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详细
网站首页
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20260413002AFD300FA | ||
| 标 题 | 医保信息咨询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4月13日 | ||
| 信件内容 | 您好,请问今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报销比例和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说明。 |
||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关于您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报销比例和异地就医结算政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月28 日。 二、统筹区报销比例 统筹区(天水市)内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50元、500元、1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70%。 三、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1.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的备案人员,不降低报销比例,按照天水市相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直接结算。 2.办理跨市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按照本市相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的比例直接结算。 3.非急诊急救和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自行外出跨市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办理临时就医备案后,按照本市相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25个百分点的比例直接结算。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不需要备案。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938-316901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武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5日 |
||
| 处理对象 | 武山县领导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6年04月15日 | ||

信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