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辖区内部分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已经过期,且未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等相关规定,现我单位决定依法对以下名单中食品生产经营者的24家《食品经营许可证》、2家《食品生产许可证》、14家《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和1家《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名单见附件)予以注销。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作废,从即日起停止使用。需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小经营负责人或企业,请及时来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相关证照,以免影响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名单
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