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县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衔接平衡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各主要行业部门的行业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粮食流通监管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四)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五)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绿色生态产业、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六)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给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
(七)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方案实施。提出利用外资计划。组织拟定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工作。
(八)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九)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管理和运行,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牵头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十)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一)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政策、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三)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及有关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
(十四)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实施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内过境高压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五)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业务指导和综合监管。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六)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制定粮食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我局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8人,参公事业编制14人,其中:机关工勤8人,事业工勤1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有职工42人,都为正式职工。下设武山县项目前期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武山县粮食稽查大队1个参公事业单位,还设有办公室、综合规划股、产业协调和经济体制改革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事业股、农业农村经济股、物价股、能源股(军民融合发展股)、粮食财务资产股、粮食物资储备股(粮食行业发展股)10个业务股室。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523.1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23.83万元,下降26.4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523.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23.1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52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19万元,占5.36%;项目支出9013.00万元,占94.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523.1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696.84万元,下降22.0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34.38万元,下降40.08%。主要原因项目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2.95万元,支出决算为63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退休职工抚恤金。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25.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增加光伏扶贫项目和易地搬迁后续提升完善项目等资金。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2.00万元,支出决算为51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结余。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3.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充采购应急救灾物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0.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65万元,增长6.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公用经费3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是增加先进单位奖励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万元,增长5.42%,主要原因是增加先进单位奖励金。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和培训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分别是物资储备库工程叉车、项目前期综合服务中心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238.89万元,本年支出4238.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开行贷款还本付息、“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还本、武山县粮食仓储物流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无差异。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物资储备库工程叉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309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5.5%。对2022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还本付息、“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还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43.2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67%。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过境管道管护补助、项目前期费、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费用、武山县洛门镇大南河区域产业路建设项目等2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37.7万元,执行数为9523.1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县级储备粮油,应急成品粮,肉类及冬春蔬菜储备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二是督促完成洛门镇大南河区域产业路、光伏电站技术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三是完成全县重大项目的谋划申报,指导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管理和运行,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完成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管理,过境输油气管道的管护、宣传等工作;五是完成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及后续产业发展等项目建设;六是完成应急救灾物资的日常管理与补充采购等;七是完成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八是完成国开行贷款等还本付息任务;九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十是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完成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等。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县级储备粮油规模还达不到要求,需进一步扩大储备规模;二是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有些项目建设进度相对缓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分年度实现“十四五”增储计划,确保储备粮的质量达标;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项目事前、事中、事后评价,并运用评价结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三是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2:2022年绩效评价表.zip】



