿菊等)500元/亩,撒播类(柴胡)200元/亩的标准进行种子、种苗、肥料、地膜等物化补贴。乡镇政府可根据实际自主决定采购的品类,但各类物资的主要指标必须达到该种物资的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采购地膜的,地膜厚度不小于0.01mm,鼓励采购0.015mm加厚地膜。

五、实施步骤

(一)上报方案(1月下旬—2旬)项目实施乡镇根据各自目标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月1日前以乡镇政府正式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在实施方案中要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名称、种植品种、种植面积及农户种植面积、物化采购等。

(二)审核阶段(2旬)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实施方案在2月6日前完成审核批复,乡镇依据批复后的方案,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开展政府采购,以物化的形式进行补贴。

(三)实施阶段(2旬—7月中旬)乡村两级要靠实工作责任,做好种植及田间管理,建好工作台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技术方面的指导及培训。

(四)验收阶段(7月下旬—8旬)乡村两级进行自验,并将自验结果在镇、村两级公示,公示结束后,乡镇申请县级验收(报送申请验收报告及项目实施相关资料)。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财政等单位开展县级验收,并将县级验收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出具验收报告,乡镇据验收报告兑付资金。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分解任务,靠实责任,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种植地块落实到位、所需农资准备到位,严格按照技术部门提出的栽培、播种时间要求,落实好种子(种苗)、肥料、地膜等物资,开展田间管理技术培训。

(二)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中药材基地建设任务。对工作进度缓慢、任务未完成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2024年乡镇“五评十星、双向量化”考核重要依据扣减相应分值,同时调减下一年度衔接资金的分配计划。

(三)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资金管理。在基地建设过程中,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禁挤占和挪用,严格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若有结余资金,由乡镇政府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变更,同意后缴回资金或调项使用。

具体任务详见《武山县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表》。

武山县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基地名称

建设地点及规模

计划补贴面积(亩)

补贴资金计划(万元)

移栽

撒播

小计

移栽

撒播

小计

1

榆盘镇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堡东款冬花500亩,苏家75亩、下河45亩、马河50亩、徐黄50亩、关儿50亩、盘龙30亩

800


800

40


40

2

鸳鸯镇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焦寺黄芩500亩、金银花700亩,费山黄芩500亩

1700


1700

85


85

3

龙台镇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董庄、沟门、青山、马年、山羊坪、龙山、王山等村万寿菊900亩、七月菊200亩,龙山赤芍、贯叶连翘300亩

1400


1400

70


70

4

桦林镇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郝山、陈咀款冬花500亩,包门、鲍湾、朱湾款冬花200亩

700


700

35


35

5

四门镇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松树、水洞柴胡300亩,周湾柴胡300亩


600

600


12

12

6

城关镇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黄山万寿菊300亩,上沟、磨儿款冬花200亩,令川大黄500亩

1000


1000

50


50

7

山丹镇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漆河柴胡200亩,丁湾柴胡200亩,漆窑柴胡200亩


600

600


12

12

8

杨河镇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牛山柴胡500亩,杨楼款冬花400亩

400

500

900

20

10

30

9

高楼镇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李坪黄芩300亩,独岭黄芩300亩

600


600

30


30

10

温泉镇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草川当归300亩,双碌当归300、款冬花200亩,大坪连翘500亩

1300


1300

65


65

11

沿安乡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川儿柴胡300亩


300

300


6

6

12

嘴头乡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规模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张沟、管山柴胡1270亩,管沟柴胡500亩


