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止耕地撂荒现象蔓延,稳定全县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确保粮食安全,现将严禁耕地撂荒、保障粮食生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广大农户要深刻认识到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保护耕地就是守住饭碗,要充分认识到耕地撂荒问题的严重性,恢复撂荒地耕种是每个农户应尽的义务,增强爱护耕地,种好耕地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相互告知,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刻不容缓。
严格禁止耕地撂荒。严禁任何经营主体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因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家中缺少劳动力等原因无法耕种的农户,必须委托亲友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耕代种,或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进行复耕复种,或以土地托管的形式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代种,确保自己的承包耕地不撂荒。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土地,依法依程序终止流转合同,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督促原承包户复耕复种。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严格落实耕地补贴。对撂荒耕地的农户停止发放所撂荒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发放范围。
依法推进土地流转。对易地扶贫搬迁、整户外出务工无人耕种等原因形成的撂荒地,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可以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鼓励土地托管服务。对部分群众无力耕种造成的撂荒地,动员弃耕户近亲属代耕代种;或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委托代管协议,由农户支付一定的费用,全程托管进行复垦复耕。
广大农民朋友们,一年之计在于春。大家要深刻认识到耕地撂荒问题的严重性,并相互告知,积极组织开展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刻,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响应党中央和省、市、县的号召,坚决杜绝耕地撂荒弃耕,撸起袖子加油干,不误农时搞生产,为夺取全年农业丰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武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