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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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发〔2023〕34号】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 ...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及日常运维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属及驻县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省、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及日常运维监管工作,促进县政府门户网站健康规范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管理运行,...
2023.09.06 -
武山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水普名录内河流流经山洪灾害防治区“四个责任人”的公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水普名录内河流流经山洪灾害防治区的各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附件: 武山县流经山洪灾害防治区河流(水普内)的“四个责任人”公示名单.xls ...
2023.08.10 -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2023年3月10日水利部令第55号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水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水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给予水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水行政处罚机关)...
2023.07.13 -
关于对武山县西部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一期)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水源稳定和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推动全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按照“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我办计划实施武山县西部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一期),现对工程予以公示。一、主要建设内容(一)西南部供水站:山丹镇崔山村更换PE 63配水管1500米,村级管网4925米,砼路面切割及恢复1500米;新建阀门井5处。榜沙村新建80平方米彩钢房1座,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1台套,高位太阳能供电系统1台套,安装上水管10100米,...
2023.06.28 -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水务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为促进节约用水,提高节水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甘肃省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试行)》,经省水利厅2022年第20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水利厅 ...
2023.06.22 -
甘肃省水利工会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申报甘肃省职工技术成果奖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甘肃省职工技术成果奖征集活动的通知》(甘总工办发〔2023〕18号)要求,省水利工会广泛征集评选,拟推荐甘肃省水利厅信息中心《高山峡谷洪灾动态预警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2023.05.25 -
甘肃省水利工会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申报甘肃省职工技术成果奖的公示
委员会关于推荐申报甘肃省职工技术成果奖的公示根据《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甘肃省职工技术成果奖征集活动的通知》(甘总工办发〔2023〕18号)要求,省水利工会广泛征集评选,拟推荐甘肃省水利厅信息中心《高山峡谷洪灾动态预警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等5个项目申报甘肃省职工技术成果奖。现将推荐项目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收件日期排序)(一)成果名称:高山峡谷洪灾动态预警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1....
2023.05.25 -
武山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县级河湖长及责任河湖名录的公示
为确保我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持续有力有序推进,根据近期县级领导成员及工作分工变动情况,对部分县级河长及责任河段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县级河湖长及责任河湖名录公示如下: 附件:武山县县级河湖长及责任河...
2023.05.23 -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设立河湖管理违法问题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切实加强我省黄河流域河湖管理保护,强化河湖监管执法,严格查处各类涉河湖水事违法行为,甘肃省水利厅设立河湖管理违法问题公众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公众拨打电话监督举...
2023.04.12 -
武山县南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开工前的公示
一、灌区基本情况武山县南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涉及南河灌区灌溉面积2.50万亩,是武山县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灌区涉及村庄现有耕地面积3.88万亩,涉及洛门镇19个行政村6222户2.8万人。南河灌区始建于1957年,为自流灌区,以南河为界,分为东西两条干渠,总长21.272km(东干渠长12.8km,西干渠长8.472km)。中游东西两岸有中渠、胜利南渠两条补水引水支渠。灌区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
2023.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