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现将持续深化整治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范围和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3月-2026年12月
二、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
1.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问题。①2024年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混淆,将代收代付款项、定向捐赠资金、专项用途资金等记入“其他收入”“补助收入”等科目。②违规操作收入确认,将一次性收到的跨年度承包费、租赁费以及收取押金、工程保证金记入收入。虚构交易制造假象,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与关联方虚构经济业务,资金到账后变相返还等资金“过账”行为。③2026年将村集体收入纳入督查、考核范围,提硬性目标、搞通报排名,造成集体经济收入虚增等问题。重点查处村集体收入统计造假、虚构收入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2.违规签订集体经济合同问题。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在执行的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合同,以及合同签订前未经民主决策,合同内容不完整,责任义务不明确,合同标的物不清晰、签订主体错误、履约不到位,合同资料未及时全面上传“三资”监管平台等问题。②资产资源发包、出租等方面的违规合同,无偿占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行为。
3.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问题。①2013年以来帮扶项目形成的村集体资产,已确权移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资产确权书、资产移交书等核心要素档案资料缺失或不规范、不符合资产登记要求等问题。②确权移交后未纳入“三资”监管平台管理等问题。③帮扶资产移交主体错误,部分帮扶资产处置不规范、底数不清等问题。④帮扶资产投资合同不履约,收益无法收回等问题。
4.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问题。①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擅自出借村集体资金的行为。②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出借村集体资金的行为。③出借村集体资金未按期收回本金、利息等情形,确保集体资金规范使用、安全可控。
5.违规举债问题。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个人债务转嫁给村集体等行为。②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人情往来等形成的债务。③因购买理财产品、投入平台公司、盲目投资等形成的债务。
6.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①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情形。②发票、会议记录、合同协议等会计资料缺失问题。③“三资”监管平台原始凭证不上传、上传不完整不及时等问题。④财务信息不公开、选择性公开、重大经济事项未履行民主议事决策程序或履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⑤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问题。
7.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①村级各类工程项目,立项、决策、发包、实施、验收全流程管理不规范问题。②工程项目未签订规范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管控不严、工程进度滞后,以及竣工验收不及时、不规范、资料归档不完整等情形。③工程项目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未按规定进行询价或招标投标,以及虚假招标投标、围标串标、暗箱操作、操纵交易等行为。④利用工程项目套取集体资金、优亲厚友、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8.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①未经民主决策擅自安排村级劳务用工、虚增用工人数、虚报冒领劳务报酬等行为。②劳务用工未签订用工协议、考勤记录不完整、报酬标准不明确、劳务用工不公示,以及劳务报酬发放不规范等情形。③劳务用工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方面
1.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审核把关不严格,发放对象不精准,资金发放不合规;超标准、超范围、少发或重复发放补助资金;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雁过拔毛,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2.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项目实施招投标不规范,实施程序倒置、未批先建;投标人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借用资质招标;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泄露涉密信息、协助围标串标;评标专家不公正评标、违规打分、与投标人利益勾连;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违规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为特定对象“量身定制”招标条件;中标单位将工程层层转包、违规分包,或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变相转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项目建设质量不达标,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工程监理缺位失责、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质量隐患;项目竣工验收走过场,未完工即验收 、降低标准验收、资料造假验收;项目建成后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运行,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资金投向负面清单、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资金;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擅自变更用途,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资产后续管理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项目资产长期闲置废弃或低效运行,未能有效盘活利用。经营主体拖欠村集体和农户分红数额大、时间长,损害群众利益且未有效解决等。
3.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征收的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截留、坐支、挪用或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挪用、挤占乡村振兴资金;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
1.资金使用方面。严查挤占挪用资金,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挪作他用等问题;严查资金迟拨滞拨,未按规定期限下达拨付资金等问题;严查虚报项目和面积,套取骗取建设资金等问题;严查拖欠工程款,授意或要求参建单位垫资施工,不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目完工验收后拖欠应付工程款,导致资金支付严重滞后于建设进度等问题;严查审减资金不合理,在概算评审、招标投标、决算审计中恶意“砍减资金”,导致亩均投资“缩水”,影响工程质量等问题。
2.招标投标方面。严查标段划分过小过散,按工程措施拆分标段,导致招标的参建单位“散乱小差”等问题;严查招标程序不规范,应招未招,化整为零拆分规避、违规降低评判标准、评标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严查招标过程审核不严,招标文件内容不实,投标单位资质不符、借用冒用租用资质、伪造证明等问题;严查招标条款设置不合理,资质要求不合理、设置特定条件、要求出具不合理证明等问题;严查违规招标,投标文件寄出地址相同、内容表述相似、投标报价雷同、围标串标等问题;严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权钱交易、授意指使特定投标人中标、暗箱操作、明标暗定等问题。
3.工程质量方面。严查勘察设计不到位,未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拍脑袋”决策,导致项目选址不合理、措施不符合实际等问题;严查不按设计施工,少建、虚构、虚增工程量。施工期间偷工减料,工程设施结构尺寸、构造形式、构筑强度不达标等问题;严查进场原材料不检验或检验走过场,导致材料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严查中标后分包转包,监理形同虚设,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严查用项目资金建设玻璃幕墙、数字大屏等非必须措施,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
4.验收管护方面。严查竣工验收不规范,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验收时间、验收覆盖面积、查阅资料不合规等问题;严查纸上验收、未到场验收、验收数据造假、编造验收报告等虚假验收等问题;严查管护机制不健全,导致管护主体不明确、管护资金不落实、管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严查管护责任履行不到位,未定期开展巡查,导致项目无人管护、出现损毁、撂荒、废弃等问题。
5.基础数据方面。严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项目信息填报不准确,数据逻辑混乱、张冠李戴、单位错误。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面积、图斑地块、工程设施数量、空间数据填报错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严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调度数据不真实,虚报建设进度、资金支付率等问题。
三、投诉举报方式
1.信件举报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和平街4号 邮编:741300
2.举 报 电 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0938—4965453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0943—4965466
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0943—4965456
3.投诉举报邮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wsjgz@126.com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wsxczxzjjg@126.com
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wsxnyncjbgs@163.com
4.受 理 时 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5.受 理 范 围:主要受理反映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等方面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四、其他说明
(一)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材料尽量详细,如实提供涉嫌农村“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违规违纪行为的事件经过、合同档案、交易记录、凭证凭据或影音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受理机关将对其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武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