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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ldxx202100087
标    题 人社局工作人员不负责
姓    名 杜**
固定电话 158******37
地    址 NUL*
邮    箱 1********6@qq.com
身份证号 6205**********0000
职    务 NULL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1年04月16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投诉武山县人社局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办事不负责。我2018年6月毕业,把档案转回了县人社局,期间,一直未转出,2021年3月,我找好了工作,单位开了调档函,于是,去办理,同时说了(调档函也写了)一定要以机要的形式寄回。过了一周,我打单位人事部的电话,人事负责人说没有收到,又过了一周,打了好几次,人事负责人都说没有找到,直到今天早上(4月16日),打电话问单位人事部,负责人还是说没有收到。我有点着急,想着档案会不会给我搞掉了。所以,就想办法要到了邮政寄件人的号码,寄件工作人员让我记了一个单号,我查看了之后,才知道,档案已经到了。于是,我就去菜鸟驿站领取,领到了包裹,才知道,本来是以机要的形式寄送的档案,给我寄得是EMS平邮。因为调档函上只有地址,没有收件人,所以菜鸟驿站也没法打电话让我领取。 从29号开始,到16号,整整19天,每天想着档案什么时候到,档案这么重要的东西,而且调档函明确写了,机要的形式寄回,结果给我寄的平邮……我很幸运,档案没有丢失,如果在寄送的过程中丢失了怎么办?我以后怎么办?档案丢失你们付得起责任吗? 我对咱们武山档案管理人员的这种责任心和工作态度持怀疑态度,不负责任,太不靠谱了,如果这样,历届毕业生怎么敢把自己的档案存放在人社局的档案室?这件事情在领导们看来有可能是小事,但是对于一个在外求学多年打拼的人来说,太重要了。故投诉工作人员,请领导务必引起重视,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领导也不作为,我会继续向市上,省上反馈。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你于2021年3月29日委托你同学邓文文来我单位办理高校毕业生调档手续,《乐山师范学院调档函》要求,档案按照机要形式邮寄贵校,但根据教育部和国家邮政局2015年《关于规范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大学生档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大学生档案”不属于国家秘密载体,“高校毕业生档案”不再由机要通信传递。因高校毕业生档案属于个人重要资料,我局与县邮政公司进行了专门洽谈,今后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均由邮政公司安排专人取件负责投递。就此我单位工作人员与代办人邓文文进行了当面沟通说明,代办人也同意由邮政EMS方式寄出。

按照《乐山师范学院调档函》(乐院人档字第(202118)号)要求,邮寄地址为:四川省乐山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收)邮政编码614000,我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当日由武山县邮政快递EMS专人上门进行取件投递,至于乐山市邮递员在投递中出现的疏漏,属于乐山市邮政公司管理范围。至于你反映邮寄没有收件人事宜,《乐山师范学院调档函》有明确要求,收件人为“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收”,我们也致电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进行了沟通,他们对我单位工作流程完全认同。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


处理对象 武山县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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