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统办[2024]14号
各处(局、室、中心):
为进一步增强全省统计科研实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激发统计科研活力,经研究,设立“甘肃省统计局虚拟研究院”。为规范虚拟研究院的运行管理,制定了《甘肃省统计局虚拟研究院运行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第20次局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相关处室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统计局虚拟研究院运行管理办法
甘肃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附件
甘肃省统计局虚拟研究院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虚拟研究院运行管理,提升统计科研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结合甘肃省统计局(以下简称省统计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虚拟研究院是以统计科研项目为纽带,动态整合社会经济领域人才资源,为开展统计课题研究而搭建的虚拟平台(不设人员编制)。
第三条虚拟研究院主要是围绕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需求,对我省国民经济运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数字经济、区域经济、统计业务数字化等重大问题开展实证研究、对策研究、省情研究。旨在充分将专家智囊与统计数据以高效、便捷的方式转化成对省委省政府决策具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第四条虚拟研究院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省统计科学研究室,负责虚拟研究院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设秘书长1名,成员2-4名。
第五条虚拟研究院秘书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虚拟研究院建设、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
(二)建立统计专家学者库,并对专家学者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专家学者库名单;
(三)制定省统计局自主研究项目、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撰写项目指南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统计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监督、评审、结项等工作;
(五)负责虚拟研究院与各业务处室的沟通与对接;
(六)负责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科研课题研究工作。
第六条虚拟研究院秘书处管理的科研项目包括:
(一)与省科技厅合作的甘肃省软科学统计研究联合项目;
(二)省委省政府领导安排省统计局承担且需专家学者参与完成的科研课题;
(三)省直相关部门委托且需要专家学者参与完成的科研课题;
(四)全国经济普查等大型普查科研课题;
(五)其他临时性科研课题。
注:凡纳入虚拟研究院秘书处管理且与各业务处室相关的科研课题,业务处室负责数据、质量把控等具体工作。
第七条虚拟研究院秘书处工作经费和课题研究经费由省统计局财务处统一管理。
第八条课题管理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