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代表县政府负责行使市容管理、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工程工业废渣、户外广告设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三)行使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对城镇建成区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音污染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商贩沿街巷乱摆摊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业废渣的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户外广告设置,在城镇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行政审批权和处罚权。
(九)行使在建工程安全防护网设置的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法律、法规规定或县政府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限。
(十一)制定和实施本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实施城镇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人员工作职责和人财物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对各中队的执法检查、审查、督办行政案件、组织听证、工作考核等执法监督;负责城镇综合管理方面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同有关部门、乡镇的执法协调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装备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武山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加挂“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法局内设办公室、执法股、法制股3个职能股室,下设机动中队,均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局党总支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各执法中队工作和对上级指示、局党总支部会、局务会议决定及领导指示的督办工作;负责对局文电的收发、传递、文印的把关督办工作,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各执法中队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工作和年度考评会的牵头筹备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法制股
负责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听证案件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答辩、应诉、听证主持和强制执行申请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行政处罚决定等的审批工作;负责其他诉讼、应诉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法制工作课题的调研、起草法制工作总结报告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执法工作的细化、制定局内部行政执法业务管理规定;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年检等工作。(三)法制股负责对各中队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行政执法督查必须遵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及公开、公正、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坚持从严治队、实事求是、公正严明;督查人员在执行督查任务时,不得少于2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和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的形式;督查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执法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不得在督查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应当根据其情节,分别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罚;督查事项自转办之日起到提交办结报告之日止,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有时限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及时填写办结报告,做到一事一报;督查人员发现初次违反队容风纪的人员,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对屡次违反队容风纪管理规定的,督查股要在通知本人的同时,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机动中队
负责查处城区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查处未覆盖工程车辆上路拉运行为;查处建筑和餐厨垃圾乱倒行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2、人员编制
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人数为58名,实际在编人数为5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46名,事业编制12名;领导职数为4名,实配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我局年初实有职工56人,县内调入3人,年末实有职工59人,其中:在职职工59人,离休0人,退休0人。
二、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596.05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596.05元,为预算内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607.18减少11.12万元,下降1.83%,主要是压缩公务经费,节约开支。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变动,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无变动。
6.上年结转和结余3.0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支出为599.0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99.0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606.47下降7.40万元,下降1.22%,主要是压缩公务经费,节约开支。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政拨款收入596.0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607.18减少11.12万元,下降1.83%,主要是压缩公务经费,节约开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6.0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原因:压缩公务经费,节约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99.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与上年606.47万元相比减少7.40万元,下降1.22%;完成年初预算138.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和城管业务改革的部分相关费用同比增加。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0万元,
2.外交支出0万元,
3.国防支出0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0.66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
6.教育支出0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589.81万元,
8.农林水支出8.00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二)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
1.基本支出599.07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2.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9.0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23.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7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0.84万元,决算数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与上年0.14万元同期相比增加0.70万元,增长500%,增长的主要原因:执法执勤业务用车辆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变动。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动。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7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为:执法执勤业务用车辆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14万元,较上年增加0.14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为:2021集中环境整治,持续时间长,人员误餐费。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批次,接待人次59人,较上年0.14万元增加0%,无变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支出75.17万元,较上年130.34万元减少55.17万元,较上年下降42.33%。变动原因为:压缩公务经费,节约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用于日常公务和执法执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3项资金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35%。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
采暖补贴1万元;
执法记录仪购置3万元;
执法工作经费10万元。
效果目标大于80%,预算资金到位情况,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派驻派出机构: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1)
(二)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2)
(三)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3)
(四)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4)
(五)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5)
(六)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表6)
(七)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7)
(八)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8)
(九)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9)
(十)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9)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