1770

1770


35.4

35.4

合计



7900

3770

11670

395

75.4

470.4

武山县2024年水果玉米集中连片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立足我县产业发展优势,不断拓宽增收产业渠道,确保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根据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和工作安排,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议,以武农领组发〔2023〕25号文件《关于下达武山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下达武山县2024年水果玉米集中连片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60万元,对参与水果玉米基地建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农户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每亩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扬优势,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的原则,在全县适宜种植区域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水果玉米,建设水果玉米种植基地,打造品牌,持续增加群众收入。在我县桦林镇、马力镇、鸳鸯镇、温泉镇建设水果玉米集中连片示范基地3200亩,其中马力镇650亩,桦林镇1800亩,温泉镇550亩,鸳鸯镇200亩。具体主体及面积如下:武山县瑞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500亩,王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0亩,姚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亩,武山丰晟园蔬菜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460亩,武山县四季鸿利合作社400亩,武山县玉红源种植专业合作社100亩,赵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0亩,上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亩,寨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80亩,朱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0亩,郝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亩,陈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亩,柒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亩,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亩,马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30亩,孙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亩,高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0亩,谢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0亩,寨子村10户种植20亩,何湾村种植专业合作社200亩,东梁村东梁渠种养殖专业合作社200亩,斜坡村种植专业合作社100亩,柏山村星火养殖专业合作社50亩,麻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0亩。

三、项目主管单位

武山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实施主体

为了进一步调动乡镇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2024年水果玉米产业实施主体为桦林镇、马力镇、温泉镇、鸳鸯镇人民政府,有关新型经营主体、村级股份合作社、农户具体承担种植、管理、收获、销售。武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技术指导。

五、奖补办法

(一)资金来源。水果玉米集中连片示范基地建设奖补资金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资金160万元。

(二)奖补对象。对桦林镇、马力镇、温泉镇、鸳鸯镇水果玉米集中连片区的种植主体进行奖补,种植主体包括种植专业合作社、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和一般农户(不包括监测户和脱贫户)。

(三)奖补标准及办法。水果玉米按5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奖补资金由县财政下达各项目乡镇,采取物化补贴或资金直补的方式进行奖补,补贴物资由乡镇负责实行政府采购方式采购和发放。对专业合作社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采用资金直补,对种植农户可采用“物化补贴+资金直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由乡镇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

水果玉米补贴物资有地膜、种子、三元复合肥、有机肥等,乡镇政府可根据实际自主决定采购的品类,但各类物资的主要指标必须达到该种物资的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地膜厚度不小于0.01mm,鼓励采购0.015mm加厚地膜,以降低回收难度,保护生态环境。

(四)实施程序

1.乡镇政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

2.乡镇依据批复后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物化部分进行政府采购并发放到种植主体,做好造册登记和台账资料的建立工作;

3.种植结束,玉米出苗后乡村两级自验,自验结果在镇、村两级公示;

4.乡镇政府以正式文件将无异议的自验结果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并申请县级验收;

5.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财政等单位开展县级验收,验收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

6.县农业局、财政局依据公示结果联合出具验收报告;

7.乡镇根据验收报告兑付(确认)奖补资金;

8.结余资金由乡镇政府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变更,同意后缴回资金;

9.乡镇政府整理归档项目实施档案(包含相关文件、图表、记录、公示、影像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的各类资料)。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1月中旬—3月中下旬)。各项目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于2024年2月1日前将各自方案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2月6日前完成对乡镇报送方案的审核批复。各乡镇要大力宣传奖补政策、农业保险政策,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种植区域进一步落实落细地块面积,造册登记。及时开展政府采购和发放补贴物资,做到不误农时。

(二)种植管理阶段(4 月上旬—9月上旬)。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密切协作配合,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各承接主体随节令和生产计划组织好水果玉米种植、田间管理、销售等全程工作,积极吸纳脱贫群众和“三类户”参与生产管理,发挥好联农带农作用。

(三)验收和资金兑付阶段(5月下旬—7月下旬)。水果玉米出苗后,乡镇及时完成区域内水果玉米自查自验、结果公示,形成验收报告和台账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完成县级核查验收,乡镇兑付(确认)奖补资金。

