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我县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年和全县城市管理提升年,为了加强城市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形象,营造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城市环境,武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向城区门店商户发出以下倡议,请广大门店业主积极参与并自觉遵守:
一、沿街门店商户应遵循“两齐一入”规定,即齐门经营、齐门售货,所有经营物品、自有物品全部入店摆放,严禁出店营业、占道经营,占用人行道从事商品销售叫卖、车辆清洗维修、饮食加工制作等活动。
二、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实行“一店一牌”制,未经审批备案不得擅自设置,门店业主应进行日常维护、定期自检,对褪色破旧、松动脱落、剥蚀不洁的门头广告及时更新更换、加固清洁,确保其安全完好、整洁美观。
三、沿街门店业主应自觉维护责任区域交通秩序,主动引导顾客规范停放、文明入位,有序将自行车、电瓶车、三轮车整齐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育道,乱停乱放影响行人正常通行。
四、沿街门店业主在进行商业活动时,应依法申请报备,严格遵守审批规定,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噪音方式招揽顾客,影响周边单位工作和居民休息。
五、沿街门店业主应自觉保持门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严禁乱堆乱放砂石物料、废弃杂物,乱泼乱倒餐饮垃圾、生活污水,乱贴乱挂促销广告、经营条幅等,确保城区市政设施、建筑物立面墙体、商铺门店环境卫生千净整洁。
六、沿街门店业主要爱护城市绿化苗木,不得随意破坏门前绿化植被,向绿化带内乱扔乱倒垃圾;不得在行道树上扯绳挂物、晾晒帚布和衣物等,要及时劝阻、制止、举报攀折花草树木和践踏绿地草坪等不文明行为。
七、城市管理提升年行动中,县执法局与各位门店业主已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请广大门店商户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履行好各自区域责任,确保门前卫生干净整洁、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市容环境清新靓丽
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和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离不开广大业主的参与和配合,让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从“细”处入手、从“实”处出发,以“绣花之功”绘就“城市之美”,为建设幸福美好现代化新武山贡献应有力量。
武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