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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 索引号:fgj-2022-00107 来源: 时间:2022-07-22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县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衔接平衡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各主要行业部门的行业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2.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粮食流通监管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3.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4.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5.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绿色生态产业、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6.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给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

7.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方案实施。提出利用外资计划。组织拟定和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工作。

8.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9.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管理和运行,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牵头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10.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1.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政策、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3.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及有关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

14.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实施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

15.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业务指导和综合监管。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我局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20人,参公事业编制14人,其中:机关工勤10人,事业工勤1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有职工42人,都为正式职工。下设武山县项目前期综合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武山县粮食稽查大队1个参公事业单位,还设有办公室、综合规划股、产业协调和经济体制改革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事业股、农业农村经济股、物价股、能源股(军民融合发展股)、粮食财务资产股、粮食物资储备股(粮食行业发展股)10个业务股室。

二、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12947.0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2947.02万元,主要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和农林水支出等资金。较2020 年度决算数减少1328.22万元,降低9%。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727万元,主要是天津对口帮扶光伏扶贫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60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支出为12947.0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77.8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2.8万元,增长30.9%。

项目支出12469.15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减少1439.38万元,减少10.35%。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947.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28.22万元,降低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17.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12.25万元,下降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0.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5.93万元,减少4.16%。原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开行贷款还本后贷款利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818.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73.33万元,降低13.4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5.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项目前期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报销。

4.农林水支出7385.6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提升完善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光伏扶贫等项目支出。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85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储备粮油补贴、应急成品粮补贴等。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灾生活类及防汛类物资采购。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7.8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47.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决算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4.29%。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支出降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6万元,较上年下降0.1万元,降低14.29%,变动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5批次,接待人次80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3万元,比 2020年增加1.25万元,增长4.22%。主要原因是:单位承担的业务工作量增多,运行经费、印刷费等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20.37万元,其中采购货物9.31万元,采购服务类11.0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1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专用检测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11项资金3940.4万元:

1. 发改项目管理经费50万元;

2. 国开行还本付息资金3474万元;

3. 过境管道管护补助37万元;

4. 救灾储备物资管理经费3万元;

5. 粮食流通及粮食质量监测站业务经费5万元;

6. 肉类及冬春蔬菜储备补贴3万元;

7. 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费用30万元;

8. 县级储备粮轮换价差及费用70万元;

9. 县级储备粮油补贴250万元;

10. 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基金利息13.4万元;

11. 应急成品粮储备补贴5万元。

效果目标大于90%,预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项目质量可控。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绩效自评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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