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员还要做哪些工作?
回答:调查表入户登记:11月1日-15日,如负责的调查小区有自主填报的,在11月5日前需要关注是否填报,如过了5号24时自主填报渠道关闭没上报,还得是调查员入户填报。
死亡人口调查表:时间同上。如抽中的40户中有一年内死亡人口,调查员还需要填报此表。无死亡人口则不需填报。
村社区表填报:11月1日-30日,调查指导员(村社区此项工作业务负责人)填报。
登记复查:11月16日-30日,调查指导员及调查员对登记工作查缺补漏。
问:1%人口抽样调查,登记阶段自主填报流程。
回答:1.住房核实阶段发起:调查员记录有意愿进行自主填报的调查户申报人姓名、手机号,在采集端与地址进行绑定,询问并预填出生人口、居住人口
2.住户进行自主填报:11月1日—11月5日
3.调查员监测自主填报进度并提醒:11月1日—11月5日
4.自主填报渠道关闭:11月5日24时
5.对未完成自主填报的,调查员入户登记:11月6日—11月15日
问:1%人口抽样调查,建筑物的起始层、最高层,单元如何判断?
回答:住房核查阶段首先要就行建筑物核实,完善建筑物的信息采集指标:起始层数、最高楼层、单元数。
概念1:楼房单元数:每栋楼房所有单元的数量。对只涉及部分楼房单元的调查小区,需要填写建筑物的所有楼房单元数,只在涉及的楼房单元开列住房。
概念2:建筑物起始层数、最高层数:是指建筑物内有居住条件的自然层数的最低和最高层数,有楼层编号的按楼层编号填写,编号中不存在的楼层可不开列住房。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有楼层编号的按楼层编号填写,编号中不存在的楼层(如缺少13层)可不开列住房。
问:1%人口抽样调查,拆分的建筑物咋办?
回答:在建筑物标绘阶段,已拆分的超大拆分建筑物,这样来核实信息:起始层和最高层均为整栋楼的情况;核查的住房数和有人居住的住房数,按实际拆分后的情况填写即可。
问:1%人口抽样调查,农村自建房住的自己一家人,但是有多个户口本,住房咋办?
回答:可以作为一个住房;但如果调查对象认为:你把他家多个户口合并为一个,会影响到小组的经济利益等方面的分配,我们就尊重意愿,新增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