(四)市场营销阶段(7月下旬8月下旬)。乡镇、合作社提前与县内外市场做好产销对接,稳定销售渠道,确保产品及时顺畅销售。

(五)上报总结和绩效报告(8月下旬)。乡镇确定专人,督促新型经营主体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完成水果玉米工作总结、绩效报告和联农带农台账,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项目相关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发展水果玉米产业作为促进农户增收致富的新型产业来培育,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建立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靠实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种植地块落实到位、所需农资准备到位,及时组织发动群众,适期开展种植、田间管理技术培训,落实落地技术措施。

(二)建立联动机制,靠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自工作任务,确保这项富民增收产业落到实处。项目乡镇要提前谋划,及早动手,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田间管理措施落地到位,推介营销组织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要全力配合乡镇做好技术指导服务,采取局属单位和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共同包抓的办法,靠实包抓责任人,明确技术指导员,严格按照水果玉米种植技术要求,对整地施肥、品种选择、播期安排、田间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进行全程指导培训,解决种植主体的后顾之忧。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做好奖补资金的监管。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种植结束后,乡镇要将项目承接主体、补贴物资发放、种植面积等情况在乡镇和村内都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形成验收报告及种植奖补花名册,确保面积准确,补贴精准。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县级督查工作组,深入县内种植区按农时季节对面积落实、种植、田间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未完成任务的乡镇,在年度“五评十星、双向量化”考核中视情扣分,并调减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八、预期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区域内水果玉米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促进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种植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吸纳就业、技术指导等联农带农方式,受益农户1000户,带动农户增加收入150万元。

具体任务及包乡技术人员详见《武山县2024年水果玉米集中连片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表》、《武山县2024年水果玉米集中连片示范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

武山县2024年水果玉米集中连片示范基地

建设任务计划表

序号

乡镇

面积(亩)

集中连片区域

备注

1

马力镇

650

王沟村、北顺村、姚峰村

北顺村武山县瑞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种植水果玉米500亩,王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0亩,姚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亩,共计650亩,需鑫32.5万元。

2

桦林镇

1800

桦林镇寨子村、赵坪村、上沟村、柒坪村、马滩村、朱湾村、高河村、牛庄村、孙堡村、郝山村、陈咀村

武山丰晟园蔬菜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460亩,武山县四季鸿利合作社400亩,武山县玉红源种植专业合作社100亩,赵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0亩,上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亩,寨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80亩,朱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0亩,郝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亩,陈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亩,柒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亩,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亩,马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30亩,孙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亩,高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0亩,谢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0亩,寨子村10户种植20亩,共计建设水果玉米种植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基地1800亩,需资金90万元。

3

温泉镇

550

温泉镇何湾村、东梁村、斜坡村、柏山村

在温泉镇何湾村、东梁村、斜坡村、柏山村4村由村支部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建设水果玉米集中连片示范基地550亩,其中何湾村种植专业合作社200亩,资金需求10万元;东梁村东梁渠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种植200亩,资金需求10万元;斜坡村种植专业合作社100亩,资金需求5万元,柏山村星火养殖专业合作社50亩,资金需求2.5万元。共需资金27.5万元。

4

鸳鸯镇

200

鸳鸯镇麻山村

麻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0亩,需资金10万元。


合计

3200


补贴共计160万元

武山县2024年水果玉米集中连片示范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

项目主持

汪东应 县农技中心高级农艺师,主持项目工作,负责制定项目方案、工作总结等,负责马力镇示范点技术培训工作。

组 员

赵 霞 县农技中心助理农艺师,负责马力镇示范点技术指导

周利云 县农技中心助理农艺师,负责桦林镇示范点技术指导

郭云龙 县农技中心农艺师,负责桦林镇示范点技术指导

冯秀英 县农技中心农艺师,负责温泉镇示范点技术指导

陈学玲 县农技中心农艺师,负责鸳鸯镇示范点技术指导

郭敏明 县农技中心农艺师,负责温泉镇示范点技术指导

吉文英 县农技中心农艺师,负责鸳鸯镇示范点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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