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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报告

发布机构: 索引号:scjdglj-2022-00006 来源: 时间:2022-04-2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委托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和天水市食检中心对武山县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以及专项食品等进行了监督检验,检验情况分析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末,武山全县总人口46.8万,常住人口44.49万人,2021年全年共完成市、县两级食品抽检任务1268批次(其中市级543批次,县级725批次)

以下就2021年县级抽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021年计划监督抽检县级食品抽检任务725批次,实际完成抽725批次,抽检任务完成率100%。其中合格714批次,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98.48%。(详见表1)

表1 各类食品及餐饮具抽检情况一览表

序号

产品类别

计划数(批次)

完成数(批次)

检验合格数(批次)

检验不合格数(批次)

合格率

1

食用农产品

300

300

290

10

96.66%

2

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

245

245

244

1

99.59%

3

食品专项

180

180

180

0

100%

合计

725

725

714

11

98.48%

二、各类产品抽检情况统计分析

(一)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共抽检食用农产品7大类共300批次,合格290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96.66%。(详见表2)。

表2 食用农产品质量状况一览表

序号

产品类别

抽检  批次

合格  

批次

不合格

批次

合格率

1

畜禽肉

30

30

0

100%

2

畜禽副产品

10

10

0

100%

3

其他畜禽肉及副产品

10

10

0

100%

4

水产品

20

20

0

100%

5

鳞茎类蔬菜(韭菜)

20

18

2

90%

6

叶菜类蔬菜(菠菜)

20

20

0

100%

7

叶菜类蔬菜(芹菜)

20

18

2

90%

8

叶菜类蔬菜(普通白菜)

20

20

0

100%

9

茄果类蔬菜(辣椒)

20

20

0

100%

10

茄果类蔬菜(番茄)

20

20

0

100%

11

豆类蔬菜(豇豆)

20

20

0

100%

12

豆类(黄豆、绿豆、红豆等)

10

10

0

100%

13

其他蔬菜(豆芽等)

30

25

5

83.33%

14

水果(苹果、梨、桃、荔枝、龙眼等)

40

39

1

100%

15

鲜蛋

10

10

0

100%

合计

300

290

10

96.66%

从抽检情况看,2021年蔬菜类的豆芽、茼蒿、韭菜、葱、黄瓜、生姜和水果类的桃共计11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为不合格产品,其中芹菜和韭菜不合格批次均为2批次,由此可见,全县食用农产品不同程度的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

(二)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抽检情况。抽检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11大类共245批次,合格244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9.59%。(详见表3)。

表3 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质量状况一览表

序号

产品类别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1

生湿面制品(自制)

25

25

0

100%

2

发酵面制品(自制)

10

10

0

100%

3

油炸面制品(自制)

5

5

0

100%

4

熟肉制品(自制)

25

25

0

100%

5

肉冻、皮冻(自制)

5

5

0

100%

6

调理肉制品(非速冻)

15

15

0

100%

7

速冻调制肉制品(自制)

5

5

0

100%

9

酱腌菜(自制)

20

20

0

100%

10

冷加工糕点面包(自制)

5

5

0

100%

11

热加工糕点面包(自制)

20

20

0

100%

12

汤圆、元宵(自制)

5

5

0

100%

13

粽子(自制)

5

5

0

100%

14

月饼(自制)

10

10

0

100%

15

生湿面制品(自制)

30

30

0

100%

16

发酵面制品(自制)

10

10

0

100%

17

熟肉制品(自制)

10

9

1

90%

18

热加工糕点面包(自制)

20

20

0

100%

19

月饼(自制)

10

10

0

100%

合计

245

244

1

99.59%

从抽检情况看,2021年全年共检出不合格熟肉制品(自制)1批次,表明熟肉制品(自制)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食品专项抽检情况。针对行政区域内地方特色食品、监管过程发现的高风险性食品、专项整治类别食品等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生产经营的食品,结合上年度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食品品种,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精心组织对13大类共180批次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检,合格180批次,合格率为100%(详见表4)。

表4 食品专项抽检状况一览表

序号

产品类别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1

酿皮、面筋、擀面皮

10

10

0

100%

2

辣条

5

5

0

100%

3

酱油

5

5

0

100%

4

挂面

5

5

0

100%

8

年糕

2

2

0

100%

9

食醋

10

10

0

100%

10

炒货

10

10

0

100%

11

蜂蜜

5

5

0

100%

12

纯净水

5

5

0

100%

13

面粉

20

20

0

100%

14

粉条

5

5

0

100%

15

含乳饮料

5

5

0

100%

16

酱腌菜

5

5

0

100%

17

植物蛋白饮料

5

5

0

100%

18

其他饮料

5

5

0

100%

19

糖果

5

5

0

100%

21

啤酒

5

5

0

100%

22

食用油

10

10

0

100%

23

食盐

5

5

0

100%

24

其他食品

53

53

0

100%

     合计

180

180

0

100%

从抽检情况看,2021年食品专项抽检未检出不合格产品,表明全县各类特色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生产食品,食品质量安全总体向好,风险可控。

三、不合格产品情况分析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统计。全县共检出不合格食品11批次,其中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0批次。从不合格项目来看,食用农产品中存在农药残留量超标,某些餐饮单位有超范围添加添加剂的行为(详见表5)。

表5 抽检不合格产品及项目一览表

序号

产品类型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项目

1

食用农产品

10

毒死蜱、腐霉利、克百威、多菌灵、噻虫嗪、蚍虫林、4-氯苯氧乙酸钠

2

熟肉制品

1

亚硝酸盐

(二)不合格项目危害及成因分析。

 1.非法添加的危害(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是强氧化剂,进入血液后与血红蛋白结合,使氧合血红蛋白变为高铁血红蛋白,从而失去携氧能力,导致组织缺氧,可出现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出现意识丧失、昏迷、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食品中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主要是生产者为了追求产品良好的感官品质,产品保鲜,延长货架期,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

2.农药残留(腐霉利、毒死蜱、克百威、多菌灵、噻虫嗪、蚍虫林、4-氯苯氧乙酸钠)。

腐霉利是一种新型杀菌剂,属于低毒性杀菌剂,研究表明,长期食用带有农药残留的水果、蔬菜,人类身体内就会沉积一定量的残留农药,农药可以通过血液循环到达各个神经肌肉的接头处,对神经元进行严重损害。

毒死蜱是全世界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有机酸酯杀虫剂之一,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存在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可能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克百威是广谱性杀虫,它与胆碱酯酶结合不可逆,因此毒性甚高。能被植物根部吸收,并输送到植物各器官,以叶缘最多。中毒表现有流涎、流泪、瞳孔缩小及肌束震颤等。

多菌灵是一种广谱内吸收杀菌剂,长期与药物接触,会在人类肝脏中形成蓄积,并引起精神恍惚、头晕等症状。

噻虫嗪和蚍虫林都是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中毒通常会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

4-氯苯氧乙酸钠主要用作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培育豆芽时使用可提高豆芽的产量和质量,但国家明令禁止在豆芽中添加4-氯苯氧乙酸钠。长期食用会对人体产生蓄积危害,对人体有致癌、致畸的作用。

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主要是食用农产品种植环节违反标准要求使用农药所致。一方面,种植户的农药知识匮乏,不严格执行农药规定的使用品种、使用剂量和使用范围,从而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另一方面,每种农药都有其安全间隔期(PHI),规定了在使用之后到收获之间的时间间隔。个别不法分子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严格执行休药期,导致药物蓄积问题频发。

四、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

对监督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武山县市场督管理局严格按程序依法进行了处置。

一是抽检不合格信息的公示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对监督检验中发现的11批次不合格产品,按照程序进行了公示。

二是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书后,在法定时限内对当事人进行了送达,并启动了核查处置程序、根据监管职责对辖区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三是针对抽检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做的工作。

1、加强了对生产企业的抽样检验力度。在第四季度的抽检工作中,有针对性的加强了生产企业的抽检力度。加强源头治理,避免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2、在餐饮环节的抽样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主体责任,开展全面自查。

3、在销售环节的抽样中,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供应商和供应链的管理。

五、工作建议及意见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抽检工作。由于各种因素影响,今年抽检工作严重滞后,给基层监管单位的工作带来了相当难度,希望今后能增强对食品抽检工作的重视程度,合理安排,统筹推进此项工作。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抽检工作基础。着眼当前监管队伍现状和食品抽检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省、市各类针对性实用性业务培训,推动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升食品抽检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完善抽检工作机制。从抽检情况来看,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较为严重,主要原因是农产品在种植环节使用农药不规范,一些非法添加问题处置力度不够,建议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强化协调联动、加强监测数据的共享与应用,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共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加强多方交流预警,着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围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深化与媒体合作,积极开展专访、在线访谈和开辟专刊、专版、专栏,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抽检结果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信息。支持行业协会参与诚信评定等工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治理。督导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促进全县餐饮服务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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